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子与渠县小伙离婚 法院做了这件事
2023-02-21 17:00
四川
在某离婚案开庭的前一天,琅琊法庭庭长郑文梅焦急地在微信工作群中询问:“有哪位领导、同事会越南语的?”
原来,她承办的一个离婚案件,女方是越南人,不会说中文和英文,前期沟通便已困难重重。在大家的群策群力下,她决定使用翻译软件与越南女子进行沟通。
案情简介:2019年8月,被告冯某在越南隆安省务工时认识了原告PHAM某,2020年1月两人在四川省民政厅登记结婚。婚后,原、被告由于文化背景、性格差异等多种因素,开始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原告的签证时效问题,案子的办理迫在眉睫,郑法官决定使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由于一字一句都要经过软件翻译,普通情况下一个小时便可以完成的调解历经三小时才圆满完成。不懂中文的PHAM某不住地向郑法官鞠躬,感谢她的体谅。
为了保障和便利外籍公民平等行使诉讼权利,渠县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充分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行使本国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并积极提供必要的条件,避免因语言、文字障碍影响案件的审理,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创新司法便民举措,依法公平公正处理涉外案件,保护涉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撰文:郑文梅、陈洁
原标题:《越南女子与渠县小伙离婚 法院做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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