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中院主持召开金鑫新材料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3-03-20 16:11
甘肃
“大家上午好……我宣布: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在开始。”随着陇南中院民二庭庭长贾丽萍声音通过话筒在会场响起,由陇南中院破产审判合议庭主持召开的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新材料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拉开了帷幕。市金融办代表、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意向投资人代表、管理人、职工代表、股东代表、工会代表、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审计评估机构代表等60余人参加了会议。
金鑫新材料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4980万元的新型科技公司,因公司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2022年10月27日,该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陇南中院提交了破产重整申请书。中院经举行听证会征求各股东、债权人意见,审查相关材料,于2022年12月12日依法裁定受理了金鑫新材料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同月16日,指定甘肃正步律师事务所为金鑫新材料公司管理人。案件受理后,中院立即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了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和要求等事项。筹备工作当即开展,合议庭法官与市金融办、管理人、债务人法人、债权人等积极沟通协商,经过债权申报、资产审计、评估等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使得此次债权人会议过程规范高效、进展顺畅,圆满完成了各项会议议程。本次会议宣布了债权人会议主席,并确认了22家债权。
■会前安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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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后签字确认 ■此次会议的召开,民二庭充分发挥了破产审判职能,向债权人及时披露了案件审理等情况,保障了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推动了后续重整工作的开展。下一步,民二庭将积极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的作用,以实际行动助推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打造亲清政商关系,确保“三抓三促”行动走深走实。
原标题:《陇南中院主持召开金鑫新材料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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