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女生跳楼之后:哭泣的消防员和冷漠的围观者

2018-06-25 20:50
北京

6月20日下午3时许,甘肃庆阳19岁女孩李某奕在一栋大楼8层欲跳楼轻生。经4个多小时救援,女孩仍不幸坠落,在场营救的消防人员失声痛哭。

据@时间视频 消息,当地宣传部工作人员称,女孩曾自杀过几次,被消防员救下。当天消防员冒生命危险抓住女孩的手,但她把手拉开了,“消防员很难受,今早来说话声音都有点哽咽”。另据北京青年报消息,李某奕跳楼疑与两年前被班主任吴某厚猥亵有关。

女孩松手后坠落,消防员失声痛哭

曾被班主任猥亵

据北青报报道,李某奕跳楼疑与两年前被班主任吴某厚猥亵有关。

24日,李某奕的父亲李明(化名)告诉北青报记者,2016年9月5日,当时正在庆阳六中读高三的女儿因为胃疼在教师公寓休息,晚8点左右,其班主任吴某厚进入女儿休息的房间,以探病为由亲吻、搂抱李某奕,后因另一位老师进入而停止。

李某奕写给法院的控诉状

李明表示,出事之后,原本开朗的李某奕出现抑郁的情况,2016年9月,也就是被吴某猥亵2个月后,甘肃庆阳市医院将李某奕确诊为抑郁症。在确诊抑郁症后的3个月内,李某奕连续产生了多次的自杀念头,其中就有吃安眠药自杀,可都是自杀未遂。

期间,李某奕曾向学校多位老师求助,无果后,最终选择了报警。

当地警方接警后很快立案,并已作好准备以猥亵及强奸未遂的罪名移交检察院公诉吴某。然而,吴永厚在接受检察院问询时却辩称他那天强吻、碰头、上下乱摸的行为只是确认下李某奕有没有发烧感冒!检察院最终还是认为吴某的行为轻微,且无法证明猥亵与李某奕抑郁症有直接关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院认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

检察院认为吴某的猥亵行为与李某奕的抑郁症无法证明有直接关联,决定不起诉

 

从李某奕手写的诉状中可以看到,回到学校后,李某奕被孤立,被排挤,从此成为同学眼中的怪人,同学嘴中的精神病人…………而自己的父亲为了此事到处替她奔波伸冤,最终经不起身体折腾,也病倒了。李某奕的心中万般自责:是不是都是因为我引起的?

李某奕亲笔控诉状:“在同学眼中我成了得怪病的人,到处遭受嫌弃。而猥亵我的班主任却成了可怜的人。”

李某奕控诉状:“我曾以为学校是社会里的一块净土,可我却在这唯一的净土里看到了丑陋、鄙夷。”

也有消息称李某奕是先患上抑郁症之后才被其班主任吴某厚猥亵的,庆阳市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我了解到这个女孩原先就有抑郁症,他们老师在照顾她的过程中没把握住自己的行为”。

李明则不认可这种说法,他告诉记者,早在2016年7月份,班主任吴某厚就曾对自己的女儿动手动脚,但当时情况不大,女儿也没有告诉他,直到出事后警方调查时李某奕才说2016年7月吴某厚就曾对她动手动脚。

此外,庆阳市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教育局曾对吴某厚猥亵李某奕的事情做出过调查处理,对吴某厚做出了行政降级的处分,对庆阳六中的相关领导作出了纪律处理,并且协调当事人吴某厚对受害人做出经济赔偿。

对此,李明表示自己并不知道教育局曾对吴某厚做过处理,“我的要求就是处理当事人,解开我女儿的心结让她好好看病,但是直到女儿过世也没有收到回复”。关于经济赔偿,李明表示,当时学校给过他一个35万的赔偿协议,但是协议里要求他放弃其他诉讼权利,“我不可能签这个屈辱的协议”。

针对李某奕事件中各种质疑,庆阳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向公众通报此事详细情况。

围观者起哄“怎么还不跳”

2018年6月20日下午,李某奕在朋友圈留下最后遗言,爬上了丽晶百货8楼窗台外。

朋友圈遗言

 

  

李某奕坐的窗台是一个极其狭窄的平台,消防员几乎很难营救。她让消防员与父亲都不要去靠近她。就在消防员心理疏导与女孩犹豫不定间僵持不下时,底下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了。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的一幕出现了。底下的人群甚至包括的她的同校同学都没有想去劝阻她。反而一个个开启冷嘲热讽的模式,有鼓掌的、有叫好的、有怂恿的、有嘲讽的:“怎么还不跳?”“你倒是快跳啊!”“在那里犹豫什么?丢不丢人?快跳啊!”

甚至很多人上快手开启了直播,在直播中都是对女孩讽刺的留言,评论中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陌生人去关心下她,去救她最后一下。

快手上催促女生跳楼的围观群众笑脸 

女孩跳下后,某些人笑脸

 

多段视频显示,围观者在楼下喊“怎么还不跳”,“把驴都怂栽倒了”,现场还传出了嬉笑声。

死者亲属李先生告诉澎湃新闻,“3点多吧(女孩跳楼),我和叔叔(死者父亲)赶到时已经4点多了,我们还是通过朋友圈看见的。那栋大楼里的工作人员看见后打了消防电话,救了4个多小时。”

同时,李先生也向澎湃新闻记者证实,现场确实有很多围观人员起哄。“真的,好多个视频我都保存下来了。”

据@时间视频 6月25日最新消息,记者从庆阳市委宣传部获悉,一些起哄者以及视频发布者已被拘留,警方目前还在继续摸排。

“围观起哄者”该当何责?

针对此事,新京报发表评论,这两天,甘肃庆阳19岁女孩李某奕跳楼自杀事件仍在发酵。据了解,两年前,李某奕还是一名高三学生时曾遭班主任猥亵,此后无心上学,在2016年即尝试过两次自杀。

这样的遭遇本就该让“围观者”对其产生怜悯之心。而当日“围观者”不仅不为其跳楼而揪心、犯难,而是为其不快点跳楼而焦急、不耐烦,甚至有人喊“跳啊,快跳啊”等。在她跳下后,有围观者吹口哨,表示“跳得好”。

纵观此案,不能仅仅只是从道义上谴责如此冷漠的“围观者”。那些有“不良嗜好”的围观者是否刺激了李某奕的最终跳下,是否妨碍了公安、消防人员的救援,则可能涉及严肃的法律问题。

看客的冷漠甚至丧失人性,令人不齿。如果有些人的行为一旦触犯法律,自然也应受到法律的惩罚。

鲁迅先生很生气!

编 辑 |刘 青      校 对 |黄 磊   

来 源 |澎湃新闻、先生手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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