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恩施市法院发出首份“离婚证”
前言
“太感谢了,有了这份《离婚证明书》,既不用到处开证明,很多隐私也不再怕被人看到。” 2月13日,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从芭蕉法庭法官手里领到一份特殊的“离婚证”。据悉,这是恩施市法院发放的首份《离婚证明书》。
你知道吗
该《离婚证明书》与民政局发放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院也能领离婚证?到底是什么情况?

李某与向某因长期分居,夫妻感情逐渐破裂,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均同意解除夫妻关系,法庭干警当场向当事人送达《民事调解书》。经当事人申请,法庭干警向二人发放了《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不等同于判决文书,它从便利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只记载了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及生效日期等必要事项,用以证明双方当事人已解除婚姻关系,不涉及个人隐私问题,有效避免因反复出示离婚判决书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 芭蕉法庭庭长王智超说道。
通过提供“证明书”从而说明婚姻状况的方式,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权,既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也传递着司法温度,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问:
《离婚证明书》和离婚证有什么区别?
答:
当事人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领取离婚证,而诉讼离婚的双方需要经过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诉讼离婚的双方没有离婚证。法院确认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后,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出具《离婚证明书》,与民政部门领取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问:
为什么要出具《离婚证明书》呢?
答:
当事人在办理银行贷款、户口迁移、出国签证、子女留学等手续时,相关部门均要求提供离婚证明文件以证明离婚的事实。但经诉讼离婚后,法院制作的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往往详细记载了当事人的情感纠纷,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情况、财产分割、债务负担,以及一些其他个人隐私等信息,导致当事人在需要证明婚姻状况的场合中,不可避免的造成隐私泄露。
问:
如何申请《离婚证明书》呢?
答:
收到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当事人,需要撰写书面申请,写明个人信息、文书案号、申请事由、需要数量等内容,并将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书面申请一并提交至法院,联系承办法官审核后,即可以开具《离婚证明书》。
问:
法院能不能出具《离婚证明书》呢?
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为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
下一步,恩施市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新模式,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强化诉讼服务,用更深的功夫推出更好更实便民举措,积极满足当事人司法新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着力打造“侗乡团结共治”品牌。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恩施市法院发出首份“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