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入户新政“两个五年”实施细则最快7月出炉
在取消积分入户、以及发布“两个五年”入户新政以来,大家最关心已久的新政实施细则终于有新!动!态!
昨天(6月23日)上午,东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做客《阳光热线》,就市民关心的“两个五年”入户新政策以及交通拥堵、出入境办证业务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有关负责人介绍,“两个五年”入户细则最快将在7月份出台。
“两个五年”入户新政最快7月份实施
“两个五年”入户新政最受市民关注。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回应称,目前新政《实施细则》已完成意见征求环节,共收到近200条意见建议,目前正根据征求到的意见情况对细则进行再一次修订和完善,预计最快将在7月份实施。

小编划重点:
1、最快7月,最晚不过8月!
2、符合申请人提交个人的户籍资料即可申请!
“两个五年”具体要求
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非莞户籍居民,可申请入户东莞:
1、持东莞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
2、在东莞正常参保,且在东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随迁。

1、居住证及社保均可以累计时间来计算,即中间断过也没关系;
2、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满足条件就可以申请,然后老婆(老公)以及未满18岁的子女可随迁。
3、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申请落户地点
申请人有自有房产(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向房产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

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应将户口分别迁入自有房产、单位集体户或新型社区。
申请所需材料
1. 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养老保险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保的省直属企业员工提供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打印的《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
2. 配偶随迁的须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子女随迁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同一家庭户内,且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户主的,可不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随迁子女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的,须提供子女抚养权归属法律文书(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书》)。
3. 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①迁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须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则须提供三个月内打印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②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须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扉页或已盖单位公章的扉页复印件。
素材来源:莞香花开综合
(原标题《东莞入户新政最新消息!“两个五年”实施细则最快7月出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