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培机构停业拒退费 法官“组团”批量化解

2023-03-29 16:10
河南

国家的“双减”政策

不仅为学生减轻了作业负担

也给家长减轻了校外培训费的负担

但一些教育机构

在无法开展培训课程的情况下

拒不退还课程费

造成了家长退费无门的新“负担”

贝贝、佳佳等二十多个孩子的家长,为他们在校外的培训机构报名参加了相关课程,但是仅在培训机构上了一段时间课后,培训机构也没给家长打招呼,就直接闭店歇业了,家长和孩子看着培训机构上锁的大门,都是一脸懵。家长赶紧联系培训机构负责人,但这时培训机构打起了“太极”,理由千千万,反正就是不退费,家长们反复和培训机构协商,也没啥效果,于是决定打官司维权。卫滨区法院受理了案件,决定由第五、六、七、八民商事审判团队分别进行审理。法官实地走访、询问后得知,贝贝、佳佳等二十多个孩子的家长仅是该培训机构涉及的退费纠纷中的一部分,有些家长正在来打官司的“路上”。面对家长“结队”来维权,院领导立即组织民商事法官会商,群策群力决定法官“组团”对这二十多个案件采取集中送达、统一开庭、统一制作法律文书的解纷计划。

法官了解到部分家长不好请假,没办法来法院当面沟通,干脆直接给涉及纠纷的家长建了微信群,四个民商事审判团队的员额法官在线跟家长们沟通,充分交流沟通后,家长们的实际诉求一清二楚,家长们的疑惑得到细致解答,焦躁不安的情绪得到安抚,为最终化解这一批纠纷打下了扎实的基础。经过前期对双方做的大量工作,开庭当天4个团队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通力协作,从早上8:30到下午17:00,仅用8个多小时,就制定出了家长满意、培训机构能履行的解纷方案,双方达成和解,为家长节约诉讼成本同时,也为该培训机构涉及的其余还未诉的退费纠纷,提供了解纷“模板”,为这一批培训机构退费纠纷完美画上了句号。

培训机构不退费怎么处理?法律是怎么规定?

1、与该机构协商退款,双方做出各自的让步减少诉讼带来的时间还有金钱成本上的消耗。

2、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表明该机构违约带来的损失,请求法院判决该机构退还费用。

“课程开始后一律不予退费”“合同签订后不允许退费”等条款为霸王条款,应属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提示

对教育培训机构有话说:遇到经营困难的情况,要尽早与家长协商沟通解决问题,或者通过及时调整培训形式、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方式完成培训内容,切不可不管不顾、关门了之。

对学生家长有话说: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应充分考虑其资质、信用等多方面因素,做到理智消费,同时要保存好缴款凭证,一旦出现培训机构违约等情况,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及时有效地进行维权。

原标题:《教培机构停业拒退费 法官“组团”批量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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