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三个层次

2023-05-26 06:53
北京

原创 李银河 

本文图片来源于影片《我在雨中等你》

在我看来,激情之爱发生的概率也许真的不太高。按亲密关系的程度,我把人们的爱情分成三个层次:好感、喜欢和激情之爱。

比较低的层次就是好感。我觉得你这个人还不错,可以跟你在一起,这就是好感。

第二个层次是喜欢,就是觉得挺喜欢对方的,感情上也挺温柔的,但是没有太多激情,这是喜欢。比如我上大学的时候遇到了我的初恋,当时我特别激烈地爱他,但是他不怎么爱我,有点儿像单恋似的。而在我这一方,觉得还是发生了激情之爱,就是会有很多迷恋,而他对我也就是在喜欢这个层次上。后来我和王小波在一起了,就有点儿暗暗庆幸:幸好我这初恋是失败的,不然恐怕就碰不到小波了。

第三个层次我称之为激情之爱,它才是最高阶段的爱,比如我们经常说的坠入情网之类的话。所谓坠入情网有一种迷恋的成分,有一种非理性的迷恋,所以有人会说一见钟情。实际上,激情之爱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概率并不是很高。但是我就这么幸运地经历到了几次。

我对爱情的理解是,它是一种两个人情投意合、心心相印的感觉,是一种两个人合二为一的冲动。倒也不是什么神秘的东西,很大程度上就是这么一种冲动的感觉。

而且这种爱情的冲动,是人际关系吸引中最强烈的一种形式,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产生的最高级别的具有浪漫色彩的情感。

有些人对激情之爱有一点儿质疑,怀疑它只不过是一种夸张的幻觉而已。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一本书,上面有一位欧洲的电影导演说的一句话,他说,爱情从来都是单方面的。这种说法挺叫人意外的,但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你想啊,当激情之爱发生的时候,你就跟戴了放大镜似的,会把对方的优点剧烈地夸大,中国古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就是这个意思。

法国作家普鲁斯特也表达过类似的想法,他说:所有陷入情网的人,爱的不是真实的对象,而是自己心目中虚构的对象,是自己的感觉本身。那么按普鲁斯特这个逻辑来说,好像所有的爱情都是一种自恋了。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