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农村生活方式现代化

海皮/法学博士
2018-06-12 14:36
来源:澎湃新闻

由消费水平和消费方式所推动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将带来农村生活方式的一场革命。图为2018年5月15日,江西广昌县水南圩乡街道,施工人员正在沿道路栽植樟树。 东方IC 资料

十九大报告和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分别从生态文明建设和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的角度,提出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任务。2018年5月19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把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把生态环境问题上升为“重大政治问题”和“重大社会问题”,这一高度前所未有。

此前,2017年11月20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8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这一文件,这一文件在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之前制定完成,体现了高层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高度的紧迫感。在2018年5月19日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再次强调:要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打造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显然,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推进会。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参加全国两会山东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专门就“乡村生态振兴”做了指示,他强调:要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坚持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扎实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善农村生活设施,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

从习近平的论述及《方案》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的指导思想来看,现阶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是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入手,达到村容村貌提升、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的目标。

无论是在政治建设的意义上,还是在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上,人们都不难从深层次上把握当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大意义。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必要性

几年前,笔者在河南某地农村调研时听一位乡村干部介绍说:开始规划新建农民住宅时,没有想到应当集中建设上下水系统,结果农民入住以后才发现非常不方便。“没有想到”,是农村传统生活方式基础上的传统思想观念不适应当下农村新的生活方式的表现。

另有农村居民说,刚买了洗衣机时,没有具体考虑使用时可能面对的问题,结果每次洗衣服,都要把洗衣机搬到屋外,人工舀水倒进洗衣机,排水时就直接把污水排到屋前田里,时间长了,含有洗衣粉的污水加上其他生活污水,就汪在一处发臭了。村里家家如此,加上农业生产排放的污水,导致村里所有河流、池塘、排水沟中的水体都变得黑臭。

类似现象,近年来笔者在许多地方的农村地区调研时经常见到,多年来也经常见诸报端和网络上流行的“回乡见闻”的描述中。

很明显,农村人居环境的这些变化,反映了中国农村社会的根本性变革。

首先,现阶段农村居民的日常消费品,已经主要不是传统农业时代的消费品,而是现代重化工业产品,从而对传统居住环境和生活方式形成了挑战

现阶段我国相当数量的农村民居,仍然是传统农业社会自然经济时代、循环农业时代的民居。在我国传统农业社会,农村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是可以直接倒进屋前屋后的农田里的,生活垃圾也可以集中起来变成农家肥还田。在我国工业化早期,如上世纪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农村居民消费的工业品还比较少,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化肥农药也不很多,所以农村区域受到工业生产和工业品消费的影响并不大,水、土壤、空气基本上没有什么污染。

从八十年代起,特别是九十年代以后,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带来了越来越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农村人居环境开始恶化,显示城市工业发展已经对农业农村产生了深刻影响。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工业中占主导地位的是轻工、纺织等行业,九十年代初中期到二十一世纪初,高增长行业转为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新一代的家电(电视、冰箱、洗衣机等)以及房地产等。2002年下半年开始,带动新的高增长产业的是汽车、电子通讯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大多数属于重化工业(城市房地产业异军突起,是重化工业发展的结果和体现)。而作为重化工业主要产品的家电,如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以及汽车、摩托车,这些产品在城市市场相对饱和的条件下转而向农村市场挺进,日用消费品大量涌进市场,城乡居民消费结构进入新阶段。

事实上,农村人居环境的急剧恶化是从2008年政府实施家电下乡补偿政策开始的。一方面,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我国进入重化工业发展新阶段之后,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为农民进城务工、提高工资性收入提供了机会,从而使农村居民家庭具备了家用电器的消费能力。另一方面,政府推进农村电网改造,为家电下乡准备了能源和一部分基础设施。早在1999年,经济学家林毅夫就建议我国政府加快改造农村电网,降低电费,为农村居民成为家电消费者做好准备。林毅夫这一建议被写进了“十五计划”(2001年到2005)。

“十五计划”和“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为“家电下乡”准备了能源供应。在农村区域普遍不具备消费家用电器的环境保护设施的条件下,家用电器大规模进入农村。大量工业消费品进入农村,给中国乡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型污染源。

据报道,每年有超过2500万吨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农户使用的洗衣粉、肥皂、洗发水、洗洁精等无机化工产品产生了大量难以分解的生活污水,严重污染了水源和土壤,加上农村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高带来了工业品消费垃圾巨量增加,从而对农村人居环境形成了极大挑战,与原有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相适应的农村人居环境已经无法承受。

其次,上述我国工业生产和农村地区工业品消费的现状要求重建农村人居环境

事实上,重化工业产品并不是任何居民家庭都可以无条件加以消费的,而必须依循重化工业自身的发展逻辑。重化工业需要巨额投资,需要发达的能源工业和交通运输业与之配套,需要金融、物流、信息等生产性现代服务业与之相适应。因此,只有在作为交通枢纽、人口集中并且教育程度相对较高、财富集中、市场繁荣的城市,才能发展重化工业。换言之,重化工业快速发展阶段也就是城市化快速推进的阶段。

同时,重化工业为劳动者带来较高收入,要求人口居住集中并且教育程度高,等等,也为大规模消费家电提供了便利条件。比如,家电需要集中供电,电视机、电脑需要集中铺设管线,洗衣机、热水器需要集中给排水,家电维修和售后服务需要在用户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废弃家电需要集中回收处理,等等。因此,不仅家电产品的生产,而且家电的消费,也与城市化紧密相连。

无论从硬件还是软件来看,家电消费都是特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生活方式。只有收入水平超过温饱需求,同时已经拥有一定的闲暇时间,才可能提升消费层次和结构,消费家用电器;只有消费者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才能使用家用电器,充分利用家电的功能。家电的消费者在精神上、政治上的需求和温饱时代的人们是十分不同的,电视、电脑、手机等作为新型信息传播交流工具,也极大地改变和重塑了人际交往方式和政治生活方式,乡村区域也将从传统的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农村,转变为现代农业社区,并且将由于生态文明建设和非农产业发展而转变现代农村社区。

现阶段,我国之所以出现了家电下乡,除了多数农村居民的消费能力已经具备,更重要的是因为我国农村地区人口众多且居住相对比较集中,尤其是在大部分省份,农民居住在离中心城市(包括县城)一小时车程内的地区。尽管与城市相比,大量的农村自然村还是比较分散,农村人居环境并没有太多改变,但多数农村可以接受城市的辐射,在以城市为中心的国家电网和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的覆盖范围内。

但无论如何,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和消费能力的提升,突显了农村人居环境的落后,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为必然要求,也成为乡村振兴的紧迫任务。由消费水平和消费方式所推动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将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过程和关键环节,将带来农村生活方式的一场革命。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要义

中国传统的农村人居环境,是中国古代农业社会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的载体和体现。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对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传统农村生活方式的变革,是对原有城乡关系、城乡社会制度的变革,也必将是对人们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变革。

首先要重建人与自然的关系

尽管中国古代建筑文化主要不是由普通民众的住宅来体现的,而更多是由皇宫、富贵阶层的豪宅来体现的,但传统农业社会中富贵阶层和底层民众的生活方式在许多方面并没有本质区别,比如在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方面,在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天人合一理念方面,等等,基本上是一致的。这是由农业文明时代的物质生产方式所决定的。

进入工业生产方式占据主导地位的今天,在现阶段,只是由于城乡发展水平不同、乡村区域发展不充分不平衡,才存在城乡人居环境的差别。消除在人居环境上的城乡差别,应该是现阶段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目的所在。由于农村人居环境整体上落后于城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于是按照十九大的部署补齐短板。

乡村生态振兴,是全社会生态振兴的一个重要环节。乡村生态振兴不是城市生态振兴,应该具有不同于城市的特点。

第一,乡村在接受城市工业文明、城市生活方式的文明进步一面的同时,必须坚决抵御工业生产和工业品消费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方式的负面影响。特别重要的是,绝不能允许化工产品对农产品生产和人们生活所使用的水源、土壤、空气等等造成污染;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及整个乡村的生产生活中,必须努力保持乡村自然生态。从这个方面来看,重建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是要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在抛弃传统农业社会存在的食品供给不足、卫生习惯缺乏、体力劳动繁重、生活环境粗劣等等缺点的同时,吸收城市工业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物质富裕、精神文明、环境清洁美丽的新型乡村。

第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仅要保护好乡村自然生态,还要在发挥乡村生态资源丰富的优势的基础上,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环境,重建自然与人类社会融合成一体、比原生自然生态更美更好更符合人类生存发展需要的新型生态环境,也为城市输送更好的生态资源。从农村人居环境现状来看,需要把恢复农村自然生态和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建设比原来的自然生态更美、更有文化品位和技术含量的生态环境,从而创造出不同于城市的、更有吸引力的生态环境。

其次,重建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

传统农村人居环境所承载的传统农业社会,是一个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伦理社会,是一个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熟人社会;与现代工业城市相比,是基本上没有公共设施,甚至在一定意义上是没有公共利益、公共生活的社会。新时代条件下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必将打破这样的格局。

第一,作为现代工业品消费者集中居住的村庄,将要建设全体居民共同使用的公共设施,从而形成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共同维护的利益。供排水系统、电力系统、交通系统、电信系统、物业管理系统,等等,都是新乡村村民的共同利益所在。可能仍然有许多自然村甚至行政村的居民户数量很少,还不具备很多公共设施,但即使不是公共使用、而是每户居民单独使用的设施,也应当是现代化的。

比如一个只有十来户居民、居住还比较分散的小型自然村,就不可能修一个污水处理厂,甚至修污水管道、把污水引到附近的村庄也是不经济的,那就只能修建供个别民户使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也要解决分散居住的民户的人居环境问题,但这些民户仍然要具备生态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的观念,进入公共生活。

第二,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上,乡村社会将吸引和容纳很多城市居民移居乡村,并带动城市资源流入乡村,由此形成不同程度的非农产业发展繁荣,在此基础上,将形成新型乡村和新型的人际关系。这一历史过程是乡村振兴、乡村现代化的过程,也是中国特色乡村文明复兴的过程。

第三,随着现代生活方式在乡村的不断落地生根,人们必将形成平等的人格和人际关系,逐步打破和消除传统农业社会具有的种种特权和等级意识。在传统农庄中,在血缘关系中居于较高辈分的人、掌握强制力基础上的权力的人,都是享有种种特权的,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而当共同使用公共设施,则每一户都必须交纳同等的公共设施运营费用,平等遵守和维护公共设施和相应的规则。在从事各种地位基本平等的职业的条件下,公共道德的含义必然发生改变,熟人社会的交往方式、交往规则必将失去原先的约束力,平等社会人的新型社会道德关系、人际关系将代替传统农村人居环境中的社会关系、人际关系。

第四,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公共利益关系和人际平等关系的形成,公共事务不断增加,必将推动村民自制制度的健全完善。在传统农业社会中,现代民主政治意义上的村民自治是很难真正做实的。人们可以期待,在人居环境整治基础上,农村居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最终建成之日,也将是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健全落实之时。

三、关于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几点建议

中央已制定了《方案》,关键是抓好落实。本文提几点具体建议供参考。

首先,把长期稳定的居民区作为整治对象

笔者十分赞同《方案》中“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的指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必须明确两个前提:一是居民住宅必须座落在乡村振兴规划安排的居民住宅区之内,是永久性的住宅;二是居民住宅建筑质量已达到安全规范标准,而不是必须改造的危房。

总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须以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居民区建设规划为前提和基础,异地搬迁的新住宅区和撤并后建设的新社区,应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

其次,既要治标,更要治本

2018年2月已经开始实施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的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笔者认为,待三年实施期结束时应当无限期延长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工作。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是治标性的阶段性任务。对几千年形成的农村传统生活方式进行改造、推行并巩固以城市生活方式为基础的新型乡村生活方式,绝不是短时间可以完成的,而应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长过程的任务。

第三,将农村村庄外观打造成地域特色文化的重要载体,尽可能让乡村建筑各具特色

现阶段各地农村普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建筑外观和内部结构都缺少设计,没有风格,没有特色,许多地方都是千篇一律的火柴盒式垃圾建筑。这是令人遗憾的。一些地方的特色民居几乎都是古人留下来的,如福建土楼、广东开平碉楼、云南干栏式建筑、贵州苗寨、山西大院等。并且,一些地方民居尽管有特色,但也是模仿别人的。比如,安徽农村徽派民居非常好,于是江苏、江西、浙江、贵州的许多农村都采用了徽派民居风格。为什么不能创造本地、本时代的特色民居?

每一个时代都应该有自己的文化追求,新时代各地的新乡村也应当具备各自独特的文化品味。笔者特别期待,以本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在各地形成一个创造新型特色民居的风潮。

第四,适当引导农户整治自身居住环境

笔者认为,在大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同时,引导农户改造自身居住环境一样重要。事实上,我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已经在整体上改善了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连带改善了农村居民自家的居住环境。但在许多欠发达地区,特别是人居环境脏乱差的落后农村地区,一些贫困农民家庭的室内环境仍然很差。

笔者在云南、贵州一些农村地区入户调研时看到,许多农民家庭在堂屋烧着不灭的“火塘”(火盆),室内始终弥漫着烟火味,屋顶墙壁熏得油黑。这样做一是为了取暖,也用于做饭,二是为了驱蚊驱虫,三是为了保护房梁屋柱免遭虫蛀。不少农户人畜混居,把猪、牛、羊、鸡、鸭、鹅放在室内饲养,屋里臭气熏天,农民说是怕放在屋外夜里会被人偷盗。

这样的人居环境固然主要应通过发展经济、改善农民的收入条件来改变,但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引导农户自身转变观念,转变生活习惯,通过一定的室内装修来改造自己的住宅,从而整治自身居住环境,也是重要一环。这也有助于最终改造和维护好公共意义上的农村人居环境。

    责任编辑:李旭
    校对:徐亦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