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研中心|预防儿童学习困难 亟待“家校社医”协同发力

顾天安 程大志 周新林
2023-06-27 13:24
来源:澎湃新闻

儿童学习困难问题不仅是一个教育难题,也直接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和人口高质量发展,受到世界各国普遍关注。中国人口基数大、学习困难儿童群体规模大,但针对性保障支持政策不够完善,建议充分调动家庭、学校、社区、医院等多方力量,建立“家校社医”共育体系,支持和帮助学习困难儿童成长成才。 

一、中国学习困难儿童群体规模大,对个体、家庭和社会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学习困难又称学习障碍(Learning Disabilities,简称LD),是指儿童在阅读、计算等特定学科上存在一种或多种障碍或发展迟滞。在中国学习困难儿童群体中,阅读困难、数学困难、书写困难占比较高。随着科学技术进步,人们对儿童青少年脑智发育的认知不断加深。学习困难主要表现为“想学但学不会”“成绩落后”等,不仅影响儿童当前的学业成绩和技能培养,也势必会影响其未来一生的发展。学习困难问题并非中国独有,在不同国家人群中的发生率普遍较高(见图1)。 

图1 部分国家儿童学习困难发生率(%)
注:所引用的学习困难发生率为学界最新数据且发生率相对稳定。
数据来源:Science(2013);Journal of Learning Disabilities(2013)。
图片来源:笔者自制

北京师范大学脑与数学学习研究团队按照国际标准化研究方法对全国7182名学龄儿童进行抽样施测和学习困难问题专项研究显示,中国6-17周岁儿童学习困难总体发生率约为15.3%,其中,占比排前三位的分别为阅读困难(5.2%)、数学困难(4.8%)和书写困难(3.8%),以上均为排除共患的单一型发生率;阅读困难与数学困难共患的发生率为1.5%(见图2)。按严重程度划分,轻度学习困难儿童约占75%,中度至重度学习困难儿童约占25%。鉴于不同年龄段学习困难发生率相对稳定,据此估测,2020年中国2.98亿18岁以下儿童中约有超过4000万名学习困难儿童(其中包含0-5周岁潜在风险者)。

图2 中国儿童学习困难发生率及主要分类
数据来源:北京师范大学脑与数学学习课题组。
图片来源:笔者自制

导致儿童学习困难的原因复杂多样。国内外已有研究发现,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环境因素、大脑发育、基因遗传等。以数学困难为例,近期,我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828位学生家长中,反映最为突出的是教育教学问题,其中,小学阶段学生家长选择“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固化”的占比最高(23.1%);初中阶段学生家长选择“教学方式单一且进展较快”的占比最高(40.8%);高中阶段学生家长选择“缺少对学生数学思维培养”的占比最高(32.8%)。

学习困难问题严重影响儿童身心健康。一是容易产生各种心理障碍疾病。国内外研究显示,学习困难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较为突出,心理障碍的发生率高达30%至50%,是一般儿童的3倍。二是辍学较为普遍。教育部2017年公开信息显示,流失学生中“因厌学或学习困难而辍学的占60%以上”(主要为初二、初三学生)。三是已成为导致儿童发生极端事件的首因。据北大医疗脑健康儿童发展中心2019年公开数据,在儿童自杀原因中,学习困难和厌学占第一位(45.5%)。

学习困难儿童给家庭和社会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一是增加家庭经济负担。国内外调查显示,在有一个学习困难儿童的家庭中每月教育支出比正常家庭多3至10倍。二是易引发家庭情绪压力和焦虑。美国波士顿儿童医院2019年调查数据显示,有学习困难儿童的家庭存在情绪压力和焦虑问题的占比35.5%,而正常群体中该比例仅为3.5%。三是增加社会负担。国际劳工组织的研究显示,学习困难者在就业方面存在着诸多阻力和困境,成年后失业率普遍较高。美国一项历时20年的追踪调查显示,学习困难群体失业率高达41%。 

二、中国在应对儿童学习困难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中国儿童发展保障水平已取得明显进步,但对儿童学习困难问题重视不够,特别是针对性保障支持政策尚不完善。

从宏观政策看,缺乏针对学习困难儿童的统一管理和规划。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对学习困难问题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系统科学规划,现有政策仅针对学习困难儿童失学辍学防治,尚未形成能够全方位支持学习困难儿童健康成长和人力资源开发的政策支持体系。导致学习困难的成因复杂多样,但由于缺乏统一归口管理,现有项目大多是教育、科技、卫生领域独立研究、各自为战,尚未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导致对学习困难儿童的底数不够清楚、相关资源配置不合理、问题应对治标不治本。

从标准规范看,中国对学习困难尚无明确界定,不利于早发现、早干预。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对学习困难的研究起步较晚,相关概念界定尚不明确、缺乏科学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如在当前专业实践中,“学习困难”“学习障碍”“学习无能”等术语常被混淆使用,这也导致中国对学习困难的筛查标准、分型标准、评价工具、技术规范等尚未能形成明确的行业共识和规范,不利于对学习困难儿童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

从服务保障看,针对学习困难儿童的教育和医疗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学习困难是复杂系统性问题,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不论是家庭、学校,还是社区、医院,任何一方单方面努力都难以解决。从教育保障看,当前中国大多数学习困难儿童就读于普通学校,仅能获得普通教育资源,针对性教育配套支持不足。目前,仅北京市选取部分中小学开展了针对学习困难儿童的教育服务试点,但以普通学校为主的学习困难儿童教育服务体系尚未建立。从医疗保障看,当前全国仅有极少数医疗机构开展了针对中重度学习困难儿童的医疗服务,如设置“学习困难门诊”等,但无法实现对规模庞大的轻度学习困难儿童进行诊断和干预。此外,当前中国对学习困难问题的关注主要集中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期儿童,忽视了0-6岁学龄前儿童群体,缺乏针对潜在风险群体的预防、保育政策与服务。 

三、建立“家校社医”共育体系,支持和帮助学习困难儿童成长成才

充分发挥部门合力,进一步提高对学习困难儿童保障的重视程度。面对学习困难儿童群体规模庞大及其特殊的教育医疗需求,建议将学习困难儿童保障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实施儿童优先战略、健康中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的总体部署。探索建立学习困难防治工作跨部门合作机制,推动教育、卫健、人社、科技和民政等部门密切合作,对学习困难儿童帮扶进行专项研究,充分保障他们在受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

推动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建立健全针对学习困难儿童及风险人群的长效预防与阻断机制。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专业研究团体、行业专家作用,充分借鉴国内外成熟经验,推动形成中国学习困难儿童的筛查、分型标准和技术规范。构建符合中国儿童发展需要的学习困难筛查诊断、系统评估、整合干预、监测预警体系,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科技赋能,建立国家、区域线上线下指导协作网络,实现不同区域、人群、城乡间资源合理配置。重点关注0-6岁潜在学习困难风险儿童,以及教育条件不利儿童群体(包括农村地区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学校撤并和环境改变等受影响儿童),建立预防筛查监测机制,以实现早预防、早发现。

搭建学习指导平台,构建“家校社医”四方共育体系。“家校社医”四方共育体系,主要包括建立多方协调合作机制、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学习困难儿童学习能力提升平台、家庭专业指导平台、社区互助平台,设立专业筛查评估和干预康复机构等。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区、医院四位一体优势,形成全社会参与学习困难治理的大格局。针对0-6岁潜在学习困难风险儿童,应在儿童保健服务中纳入学习能力常规筛查项目。对于6-17岁学龄期儿童,轻度患者可采取以家校为主、社区协同、医教结合的心理教育干预模式;对于中重度患者,可采取以医院治疗为主,家庭、学校、社区协同干预模式,及早阻断问题恶化。

营造有利于学习困难儿童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加强政府部门对社会的引导,使各方认识到学习困难儿童是可以改变的,他们有着巨大的发展和成才潜能。重视对学习困难学生的知识培养、人格培育和心理辅导。同时,要进一步调整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改进学生评价方法,为学习困难儿童预留成长空间。充分发挥专业社工、社会专业服务机构在家长行为指导和学生学业辅导、认知训练、心理健康辅导等方面的作用,合力破解学习困难儿童发展困境。

(作者顾天安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大志系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周新林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导。)

注释:

1、本文儿童按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界定,为18岁以下人口。

2、学习困难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讲,学习困难被界定为某一项或几项学习能力显著低于同龄儿童;从狭义讲,学习困难是指智力正常的儿童在听、说、读、写、计算、数学及推理等方面存在一项或多项的落后、失调或延缓。结合实践需要,本研究采用广义的学习困难定义,同时与国家有关政策文件保持一致(见附表)。

3、需要说明的是,中国现阶段实施的特殊教育主要针对的是视力、听力、智力、孤独症、脑瘫等残疾儿童,学习困难儿童被排除在特殊教育体系之外,就读于普通学校。同时,由于中国普通学校尚未设置针对学习困难儿童的差别化、专业化教育服务,难以匹配该群体特殊的教育需求。因此,学习困难儿童处于“两不靠”的教育困境。 

附表:典型国家和地区学习困难儿童相关政策举措

 

    责任编辑:田春玲
    图片编辑:蒋立冬
    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