国际禁毒日 | 对“笑气”说“不”

2023-06-26 14:23
浙江

近年来,五花八门的新型毒品层出不穷

“叶子烟”“神仙水”“跳跳糖”等等

它们包装精美,让人无法识别

而令不少青少年沉溺其中的

是所谓“甜甜的快乐气体”——“笑气”

它常出现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

被当作毒品的替代品

什么是“笑气”?

“笑气”化学名称一氧化二氮(N2O),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有轻微的麻醉作用,吸食后令人脸部肌肉失控,形成一个诡异的笑容,因此得名“笑气”。

目前,“笑气”应用于食品、工业、医疗等领域,如作为奶油发泡的食品添加剂,被称为“奶油气弹”。

笑一笑十年少, “笑气”危害可不小

“笑气”能令人“发笑”,但这种“笑容”背后蕴藏着许多危害。

缺氧、窒息:“笑气”在人体内的弥散速度很快,吸入高浓度“笑气”,易引发低氧血症,导致缺氧昏迷,严重的甚至窒息死亡。

瘫痪:“笑气”会影响抑制人体对维生素B12的吸收代谢,长期吸食,会导致神经鞘炎症,进而引起脊柱炎症、肌肉精神萎缩等症状,甚至造成瘫痪。

精神异常:长期吸食“笑气”会使人记忆力减退,认知能力下降,还会让人产生幻觉,导致神志错乱、精神异常等症状,有的还会有伤人、毁物等异常行为。

成瘾性:更可怕的是,“笑气”极具成瘾性,会让人产生心理和生理依赖,吸食者会疲惫嗜睡、感情麻木,也会有戒断症状。

在身边看到以下物品千万要远离!

小钢瓶:“笑气”通常被置于耐压钢瓶内储存吸食工具:奶油发泡瓶和气球

目前,“笑气”尚不属于毒品范畴,但其危害不亚于毒品,已被列入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违反国家规定吸食“笑气”、为了吸食购买“笑气”的行为将根据法律规定予以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违法销售“笑气”也将构成非法经营罪

2019年4月至2021年8月,王某、陈某等人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共同或单独非法销售一氧化二氮(即“笑气”)。经查实,王某、陈某至少分别获利2万余元、1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陈某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健康人生,绿色无毒!

原标题:《国际禁毒日 | 对“笑气”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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