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2023-05-11 18:07
内蒙古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本文标的物列表:

1.海拉尔区胜利办明国路东侧华庭嘉苑3号楼151号住宅;

2.海拉尔区胜利办明国路东侧华庭嘉苑3号楼16号车库;

3.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世纪花苑小区3B号楼1单元201室住宅。

1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5月29日10时至2023年5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法院主页https://sf.taobao.com/0470/03)

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位于海拉尔区胜利办明国路东侧华庭嘉苑3号楼151号住宅(建筑面积86.14平方米,用途:住宅,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总层数为6层,所在层为5层),产权整体转让,如出现法定情形,我院有可能就标的物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本次为第一次拍卖,评估价为:382300.00元,起拍价:305840.00元,保证金:60000.00元,加价幅度:3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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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有意者自行去相关部门核实标的物实物现状在参加竞拍,未核实而参加竞拍的视为对该标的完全了解,产生的后果自负。

2、有抵押,需先解除抵押后再过户,时间可能较长,介意者慎拍。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可承担所有瑕疵。竞买人须自行到房产、不动产、土地部门核实能否办理产权登记,竞买后若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法院不负责房产过户等相关事宜。

3、竞买成功后,成交确认书及执行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后即视为交付拍卖标的物,法院仅向相关权属部门送达协助过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对于竞拍过程中恶意竞价并悔拍的,本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以罚款或拘留等相关措施。

5、请竞买人参与竞拍前至税务机关核实该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情况。

注:其它信息详见标的物活动主页(法院账户名: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法院主页https://sf.taobao.com/0470/03)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单位:内蒙古通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4小时专项咨询、看样电话:13847516517(美净)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单位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475-019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单位服务监督电话:0475-8256969

2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5月29日10时至2023年5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法院主页https://sf.taobao.com/0470/03)

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位于海拉尔区胜利办明国路东侧华庭嘉苑3号楼16号车库(建筑面积24.47平方米,用途:车库,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总层数为6层,所在层为1层),产权整体转让,如出现法定情形,我院有可能就标的物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本次为第一次拍卖,评估价为:229100.00元,起拍价:183280.00元,保证金:3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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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内设有阁楼,卫生间,有上下水,集体供暖,普通照明。有意者自行去相关部门核实标的物实物现状在参加竞拍,未核实而参加竞拍的视为对该标的完全了解,产生的后果自负。

2、有抵押,需先解除抵押后再过户,时间可能较长,介意者慎拍。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可承担所有瑕疵。竞买人须自行到房产、不动产、土地部门核实能否办理产权登记,竞买后若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法院不负责房产过户等相关事宜。

3、竞买成功后,成交确认书及执行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后即视为交付拍卖标的物,法院仅向相关权属部门送达协助过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对于竞拍过程中恶意竞价并悔拍的,本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以罚款或拘留等相关措施。

5、请竞买人参与竞拍前至税务机关核实该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情况。

注:其它信息详见标的物活动主页(法院账户名: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法院主页https://sf.taobao.com/0470/03)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单位:内蒙古通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4小时专项咨询、看样电话:13847516517(美净)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单位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475-019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单位服务监督电话:0475-8256969

3.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6月12日10时至2023年6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法院主页https://sf.taobao.com/0470/03)

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位于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世纪花苑小区3B号楼1单元201室住宅(建筑面积94.87平方米,用途: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为6层,所在层为2层),产权整体转让,如出现法定情形,我院有可能就标的物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本次为第一次拍卖,评估价为:346645.00元,起拍价:277316.00元,保证金:50000.00元,加价幅度: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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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有意者自行去相关部门核实标的物实物现状在参加竞拍,未核实而参加竞拍的视为对该标的完全了解,产生的后果自负。

2、有抵押,抵押权人为本案申请执行人,抵押方式一般抵押,担保债权数额15万元,需先解除抵押后再过户,时间可能较长,介意者慎拍。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可承担所有瑕疵。竞买人须自行到房产、不动产、土地部门核实能否办理产权登记,竞买后若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法院不负责房产过户等相关事宜。

3、竞买成功后,成交确认书及执行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后即视为交付拍卖标的物,法院仅向相关权属部门送达协助过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对于竞拍过程中恶意竞价并悔拍的,本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以罚款或拘留等相关措施。

5、请竞买人参与竞拍前至税务机关核实该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情况。

注:其它信息详见标的物活动主页(法院账户名: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法院主页https://sf.taobao.com/0470/03)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单位:内蒙古通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4小时专项咨询、看样电话:13847516517(美净)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单位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475-019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单位服务监督电话:0475-8256969

原标题:《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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