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嘴山市14名干部因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不力被问责

雷永福/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2018-06-21 16:16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6月21日消息,近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报,针对全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具体问题,对1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自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标反馈意见上下联动、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但在“小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中,惠农区、平罗县、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没有形成抓清理整治的工作合力和有效工作机制,整治措施不精准、整治效果不明显。在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中,惠农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履职不到位,导致工程建设严重滞后,截至目前仍没有稳定投运。在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水处理厂和医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中,平罗县、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重视程度不够,一些领导干部慢作为,导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同时,平罗县在煤炭集中区环境综合整治中履职不到位,整治不彻底,导致园区环境“脏乱差”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

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问题,经市委2018年度第13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由市人民政府对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李光云,惠农区区长王宇翔、副区长马立华进行约谈。由市纪委监委对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资源利用与规划建设局局长刘占强进行诫勉谈话。由惠农区监委对惠农区工信局副局长李伟进行诫勉谈话。责成惠农区监委按规定给予惠安市政产业公司总经理刘彦生政务处分。责成惠农区人民政府、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别向市委、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由市人民政府对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郭玉福通报批评。由市人民政府对平罗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李绍峰进行约谈,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平罗县监委对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李志高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平罗县监委按规定给予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资源利用与规划建设局局长冯瑞政务处分。由平罗县监委对时任平罗县环保局局长谭生奇在平罗县范围内通报批评。由平罗县监委对时任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主任代洪山、副主任杨万军进行诫勉谈话。由平罗县监委对时任平罗县煤炭集中区环保中队中队长刘庆安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强调,三县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此为戒,真正从思想深处警醒起来,以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如坐针毡的紧迫感、重如泰山的责任感,下更大决心、更大气力全面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的各项任务,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原题为《石嘴山市14名干部因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不力被问责》)

    责任编辑:黎凡
    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