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微信群辱骂诋毁他人被起诉,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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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互动,节目预告,节目福利统统都在这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为逞口舌之快恶意诽谤他人
只能自食其果!
最近,幸福小区里的多名业主在小区业主群里讨论小区物业管理、业委会职能等问题。赵先生和陈先生也频繁在群里发言,但聊着聊着,两个人就小区业委会有无发挥作用等问题杠了起来。(幸福小区微信群聊天)
赵先生:“我们小区的业委会目前都没有发挥作用,小区物业现在就是在乱整。”
李女士:“确实是,垃圾乱丢都没人管的,一群苍蝇在那里飞。”
陈先生:“小区现在的问题太多了,我要求业委会他们马上开会把事情处理好!”
赵先生:“这个不是你想说开就能开的,这种临时会议要有足够业主提才行,你懂不懂哦!”
陈先生:“我是业主我怎么就不能要求了?你别在这儿不懂装懂!”
赵先生:“教你你又不听,你看你去提会有人理你嘛。”
陈先生:“你能把自己家里管好就行了,别在这装。”
陈先生:“你算是什么角色,跳这么高?你家里出那么多事,要我说清楚吗?”
李女士:“别吵了,大家都是为了我们小区好。”
陈先生:“要是让这人当上了主任,我们小区的公共财产都要被他骗光,他们一家都是装腔作势到处骗人的骗子。”
陈先生:“怎么了,被我揭穿了,不敢说话了是吧?”
赵先生看到陈先生的言论后非常气愤,但是并没有在群里继续和陈先生争论。正想着怎么处理这件事的时候,平时经常和赵先生打麻将的业主老杨给他发来了微信。
(和老杨的微信聊天)
老杨:“群里什么情况?怎么吵这么凶哦?”
赵先生:“也不知道他受了什么刺激,突然就骂我,他这么骂我我肯定是不能接受的!”
老杨:“那他说你们家里都是骗子是什么情况哦?是之前有什么误会吗?我认识你这么久怎么都没听你说过?”
赵先生:“你不要听他胡说,他这是造谣!”
老杨:“那他这么说话确实太过分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家人品有什么问题呢。”
赵先生:“我们还是认识的,群里其他不认识的业主,不知道看到后还要怎么想我们家呢?以后我出门怎么见人!”
老杨:“没事,身正不怕影子斜。反正有啥事和我说,都是老相识了。”
赵先生:“真没事,他都是乱说的,你可千万别信他的。这件事我不会就这么算了的!”
老杨:“放心,我肯定相信你,你的人品我是信得过的,他这么乱造谣肯定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赵先生:“我前阵子刚看了别人的普法视频,里面说这种情况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要求他向我道歉。”
老杨:“真的吗,到时候我要看他收到传票是什么表情。那就先不说了,你也消消火,没必要跟这种人置气。”
赵先生:“知道的。”
一肚子火的赵先生把手机放下刚想缓口气,这时小区里认识的其他业主老王、小宋等人纷纷给赵先生发来微信,询问赵先生家里是不是出了什么事。赵先生看到后更加生气了,和妻子一商量,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陈先生向他进行赔礼道歉,在幸福小区微信群里连续三天发表赔礼道歉声明,同时要求陈先生赔偿他精神损害费10000元,谁知道风波远比想象中来得更急更快。第二天,赵先生下班后照常到菜市场买菜。
(和卖菜的周老板的对话)
周老板:“老赵,今天这么早下班啊!”
赵先生:“今天路上不堵车,准备买两斤排骨回去给娃儿炖个汤。”
周老板:“要得,帮你斩好哈!”
周老板:“对了老赵,今天我听住你们小区的老刘说,你和别人在业主群里吵起来了嗦,说你们屋都是骗子,是咋回事哦。”
赵先生:“别提了,那个姓陈的跟吃了火药一样,我就跟他讨论下业委会的事情,他就莫名奇妙开始骂我,还污蔑我们家都是骗子。我跟你说,我明天就去法院把他起诉了。”
周老板:“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你们屋头出啥事情了。”
(手机铃声响起)
老赵丈母娘:“你们最近咋回事?咋孩子上午在小区楼下玩的时候,有个小孩骂他,说你还有我们一家人都是骗子,把孩子都弄哭了。你在外面惹到谁了?”
周老板(听见两人的对话):“老赵,你要抓紧时间处理才行,你看都影响到你的丈母娘了。”
赵先生:“唉,不说了。”
在赵先生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后没过几天,陈先生就收到了法院寄送的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在看完赵先生的诉讼请求后,陈先生气得破口大骂。陈先生在骂完之后心里还是觉得不舒服,甚至还有点委屈,他觉得自己作为小区业主之一,想着也是为了各个业主的权利,想要求业委会解决小区的问题。虽说在群里说话激动了点,但是也不过是说了些大家吵架时爱说的话,哪里够得上损害名誉权的程度,赵先生真是小题大做。于是陈先生又立马点开了幸福小区微信群。
(幸福小区微信群聊天)
陈先生:“要是让这姓赵的当了主任,管理物业,我们的维修基金估计一分不剩。”
李女士:“怎么又吵起来了?”
陈先生:“今天被小人阴了一下,还到法院起诉我,这么阴的人,不骂两句不痛快。”
陈先生:“真的是出门被狗咬了,这两天先不急着计较,等我忙好了我就找那条咬人的狗。”
在看到陈先生在群里的发言后,赵先生这两天好不容易平复的心情又激动了起来,赶紧吃了两颗降压药。经过妻子半天劝解,赵先生决定先不在群里和陈先生争论,而是等到开庭的时候,将陈先生在幸福小区微信群里说的话拿给法官看,让法官来评评理。
最终,法院判决陈先生需承担侵害名誉权的侵权责任,要求他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业主微信群内发布书面道歉声明,向赵先生赔礼道歉,发布后至少保留三日。同时,法院经过综合考量,酌定陈先生向赵先生支付精神抚慰金3000元。【文中人物、小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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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嘉宾
郫都区司法局 局长 尹大勇
四川善嘉(郫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 骆结煊Q
陈先生是否需要向赵先生赔礼道歉?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判断陈先生是否需要承担侵害名誉权的责任,要围绕以下四个构成要件来看:一、陈先生是否有损害赵先生名誉的行为;二、陈先生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是否对赵先生的社会评价产生了负面影响;三、陈先生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四、陈先生的损害名誉的行为与赵先生社会评价降低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在本案中,陈先生编造赵先生一家都是骗子的虚假事实并多次谩骂赵先生,在人数众多的业主微信群中进行散布传播。显然陈先生其主观上有损害赵先生名誉的故意,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侵害赵先生名誉权的行为,造成了赵先生人格受到贬损和社会评价的降低。法院最终判决了陈先生需承担侵害名誉权的侵权责任,要求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业主微信群内发布书面道歉声明向赵先生赔礼道歉,发布后至少保留三日。
Q
当名誉权受到他人侵害时,我们可以用什么方式维权?
A: 5种方式。
第一,被侵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第二,对于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第三,当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自己人格权的违法行为,并且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也就是人格权侵害禁令。
第四,对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自己名誉权的,被侵权人还可以要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删除的必要措施。
第五,侵权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节严重的话将涉嫌触犯侮辱罪、诽谤罪。因为侮辱罪、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所以被侵权人依法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Q
当前很多侵害名誉权行为发生在网络平台,我们能否要求平台删除相关内容呢?
A:根据法律规定,当我们发现自己的名誉权被侵害时,可以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通知后,应当根据初步的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的措施。如果没有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失扩大的部分应当与侵权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对于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被侵权人或委托代理人因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而支出合理费用,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对于被侵权人支出的合理律师费用,人民法院同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予以支持。
Q
如果有人对死者甚至英雄烈士进行诽谤,这种情况下死者的名誉权还能得到保护吗?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之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死者的名誉权同样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起诉的主体上,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属于第一顺位;其他近亲属属于第二顺位。
对于英雄烈士人格受损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如果其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不愿意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Q
在遇到侵害名誉权行为时,我们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呢?
A: 根据法律规定,因为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可以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这里的侵权行为地一般包括侵权行为的实施地和侵权结果的发生地,如果是信息网络侵权行为,那么实施地还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所以对于网络名誉权侵权行为,被侵权人通常都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标题:《男子微信群辱骂诋毁他人被起诉,法院这样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