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迫于压力还钱,申请人却“失联”了 咋办?

2018-06-27 13:00
山东

青岛

“老赖”迫于压力还钱

申请人却“失联”了   咋办?

执行故事

       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张某在胶州发生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肇事者王某不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王某到外地躲藏,张某随后也跟随老乡辗转到外地打工。但胶州法院的执行干警却没有放弃为申请人张某主张权益,通过多种方法迫使王某主动到法院还款。但此时四处打工的张某却联系不上了。经过多方努力,近日,张某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赔偿款。这仅是青岛法院决胜执行难工作中的一个缩影,穷尽一切执行手段,保障每一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是执行干警为之努力的方向。

钱拿到了 申请人却“失联”

胶州法院开展凌晨执行行动(资料图片)

       2012年,四川省一名来胶州打工人员张某被王某开车碰撞受伤,经法院调解,王某同意向张某支付赔偿款19000元,但王某并未履行法律义务。无奈之下,张某向胶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依法查封了王某的房屋一处,但因案件标的额较小,且房屋中有王某的家人居住,法院无法拍卖。王某一直躲在外地,行踪无法确定,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但胶州法院执行局并未放弃,将王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利用媒体进行曝光,并对其采取限高、开展执行悬赏等多种执行措施。迫于种种压力,王某于2018年5月份主动到法院要求履行义务。执行干警立即联系张某,出乎意料的是,张某却联系不上了。

       执行干警没有放弃,通过调解书上张某的户籍地址,拨打114查询到其所在的乡政府及派出所电话,通过派出所民警打听到张某所在村的村支书电话,村支书接到电话后半信半疑,“现在诈骗电话这么多,你们说的是真的吗?”经过执行干警耐心解释,将案件的前因后果向村支书说清楚,村支书才相信了,并同意帮助法院寻找张某。

       近日,终于传来消息,张某的哥哥通过同乡联系到了他。今年5月16日,张某来到胶州法院执行局与王某就执行案款协商达成和解。王某当场交付执行案款19000元。

       在执行案件中,也存在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能力履行义务的情况。胶州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张兆全就办理过这样一起案件。2015年6月,在胶州一条乡间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刚拿到驾照的女司机驾驶着一辆夏利轿车将一名男子撞倒,男子随后不治身亡。经过了解,女司机刘某没有工作,刚买的车价值4万元,一家人租住在城阳一个社区,靠其丈夫打工生活。事故发生后,法院判决刘某赔偿被害人张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近50万元,但刘某一家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

       考虑到被害人家属的情况,胶州法院为其申请了5000元司法救助款。随后,张兆全多方协调,经过居委会做工作,刘某的哥哥等亲属凑了十几万元赔付给被害人张某的父母。“被害人家属也知道被执行人家里的情况,双方最后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夫妻俩给被害人的父母下跪请求谅解,双方抱头痛哭。”

晾衣服暴露老赖行踪

       李某与郭某同为莱西市某农贸市场的摊贩,因两家所卖商品相同,摊位又相邻,平日里便没少了磕磕绊绊。2015年的一天,李某在驾驶自家面包车往摊位送货时,不慎刮擦了郭某的面包车。双方发生争执,最终,郭某被李某打伤,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

       莱西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某致郭某轻伤,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赔偿郭某经济损失50935元。李某上诉,青岛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济赔偿?李某从来没想过,用他自己的话说便是“没钱,有钱我也一分不给”。郭某向莱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干警发现李某及其妻子名下仅有一套房产,去李某家多次,也均没发现李某及其妻子的踪迹。

       5月25日,执行干警再一次来到李某家,发现平时无人居住的院子里多了条小狗,还晾着刚洗的衣服。执行干警向周边邻居询问,邻居均表示没有听说房屋出租出去。执行干警据此断定,李某一家已经搬回来居住。5月28日凌晨5点,执行干警突击李某家,将正在熟睡的李某堵个正着。李某拒不履行义务,最终被司法拘留15天。实施司法拘留的第二天,李某的家人就凑够案款送到了法院,案件得以执结完毕。

济南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4部门联合发布《通告》10种行为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予以重点打击

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及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打赢“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确保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现就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及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通告如下:

一、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司法局自即日起,将联合持续开展《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被执行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执行法院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将及时侦查取证,一经查实,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检察机关依法及时批捕、移送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审判,监狱依法收押监管,共同打击拒执犯罪行为。

二、凡在我市两级法院立案执行而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须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主动到执行法院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在公告期内主动履行义务或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依法从宽处理。

三、对下列行为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予以重点打击:

 1.以转移财产、逃匿外地等方法逃避执行,经执行法院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

2.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3.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或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无法执行的;

4.恶意出租或者拒不交出执行标的物,导致司法拍卖受阻的;

5.拒不交付财物、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6.得到房屋拆迁费、征地补偿款或者其他来源的收入后,仍未自动履行判决、裁定确定义务的;

7.将财产隐匿、转移至亲属或者其他人名下,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8.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虚假赠与、虚假债务、虚假租赁、虚假异议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9.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0.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或者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以及执行公务证件等,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四、协助义务人拒绝履行协助义务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五、被执行人为单位且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将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六、发现黑恶势力等干扰法院执行工作,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为拒执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

七、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被执行人行踪和规避、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0531-89256622)。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特此通告。

聊城

执行从不看风雨

6月26日,凌晨4点半,天微微亮,依然下着小雨。沙镇法庭的6名执行干警已经赶到被执行人的家门口。

25日晚,沙镇法庭庭长张强接到申请人的电话,说有人看见被执行人孔某回家了,不过每天依然早出晚归,很难碰见他。听着申请人的电话,望着窗外瓢泼大雨,张强庭长突然意识到,被执行人孔某肯定不会想到执行干警会在下雨天找上门。

果不其然,当被执行人孔某打开大门的那一刻,突然看见6名干警出现在自己的眼前,惊恐之余慌忙问道:“你们是谁?”6名执行干警亮明身份后,被执行人孔某调头就跑,执行法官紧追其后,孔某极力反抗,用手抓、用脚踢,6名执行干警无一幸免的被踢得满身是泥。人多力量大,邪恶怎胜正,最终执行干警们将其带回并依法予以拘留。

点点田间细雨,披星戴月前行。当年躲债至东西,今日落魄牢狱。莫恨身陷桎梏,且教悔过自新。执行从不看风雨,心系百姓而已。

声明:本文所称“老赖”仅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

编辑:傅德慧 石慧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