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至2016年底,农业银行有5处房产长期闲置

澎湃新闻
2018-06-20 18:55
来源:澎湃新闻

6月20日晚间,中国农业银行(农业银行,601288.SH;01288.HK)发布公告对今天下午国家审计署发布的相关公告做出了回应。

农业银行在回应中称,该行在这一次审计期间,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的原则,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即刻采取整改措施,审计离场时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同时在审计结束后,该行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扎实有效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截至公告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率达到 98.48%。”农业银行在公告中表示,财务收支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有关会计账务进行了相应调整;涉及的贷款已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贷款风险基本可控;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的责任追究。

20日下午,审计署公布了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3家金融机构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公告。

审计署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公布了农业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业务经营方面。

1.2013年至2016年,河北、福建、深圳、上海、广东5家分行违规向提供虚假资料的企业提供贷款、办理票据贴现等,涉及金额40.69亿元。

2.2014年10月至2016年底,农业银行通过理财资金向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违规向土地储备中心和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四证”不全的房地产企业等提供融资,涉及金额96.44亿元。

3.2015年至2016年,上海、广东2家分行及农银国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违规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或实际承担融资平台功能的企业提供融资17.37亿元。

4.2014年至2016年,农业银行三农金融部贷款增速等信贷指标未完成有关考核要求;未严格执行涉农贷款统计制度,将向城市法人和长期居住地为城市的个人发放贷款按涉农贷款统计,至2016年底余额227.54亿元。陕西分行向具有城镇户口或公职身份的人员发放农民安家贷款211.89万元。

5.2015年和2016年,农业银行将向不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发放的贷款按小微企业贷款统计,至2016年底余额228.35亿元。2015年底、2016年底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单户500万元以下占比偏低,仅为4.41%和3.56%。

6.2016年,福建省分行在监管部门明确禁止的情况下,违规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核指标。

7.2014年10月和2015年1月,北京分行违规为从事虚拟货币交易的两家企业提供结算服务。

8.2015年1月,农业银行将按其行内标准评估为常规合作的保险公司调整为重点合作公司并下达保费指导计划。

9.2014年至2016年,福建、上海2家分行在未提供实质性服务的情况下,向企业收取顾问费等1711.71万元。

10.2014年11月和2015年6月,农业银行借助信托等通道将理财资金15.24亿元违规投资本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二)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方面。

1.至2016年2月,农业银行有4项董事会议案、3项股东大会议案未按规定提交党委会审议,有51项境内机构调整事项事后未按规定报告董事会。

2.2013年至2016年,上海、北京2家分行及农银汇理公司、武汉培训学院在工资总额之外发放补贴1.92亿元,总行及陕西、福建等3家分行、农银汇理公司存在损益不实、费用报销管理不规范等问题2429.76万元。

3.至2016年底,农业银行有5处房产长期闲置,涉及14.71万平方米;北京市分行未严格按照总行批复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至审计时已按合同支付租金和物业费1538.31万元,租用的房屋因未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一直无法使用。

4.2007年至2016年,农业银行总行及所属信用卡中心、北京分行等单位在集中采购管理中,存在未按规定聘请外部专家、未向主管财政部门报告、未严格执行采购价格等问题,涉及金额3040.59万元。

5.2014年至2016年,农业银行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定级不够准确,10起系统突发事件未及时上报;C3信贷管理系统部分数据不准确。

(三)风险管控方面。

1.2011年至2016年,北京分行因未严格执行票据出入库制度、未经批准销售非本行理财产品等,39.15亿元资金面临损失风险。

2.至2016年底,农业银行部分理财资金投向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3.个别分支机构信贷管理中存在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地域性“担保圈”、行业过度授信等风险问题。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15年,农业银行总行10名部门总经理级别人员在国内出差乘坐飞机头等舱并全额报销15次。

2.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所属长春培训学院、福建省分行仍存在消费高档酒水问题。

“对于正在整改的问题,本行将持续跟踪,加大整改力度,直至问题全部整改。”农业银行表示。

以下为公告原文

2017 年,审计署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6 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本次审计结果表明,本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经济金融方针政策,积极加大对重大战略、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创新小微、涉农信贷业务,服务实体经济。推进经营机制改

革,全面推开“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加强内控风险管理,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加强案件防控和问责整改。但在业务经营、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风险管控、落实廉洁从业规定等

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本行高度重视本次审计,认真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本次审计期间,本行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的原则,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即刻采取整改措施,审计离场时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本次审计结束后,本行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扎实有效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截至公告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率达到 98.48%。财务收支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有关会计账务进行了相应调整;涉及的贷款已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贷款风险基本可控;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对于正在整改的问题,本行将持续跟踪,加大整改力度,直至问题全部整改。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本行将在前期优化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加强综合管理的基础上,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规范业务操作,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加强风险管控及廉洁从业管理。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不会对本行整体经营业绩及已公告的财务报表构成影响。

审计署对本行 2016 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结果,详见审计署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的相关审计结果公告。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郑景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