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月】谁也别欺负“打工人”!我有这份宝“典”!

2023-05-26 09:05
内蒙古

作为劳动者

一年到头打工不易

还要被“老板”各种拿捏

是时候拿起这份宝典——《民法典》

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啦

包头法院的法官们

化身护“薪”博主

结合网友的提问

手把手教你

如何维权

↓↓↓

网友:栀夏微凉

 

昆区法院员额法官           王丽艳

这个分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的一些基本情况,劳动者有如实说明的义务。但用人单位的知情权是有限的,不得侵犯自然人享有的隐私权。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必须是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员构成等。劳动者的岗位如果有特殊要求,比如涉及国家秘密、军事秘密、国家安全等,根据岗位要求有调查核实必要性的,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如岗位无特殊要求,劳动者可以拒绝。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劳动者因岗位要求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了个人信息,用人单位也不得侵扰、泄露、公开侵害劳动者的个人信息及隐私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网友:旧信

 

土右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冀诗卉

入职时间较短,我们首先考虑是否在试用期。需要确认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没有明确约定试用期,如果有约定试用期并且入职到离职的时间尚在试用期内,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对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说明理由并负证明责任。

如果没有约定试用期,或者您入职到离职的时间已经在试用期外,那么用人单位无缘无故辞退您是违法的,您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网友:青衿

 

市中院立案一庭员额法官 王宇君

保安是无权搜身的,用人单位也必然知晓保安强制对员工搜身是违法的。

规章制度不是搜查员工的"护身符",所以实践当中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对员工搜查随身物品和让员工签署“同意搜身的承诺书”+"配合保安自行开包检查“是通行做法。

这一操作貌似巧妙地避开了“违法搜查”的法律责任,实际仍旧违法,法律规定只有侦查人员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才有权搜查。所以,一旦保安提出要搜查你的身体或私人物品,你只需做到一点:拒绝配合。如果单位以此为由对你进行处罚,你可以拨打12333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仲裁、诉讼进行维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1条规定: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侦查人员才有权对他人的身体、物品进行搜查,且必须出示搜查证。

网友:菠萝

 

东河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刘艺超

离职证明是公司开具给予员工离职的凭证,也是员工入职下一家公司必备的凭证。并且开具离职证明属于法定义务,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而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如果离职证明上列明了对于劳动者不利的信息或者评价,那么就侵犯了劳动者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也就是说,对于离职原因,或者对员工的能力、品行等评价性内容,则不是离职证明的必备条款。假如用人单位写了这些法定外的内容,对劳动者造成了损害,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

网友:微笑

 

达茂旗法院法官助理         云苏日娜 

这位网友,面对职场性骚扰,一定要大声说“NO”!因此,当遇到职场性骚扰时,若向公司反映无果,可在侵害事件发生后,要有意识地及时留存物证、联系证人、保存视听资料,同时还要尽量摆脱“羞耻”“忍辱”观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行为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规定: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其实施性骚扰。

受害妇女可以向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投诉。接到投诉的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

受害妇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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