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5期)「要闻」刘奇凡书记到二连浩特市锡林...
本文原标题:《(1195期)「要闻」刘奇凡书记到二连浩特市锡林社区调研法务室工作;武国瑞副书记到锡盟司法局调研;司法厅召开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会议》
内蒙古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监委主任刘奇凡深入二连浩特市
锡林社区法务室调研



近日,内蒙古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刘奇凡深入二连浩特市锡林社区调研指导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锡林郭勒盟盟委委员、纪委书记恩和特布沁等领导陪同。

在社区法务室,刘奇凡重点了解询问法务室对辖区的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及运行机制,对锡林法务室为民提供方便快捷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表示赞许,对二连浩特市司法局积极推行三级公共法务服务体系建设和“老吴人民调解室”服务社区居民“最后一公里”等做法给予肯定。刘奇凡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法务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尤其是社区普遍存在的物业纠纷要及时处理好;二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主线,法务室工作人员要发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力争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三是整合资源汇聚力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优势,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机制建设。

(二连浩特市司法局供稿)
内蒙古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武国瑞一行深入锡盟司法局
调研指导工作




8月2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武国瑞一行深入锡盟司法局调研指导工作,并看望了锡盟司法局全体干警。锡盟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包国权,盟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包玉荣,盟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白雅民陪同调研。

武国瑞一行先后参观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锡林郭勒“智慧司法”研发中心、监控指挥中心。

锡盟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白雅民详细介绍了全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及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情况。

武国瑞副书记一行观看了锡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题片,观摩了锡林郭勒“智慧司法”平台软件演示。
武国瑞副书记对锡盟司法局从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的理论和实践出发,主动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立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经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武国瑞副书记指出,司法行政工作要紧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做细做实,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锡盟司法局供稿)
坚持发扬“枫桥经验”
切实增强新时代的使命担当
——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会在
呼和浩特召开


8月2日至3日,内蒙古司法厅在呼和浩特召开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暨经验交流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和继承发扬“枫桥经验”所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表彰先进,研究部署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内蒙古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力夫出席会议并讲话。内蒙古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铁城主持会议。
毕力夫厅长指出,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开展“小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镇、大事不出旗县”创建活动,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吸附在基层,化解在基层。近5年,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2.4万件,年均化解近14.5万件,调解成功率为96.97%;年均涉及31.6万人,涉及金额22亿元;通过人民调解方式,每年为当事人节约时间494天,节省诉讼费用8.3亿元,节省其它费用2.7亿元,在推进自治区平安、法治建设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毕力夫厅长指出,全区设立人民调解组织16146个,其中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529个,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设立调解组织1007个,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医学、法学等方面的专家咨询库,共选聘专职调解员8190人,占总数的11,53%,初步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人民调解队伍。自治区司法厅把人民调解标准化、规范化纳入全区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的总体布局之中,对人民调解组织设立、队伍建设、工作制度、业务开展、基础保障等进行全面规范。部署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司法行政四级网络平台,开发案件在线讨论、远程调解等功能。将人工智能技术引入人民调解工作,在全国首家研发智能终端(JIPad),实现了调解工作影像实时记录、案卷即时生成。针对近年来我区矛盾纠纷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各地主动作为,推出了一批符合区情、行之有效的人民调解新措施。如赤峰市建立律师事务所承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锡林郭勒盟推行司法所1+N工作模式,乌兰察布市建立综合性调解中心,包头市建立“人民调解超市”和以调解能手个人名义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近3年,全区人民调解组织接受法院移送调解案件3074件,公安机关6460件,信访部门2394件,既节约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又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毕力夫要求,要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学习和发展“枫桥经验”为抓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健全机制、完善体系、提升队伍,努力构建科学系统、有机衔接、便捷高效的多元调解体系,履职尽责化解矛盾纠纷,为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筑牢“第一道防线”。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预防为主,完善矛盾纠纷排查体系,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要发挥植根基层、来自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履行好纠纷信息员职责,做好纠纷预测和防范,旗县司法局和司法所要坚持落实矛盾纠纷大排查制度;二是坚持部门联动,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落实“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工作机制;三是坚持属地原则,建立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导入和输出机制,从便民利民需要出发,及时就地调解矛盾纠纷,对解决不了或在人民调解受理范围以外的,要导入法治轨道解决;四是坚持党建引领,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具备条件的人民调解组织,要按照程序选举产生基层党组织机构;五是坚持专业精准,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员选聘任制度,扩大专职调解员的比例,建立咨询专家库,强化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毕力夫强调,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人民调解工作,研究面临的突出问题,为人民调解争取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环境。二要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大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力度,总结各地“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的经验做法,推动建立办案补贴制度,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三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应用,积极探索以4K智能机顶盒、智能手机终端为平台的现代调解方式,促进传统调解平台转型升级。推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手段应用,完善“12348”人民调解指挥分流平台对接机制。四要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建设,按照自治区司法厅有关建设标准要求,建立规范的人民调解场所设施,统一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五要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纳入绩效考核目标,把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人民调解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六要进一步扩大宣传,为群众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人民调解宣传产品,同时,开展好表彰工作,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影响力。
会上,内蒙古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徐宏光宣读了《关于命名自治区金牌和银牌人民调解员的决定》,命名了100名自治区金牌人民调解员,200名自治区银牌人民调解员;宣读了《关于聘任杜林等10名同志为自治区人民调解专家的决定》,并现场为自治区人民调解专家颁发聘书。





内蒙古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尤俊成宣读了《关于表彰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50个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100名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给予了表彰。




内蒙古司法厅领导,各盟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基层科长,受表彰的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受聘的人民调解专家,司法厅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自治区律师、公证员代表以及监狱系统、戒毒系统代表参加会议。
(司法厅基层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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