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公积金大全,不用来回跑了!

2023-02-06 14:13
西藏

据拉萨政务最新消息,在满足购买住房、新建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11种常见情形下,可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

常见提取情形

一、购买住房

合同备案登记日起三年内有效,有公积金贷款不可取

1.一手住房(不含装修及车位价)

(1)经政府官网备案后的预售房合同

(2)首付款收据

(3)银行转账记录凭证(金额需与合同一致)

2.二手住房

(1)二手房买卖存量房合同

(2)增值税发票

(3)二手房买卖完税凭证

(4)更名后的房产证

(5)房屋评估报告书

3.团购住房

(1)组织团购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花名册

(2)购买住房的协议或认购书

(3)首付款收据

(4)银行转账记录凭证

二、新建住房

规划有效期三年

(1)土地证

(2)建房合同

(3)施工方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4)首付款收据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翻建、大修住房

规划有效期三年

(1)(土地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2)施工合同

(3)施工方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4)首付款收据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支取上一年还款额

用途只能为购房,按时偿还且信誉良好,逾期不得支取,名下有公积金贷款和商贷只能取公积金贷款

1.公积金贷款

证件和银行卡(微信搜索“西藏住房公积金”公众号、支付宝进入“市民中心”-点击“公积金”,登录后对应选择提取条件即可提取)

2.商业贷款

(1)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2)近一年的还款明细

(3)主贷个人征信详细版(打印日期须为办理当天日期)

五、贷款抵扣

用途只能为购房,按时偿还且信誉良好,逾期不取

1.公积金贷款

证件和银行卡(微信搜索“西藏住房公积金”公众号、支付宝进入“市民中心”-点击“公积金”,登录后对应选择提取条件即可提取)

2.商业贷款

(1)当月余额对账单

(2)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3)个人征信详细版(打印日期须为办理当天日期)

六、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职工拥有所有权房屋列入我区有关部门计划内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1.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

2.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3.电梯竣工验收报告

4.电梯使用登记证

5.实际支付电梯费用发票或专用收据(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

八、调出区外、解除劳动关系或退休

1.调出区外的批复文件,区内封存半年,如在区外开户只转移不取

2.(1)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退休批复或退休证

九、去世人员提取

需提供单位公积金账户名称及账号

(1)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领取抚恤金的相关文件

(2)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以及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公证书

(3)继承人手写申请书

(4)对继承权存在争议的,还应提供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

十、住房租赁提取

限上一年租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最低工资的2倍

(1)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收据

(3)单位出具的无周转、公租、廉租房证明(夫妻同一单位双方都需提供)

(4)租住房屋房产证复印件

(5)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私有房证明(夫妻双方提供)

(6)单身需提供单位提供的未婚证明、已婚需提供结婚证

(7)租房提取仅限于在工作地租房提取,其他地方不可提取

十一、重大疾病提取

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

36项重大疾病: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帕金森病20.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26.多发性硬化症27.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28.植物人29.系统性红斑狼疮30.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型糖尿病)31.原发性心肌病32.重症肌无力33.急性坏死性胰腺炎34.坏死性筋膜炎35.终末期肺病36.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可提取除医保报销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后的金额)

(1)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书

(2)住院证明

(3)医院治疗费用单据

(4)医保报销单

注:提供的所有资料都须为原件,以上资料外还需另附:

1.身份证原件(代取需本人和被委托人二者的身份证原件)

2.工资卡原件或一类卡(藏行、中行、建行、农行)

3.结婚证原件

*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性质为商业、房屋性质非住宅都不得提取

拉萨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网点

一、拉萨市区内可受理拉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综合服务网点:

(一)

1.建行城西支行(北京西路21号)6839231

2.建行冲吉路支行(江苏路31号)6337166

3.农行康昂东路支行(康昂东路12号)6327952

4.农行城关区支行(林廓东路103号)6331021

5.中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林廓西路7号)6849419

6.中行藏热路支行(纳金路118号)6517001/6350732

7.邮储银行拉萨市大楼支行(江苏路31号)6322743

8.邮储银行拉萨市天海路支行(天海路61号)6812638

9.西藏银行总行营业部(民族北路7号)6310105

10.工行色拉路支行(色拉路22号)6652004

(二)

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纳如路1号)C2-C10柜台:

企业单位归集C2-C4;市直单位归集C5-C6;县区单位归集C7-C8;贷款C9-C10

西藏银行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东侧D01柜台 6655547

二、拉萨市各县区可受理拉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综合服务网点:

(一)农行拉萨市分行在各县(区)的网点

1.农行当雄县支行15289102992

2.农行尼木县支行13398017498

3.农行墨竹工卡县支行6132323

4.农行曲水县支行15692605558

5.农行林周县支行18889099811

6.农行堆龙德庆区支行18489111110

7.农行达孜区支行13628989977

(二)藏行拉萨市分行在各县(区)的网点

1.西藏银行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5号)6193072

2.西藏银行墨竹工卡县支行(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噶则新区南京路)6130713

*注:

1.银行网点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3:00,下午15:30-17:30(国家和自治区法定节假日除外)

2.缴存职工前往办理业务前,请先拨打银行服务网点电话进行咨询。

3.根据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限要求及及公积金财务管理规定,每个工作日17:30后不再受理当日新增业务。

微信、支付宝均可办理部分无材料业务

使用网上平台提取公积金事先应在公积金业务受理柜台绑定个人实名一类银行卡

一、微信可受理业务:

1.偿还公积金贷款,支取一年还款额(公积金贷款还款需满1年)

2.公积金贷款结清(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大于公积金贷款余额)

3.退休提取(本人名下未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没有给其他人做过公积金贷款担保)

4.离职提取(停缴满6个月)

*操作流程:

微信公众号搜索:“西藏住房公积金”、进入主页点击左下角“查询办理”、进入页面点击“立即注册”(已注册的请忽略此步骤)、注册登陆后对应选择提取条件按提示操作。

二、支付宝可受理业务:

1.偿还公积金贷款,支取一年还款额(公积金贷款还款需满1年)

2.退休提取(本人名下未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没有给其他人做过公积金贷款担保)

3.离职提取(停缴满6个月)

*操作流程:

支付宝进入市民中心、点击“公积金”、进入页面找到公积金提取、登录后对应选择提取条件按提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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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藏日报

编辑:自治区妇联宣传部

审核:西藏自治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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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西藏公积金大全,不用来回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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