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两年,我在公证处看尽多面人性

2018-07-30 17:02
湖北

我大二的时候,辅修了法学,大四时进入了一家公证处实习。毕业后,我没有选择从事主修专业的相关行业,而是继续留在了公证处。工作两年来,我对这个行业有了新的认识,它不再只存在于电视彩票的开奖中,而是覆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有很大一部分的业务,就是继承公证。
我从业至今,遇到过几起比较特别的继承事例,不谈法律本身,我也从中体会到了一些人情冷暖。

本文图片均来源于视觉中国。

1

我接到的继承公证里,多数是不涉及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

在这里我先解释下转继承和代位继承。

转继承指的是,继承人在尚未实际取得遗产前死亡,他该继承的份额即转移给其合法继承人。

代位继承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这也就是为什么,独生子女父母所遗留下来的财产不一定全是独生子女继承了。

在我实习阶段,我就接到过一个比较特别的转、代并存公证。

当事人姓葛,他前来向我咨询继承母亲遗产的相关事项。按照程序,需要葛师傅提供母亲的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所谓亲属关系证明,即被继承人和配偶、子女、父母的关系。

在我国的继承法当中,配偶、子女、父母是同等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这些人均在世的话,就均需到场。

而在葛师傅所提供的证明当中,我得知他的外婆后于他的母亲过世,也就意味着,葛师傅母亲的遗产会涉及到外婆的所有子女,就是母亲的兄弟姐妹。

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母亲的兄弟姐妹也不是全部在世,根据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相关规定,葛师傅母亲的遗产甚至和他的堂、表兄弟姐妹有关了。看似是八杆子打不着边的亲戚,却实实在在有继承母亲财产份额的权利。

但也就在这个时候,最能体现人性。

对于这些堂、表兄弟姐妹而言,于理,他们是有合法继承遗产的权利;而于情,这些财产其实和他们压根没什么关系,稍微有点良心的人都会选择放弃。

可偏偏有一类人是这样的,你倘若不说,他永远也不知道有“天降”遗产可以继承,一旦告知以后,就会死抓着遗产不放。

葛师傅的其中一个表兄弟就是这样的老赖,暂且称他为G。

据了解,葛师傅和G已经断联了二三十年,当G被告知有份额能够继承的时候,说什么也不肯签下放弃继承的声明书。其实G能分到的份额也就4万块而已,对整套房子而言根本算不了什么。

葛师傅和他商量说,公证上放弃对房屋份额的继承权,私下再将他能够分到的份额用等价货币补偿给他。

我遇到的很多当事人,都会选择这样操作,因为毕竟选择继承以后,就意味着房产证上多了一个人的名字,对于以后来说都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人也会接受这样的提议,可是G无论如何都不同意,成了所有继承人里的“钉子户”。

本来作为公证人员,我们是不应该插手当事人的家务事的,但是葛师傅的继承涉及到拆迁,必须尽快处理好。

于是在这种棘手的情况下,我方、拆迁办和当事人就展开了“三方会议”,一起来和G协商处理。可是G依然难说话得很,最后在拆迁办的担保下才不情不愿地配合葛师傅办完了继承公证。

我很少有被当事人牵动自己情绪的时候,但那一次,我着实被G这样的人气得不轻。

有时候人心比太阳更不能直视,金钱和利益面前,人性变得不堪一击。

2

比起葛师傅的家事,更令人寒心的是奶奶和孙女站在了两个对立面,本是最亲密的人变成了见面分外眼红的仇人。

林师傅生前离异,去世后,他的母亲和他的女儿就为了他遗留下来的房产产生了巨大的纠纷。

那是林师傅生前为女儿小林准备的房子,因为没有完成过户,林师傅的母亲自然对这套房子有相应份额的继承权。

可是林师傅的母亲,作为小林的奶奶,却丝毫不体谅林师傅生前的用心,非要和小林争个你死我活。

那天是我工作以来第一次加班,他们从下午两点吵到晚上六点,最后奶奶才在签订了私下协议的前提下,配合小林完成了公证手续。

目睹过这些场景,才明白一家人能够其乐融融就是生活最大的幸福,最可悲的莫过于亲人变仇人,情面在利益面前变得不值一提。

3

总说故事来源于生活,而事实上,生活比故事的发展更让人觉得唏嘘。

单先生家里的变故比故事更让人觉得痛心。

单先生和妻子结婚十几年,育有一子一女,双方父母都健在。这好像是人世间最幸福的状态了,儿女双全,父母尚在,能共享天伦之乐。

只可惜一场车祸把所有的幸福变成不幸。

单先生的妻子在半夜行车的时候发生了意外,当场死亡,车里年幼的女儿也在抢救无效后去世。

本来以为像这种在同场事故中死亡的事情,只会出现在司法考试的案例分析中。可现实比案例更加难以想象,我感到惊愕外,更多的是惋惜。

我每天都会接到很多的继承公证,会过目到很多张的死亡证明。看似是看透了生死,而当这种意外真正发生的时候,才明白,故事是别人的,而压抑是自己的。

年轻的丈夫没了妻子,年幼的孩子不再有妈妈照顾,父母瞬间白了头。我好像终于明白了人生的三大不幸:幼年丧母、中年丧妻、老年丧子。

世事无常,永远不会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来,而生活残酷之处就在于,活着的人还必须坚强地活着,根本不会因为不幸而对你有一丝一毫的怜悯。

我至今无法忘记那一天,死者的父亲在签下放弃继承声明书后的那一刻后,长叹了一句:好好的人,怎么说没就没了。

4

生命看起来很顽强,但脆弱的时候,真的不堪一击。

今年的年刚过完,我接到了当事人陈阿姨的委托,她是来继承独生女儿王小姐的遗产的。

王小姐属于非正常死亡,溺死于异国他乡。又鉴于王小姐的父亲早亡,且未婚无子女,母亲陈阿姨是她的唯一继承人。

我接触过不少为了分家析产而闹得不可开交、甚至是六亲不认的人。可对陈阿姨来说,尽管没有人会和她争遗产,我仍然从她的眼神里看到了绝望和悲伤。

继承公证的笔录里,一定会问继承人,被继承人是否写过遗嘱。

我记得那一天,陈阿姨回答说:怎么可能写遗嘱,好好的去旅游,谁能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

人世间有很多意外是我们始料未及的,飞来横祸是我们谁都避免不了的。

我看到王小姐身份证上的照片,笑得很灿烂,如果还活着,她也一定是甜美乐观的女孩。

她也会穿上婚纱,和心爱的人在婚礼上宣誓;她也会有属于自己的可爱宝宝;她甚至能陪陈阿姨走过余生。

可惜,这些她都没有机会做到了。

5

如果意外是无法预测的,但恶疾才真正的令人绝望。

我接到的很大一部分继承公证里,被继承人都是因病死亡。

可至今为止,有一户人家的继承公证,我仍然释怀不了。

被继承人是一个年轻的爸爸,三十不到,孩子还未出生的时候,就因为心脏病离世了。

我记得那一天,他的妻子挺着个大肚子,陪着他的父母来到我这里。

他应该结婚没多久,才刚尝到新婚燕尔的甜头,才刚孕育了新生命,就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他等不到孩子出生,等不到孩子叫他一声“爸爸”,他也没有缘分和心爱的人白头到老了。

但在万分悲伤之余,幸好他和妻子有了爱情的结晶,生命会以另外一种方式一直延续下去。

法律有时候特别残酷,他只规定了人死后,财产如何分配,却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伤心该如何安放。

6

人能够健康长寿无疑是最幸运的事,可若长寿地活着却不能和子女共享天伦,不知道这样的人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

有一次我接到了杨女士的咨询,她说她的丈夫已经过世了,但是丈夫年迈的父亲仍然健在。

她问我们说,能不能出于人性的角度,不要告诉她的公公,丈夫已经去世的事情,怕他知道以后承受不了。

后来我得知,杨女士的公公已经是个接近百岁的老人,老人家身体依然健朗,能听广播能读报纸。

可遗憾的是,他的两个儿子都已经先他而去了。

如果人到了六七十岁,父母仍然健在,那大概是人生最大的幸事之一,可反过来说,如果有幸活到百岁,孩子却已不在人世,那又是何等的悲哀。

有些事我们只能够感慨了,因为生命的进程是人永远都无法掌控的事情。

7

其实我从业的时间并不长,但在这不长的时间里,我看到了人性的很多面。

很多东西看得多了,遇得多了,也就麻木了。我想象过,会不会有一天,我看尽这些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后,这些别人的故事不会再触动我的心弦。

从事和法律有关的职业,理智和感情冲突是常有的事情。我为这些当事人的家长里短气愤过、惋惜过、伤感过,同时也就更加确定了生命的意义。

能够喜乐平安地活着,且拥有平和的心态和一颗永远存善的心,才是生命里最大的幸福。

-END-

作者介绍:

八梨央,94年摩羯女,一个偶尔文艺的老酒鬼。想要成为写故事的人,温暖你和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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