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效双优 | 用行政审判聚合力擦亮海东法治底色

2023-04-11 17:44
青海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而行政审判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稳压阀、风向标、晴雨表。

近年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突出作用,积极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落细,通过“审理一件、解决一件、普法一片、规范一片”,正确行使权力、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公平公正文明严格执法,发挥好法治在推动海东经济发展与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积极促进海东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海东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府院联动规范行政行为

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府院联动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高质量发展、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对促进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海东市中院持续强化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均建立与行政机关的定期联席沟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促进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标准统一。

去年,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与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公安局、循化县司法局先后多次召开联动会议,就循化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及如何正确履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职责、纠正和杜绝出现的问题和不足作了深入探讨。循化县司法局局长马国良在座谈会结束时表示,行政机关将主动增强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做到法庭上“告官能见官”。在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下,行政机关努力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依法履职,并且在制作行政法律文书、履行行政程序等方面做到规范、严谨。同时,行政机关采取多元化调解机制,与行政相对人多沟通、多协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降低诉讼风险,提高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终于盼到这一天了,解决了困扰我们多年房子无证的问题,现在像吃了一颗定心丸,太高兴了!”办理完不动产权证登记的业主笑得合不拢嘴。在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互助县法院加强府院联动,通过与管理人密切配合,为项目办理不动产登记扫除了障碍,1200余户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为加快互助县城镇建设和改善人居环境注入新的活力。

海东市两级法院主动作为,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为重大民生工程、重大专项行动提供行政决策法律咨询,建立行政争议诉讼风险预先评估机制,对可能形成诉讼的,依法及时主动采取措施,强化源头治理,提升行政纠纷前端化解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诉讼发生,在“治未病、防成讼”上下功夫。

同时,海东市中院每年对行政审判中出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行政机关败诉、负责人出庭应诉、司法建议落实等情况向政府部门通报和反馈。定期向行政机关通报行政审判白皮书,强化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分析,为海东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决策参考。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有违法、错误、缺陷或显失公正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司法建议,敦促行政机关予以纠正,帮助海东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通过府院联动作用,可以真切感受到海东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水平的不断提高,海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蹄疾步稳。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有助于提升“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也是表现政府尊崇法律、敬畏法律,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的态度和决心。

今年以来,海东市中院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的情况,精准发力,加大宣传力度,阐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完善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升海东市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的自觉意识、应诉能力和应诉水平,使“告官见官”成为常态,实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民效果的有机统一。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组成专班赴各县区党委政府巡回讲解,积极建言献策,并发出司法建议书,力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省委常委,海东市委书记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强调指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高效能加强府院联动,认真履行法院判决,维护法律权威。同时,我们要关注法官群体。法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案件审理坚决不能出现误判、错判,更不能枉法裁判,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同时,海东市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海东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市、县(区)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规则》要求,人民法院在送达开庭传票时,一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告知书》,抄送当地人民政府,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庭审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人民法院每季度作汇总分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列明数据、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并抄送当地司法部门。海东市中院通过一系列举措,督促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习惯出庭应诉,不但不会让行政机关尊严受损,反而会让群众看到行政机关直面问题的勇气和依法行政的决心,高质量履行法定义务,高标准规范行政行为,倒逼行政机关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有助于树立政府威信,维护法律公信力。

3月14日,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海东市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中川乡农场村村民委员会诉民和县人民政府和海东市人民政府土地权属确认及行政复议一案,海东市两级人民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并表示对农场村诉讼的争议土地重新调查,调解处理。3月30日,在民和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行政诉讼案件中,海东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段大祯出庭应诉,该局党组所有成员旁听了该案的审理。

“坚决服从、认真履行法院判决,坚决维护法律权威。通过庭审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有助于提升自身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无论判决结果如何,政府都要在法律框架内,与原告积极沟通,认真倾听诉求,依法合规、实质性地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段大祯在发表出庭意见时表示。这是今年海东市首次市辖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参与行政争议化解,既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也彰显了政府的担当作为和法治精神。

目前,海东市政府将行政机关履行诉讼义务、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纳入各级行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行政败诉案件和负责人出庭应诉报告制度,实施“一案件、一提醒、一督促、一指导”,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落地落实。强化考核问效,将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情况纳入“法治海东”考评、法治创建考核、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用好“指挥棒”,树好“风向标”,并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切实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海东市中院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具体要求融入诉讼流程,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敢于出庭、善于出庭,让行政机关负责人通过参加庭审,切身感受法庭的严肃性、诉讼的对抗性和执法为民的重要性,通过参加庭审实际行动,促进行政争议妥善化解,提升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水平,更好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展示海东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促进海东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同时,积极推动构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配合政府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平台,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审判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海东市中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表示,全市法院在最大限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同时,公正高效地审理每一起案件,切实担负起人民法院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海东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海东市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

来源 | 青海法治报

原标题:《质效双优 | 用行政审判聚合力擦亮海东法治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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