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征文展示 | 新时期法学...

2018-07-27 17:15
上海

本文原标题:《“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征文展示 | 新时期法学教育的定位与思考》

新时期法学教育的定位与思考

作者: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彭官棋

教育是什么?诸多教育家都在孜孜不倦地探求着这一问题的标准答案,但似乎没有定论。德国哲学家雅尔贝斯的经典论断“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追逐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或许能给我们某种启示。

法学教育作为教育的一个子项,除拥有着与其他学科教育共通的特性外,还存有诸多个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的认知深化,法学教育除保留着传统角色外,也在不断蜕变和升级,所以本文所要思考的,正是当下,尤其是在国家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新一轮技术革命深刻改变人们生活习惯的大背景之下法学教育的定位和功能。

一、法学教育应担建设法治国家之托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随着国家对法律的重视以及全民法制意识提升等因素,“法治”在国家发展中的分量日益凸显,法学教育作为法治国家建设中的关键一环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新时期,法学教育应当响应时代的号角,服务于国家法治建设,托起时代赋予的使命,法学教育需要深耕。“少年强,则国强”,作为法学教育前沿阵地的高校,法学院校为国家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法律人才,因此培养高质量、有担当的卓越的法学英才,服务于国家的法治建设,充实国家的法律人才队伍,不断推进国家的法治化进程是法学教育的重要任务。

另一方面,法学教育不应仅限制在学校,而应作广义之理解,每一个社会大众都应当是法学教育的对象。法律的普及需要每个公民知法、守法以及用法,最终护法,故而法学教育需要将公平正义的种子洒向大江南北,最终开出法治的花。

二、法学教育应符社会经济发展之需

法学与社会的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正如法律需要通过不断修改以及出台相应的解释等来填补过去时的法与正在进行时的现状之间的鸿沟,从而适应瞬息万变的实际情形。

法学教育不应当要求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尤其在信息技术革命的浪潮之下,法学教育应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个方面有所突破,以呼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1、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认识来源于实践,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最终目的,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掌握扎实坚固的法学理论功底对于法科学生必要且重要,但法学教育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学理论的灌输,其应当落地生根,接接实务的地气,将实务引入课堂,让学生体验实务。

然而,当前许多高校学生将实习作为第一要务,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笔者不甚赞同,法学的学习应当戒急戒躁,学生仍应当以学业为本,实务学习应当是掌握法学理论的催化剂,只有掌握好扎实的理论功底,未来的实践将是另一番天地。

2、传统与现代的结合

法学理论博大精深,法的理念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经过长期的积淀,法学理论日渐体系化。

法学教育在向接受者传导传统的法学教育理论同时,应当紧跟时代步伐,站在创新的桥头堡。尤其在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互联网+”的科技大背景下,在强调绿色环保、美丽中国的“低碳”生态理念下,在强调建设“一带一路”、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国际合作观下,法学教育这棵大树在扎根丰富的传统理论土壤时,也要充分吸收时代最新鲜的空气,如此方能成长为最接近阳光的参天大树。

3、本体与辅品的结合

由于社会实践的复杂化,单一的法学知识结构已经难以适应于社会的千变万化,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

新时期的法学教育不应当只是法学教学系统内独立的“闭门造车”,而应当放开视野,鼓励跨学科研究。法学教育以法学学科为本体,同时辅之以多元的其他学科知识,数学方法与法学理论结合形成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行为科学与法学理论相结合的法认知学研究等等,这些结合不断将法学研究的领域界限向外延伸,不断充实着法学的理论空间、思维的方向与广度。

三、法学教育应育独立批判思考之才

教育的目的之一是培养独立思考的人,法学教育也是如此。新时期,技术变更一日千里,如果在法学教育中仅教授学生“是什么”,而不传授“为什么”、“怎么样”,将会僵化学生的思维,不利于法科学生的长远发展。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一道理始终不变,尤其是在知识指数级增长的背景下,法学教育更应当引导学生掌握法学的思维方式,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辩证思维的能力,回归教育“自我修养”的初衷,通过不断的内化,让学生直接感知法学的魅力之所在。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对于个人、家庭、国家乃至全世界的发展与进步都有着不可替代性。由于时代的变迁以及社会大环境的变化,法学教育除仍有传统的功能外,还在不断充实和变化之中。

新时期法学教育应当扛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人才输送与全民普法的历史重任,需要求新求变,形成理论与实践、传统与现代、本体与辅品相结合的现代法学教育体系,以符合社会的需求,同时更应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性思维,如此才能以处变不惊的姿态成为时代的弄潮儿。

责任编辑:胡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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