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公布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第九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决定对下列人员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如因生活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发现下列人员有财产可供执行或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请向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举报,如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0377—61661259

1.姓名:姚利
性别:男
住址:南阳市卧龙区潦河镇姚营村姚营5组296号
身份证号:4113031984XXXX4839
执行案号:(2018)豫1303执1888号
执行标的:76962.11元

2.姓名:梁奎
性别:男
住址:南阳市淅川县上集镇山根村山二组155号
身份证号:4113231989XXXX057X
执行案号:(2018)豫1303执1916号
执行标的:3197元

3.姓名:吕清霞
性别:女
住址:南阳市卧龙区青华镇杜庄村
身份证号:4113031980XXXX5125
执行案号:(2018)豫1303执1737号
执行标的:82500元

4.姓名:李中举
性别:男
住址:南阳市卧龙区英庄镇堰岔村堰岔1694
身份证号:4113031990XXXX6118
执行案号:(2018)豫1303执1741号
执行标的:9781.8元

5.姓名:李中选
性别:男
住址:南阳市卧龙区英庄镇堰岔村堰岔1694
身份证号:4113031988XXXX5972
执行案号:(2018)豫1303执1741号
执行标的:9781.8元

6.姓名:周娟
性别:女
住址:南阳市卧龙区潦河坡乡周沟村陈三组
身份证号:4113031991XXXX372X
执行案号:(2018)豫1303执1745号
执行标的:9600元

7.姓名:段炼
性别:男
住址:南阳市建设路肉联厂家属院
身份证号:4129011977XXXX2073
执行案号:(2018)豫1303执1751号
执行标的:47385.7元

8.姓名:李洁荣
性别:女
住址:南阳市建设西路
身份证号:4129011955XXXX2047
执行案号:(2018)豫1303执1751号
执行标的:47385.7元

9.姓名:张鹭
性别:女
住址:南阳市建设路肉联厂家属院
身份证号:4113251987XXXX4560
执行案号:(2018)豫1303执1751号
执行标的:47385.7元

10.姓名:李琪
性别:女
住址:南阳市卧龙区七里园乡七里园村乡教办
身份证号:4129011974XXXX5020
执行案号:(2018)豫1303执1756号
执行标的:58300元

11.姓名:赵清坤
性别:男
住址:南阳市新野县城关镇朝阳镇
身份证号:4129311963XXXX0035
执行案号:(2018)豫1303执1779号
执行标的:24174元

12.姓名:陈波
性别:男
住址:南阳市卧龙区桐树庄
身份证号:4113241982XXXX5853
执行案号:(2018)豫1303执1834号
执行标的:86347元

13.姓名:李海之
性别:男
住址:南阳市卧龙区安皋镇
身份证号:4129241963XXXX0910
执行案号:(2018)豫1303执1858号
执行标的:23157.5元

14.姓名:宋清泉
性别:男
住址:南阳市卧龙区新华路176号金冠公司家属院3号楼2单元
身份证号:4129011963XXXX1558
执行案号:(2018)豫1303执1862号
执行标的:62525元

15.姓名:周晓东
性别:男
住址:南阳市卧龙区西关北夹后90号
身份证号:4129011969XXXX2017
执行案号:(2018)豫1303执1873号
执行标的:92107.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