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之后,会有更多地方调整生育登记政策吗?

澎湃研究所研究员 戴媛媛
2023-02-03 18:58
来源:澎湃新闻

近日,四川一条新政取消对生育登记的结婚限制,引发网络热议。各种观点轮番上阵,最具争议的疑问是这里取消结婚限制,是否意味着鼓励非婚生育?

回答这个问题前,视角先回到这条新政上:

四川省卫健委发布通知,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该办法是对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进行的修订,主要的修订内容有四点:一是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二是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三是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四是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

实际上,生育登记政策的调整,并非只在四川。2022年起,福建、广东、陕西、安徽(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等省份已放宽生育登记的结婚限制,也曾受到过类似质疑。

为何多地接连调整生育登记政策?如何理解包括此次四川在内的调整?

澎湃研究所研究员认为,当下生育政策优化的大趋势已至,生育登记政策的调整正是对“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的一种回应。可能将有更多地区进行类似调整。

那么,什么叫生育政策包容性? 这个词从哪里来的?

2020年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学界多认为,这意味着对生育从管控、管理转向以人为本的治理,开启了中国生育政策的新起点。

包容就是要尊重多元选择,让政策对排他性有积极回应,让更多公民享有社会发展的成果。

从这个角度出发,尽管传统价值观更认可婚内生育、当下绝大多数生育行为也发生在婚内,但一股脑将非婚生育排斥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也并不合情合理。

实际上,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从法律上肯定了非婚生子女的平等地位。

当然,此类调整并不意味着“鼓励”非婚生育。担忧政策鼓励所谓“不道德”的非婚生育,正是网络讨论的核心争议点。

这方面,中国人口学会会长翟振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新的生育登记将生育和婚姻脱钩,并不意味着承认例如婚外生育是合法的,也不是承认这是道德正确等。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人口学系主任杨凡也认为它是一种基于结果的托底政策,而不是引导性政策”。

近日四川卫健委人口家庭处接线工作人员回应,据其了解,办理生育登记是为了保证妇幼服务更好地开展,保障相关部门对当地人口的有效监测。

“未婚先孕”进行生育登记后可享有一些妇幼保健的服务,一些地方生育登记与医院建档产检、医保报销是相关的。而保障未婚先孕人群的基本权益,并非鼓励非婚生子。

实际上,“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是未来生育政策的大势所趋。广东、四川等地之后,大概率将有更多地区发布类似生育登记政策调整。也可能,未来将有更进一步的、更为包容的生育新政策推出

接下来怎样将“生育政策包容性”合情合理地落到实处?近两年学界对此讨论不少。

在华中科技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石人炳看来,包容性生育政策解决的主要有想生不让生、想生不能生、想生不敢生的问题,尊重不同的生育意愿,废止各种排他性的制度,从制度和思想上接纳多元思想和行为。

在尊重之后,如何实实在在地支持不同生育意愿,解决想生不敢生的难题,应该是生育政策优化的后续发力点。

从广义上说,生育包含着从孕育、分娩、养育、教育的全过程。生育登记是生育早期需要的行政手续。生育登记政策调整是聚焦在“生”,如此受惠群体也囊括了非婚孕妇。

而生育不仅要重“生”,也要重“育”。

中央民族大学人口与民族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杨菊华认为,需从广义上理解生育,关照从孕育、分娩、养育、教育四大阶段,并从婚育假期(时间)、育儿津贴(金钱)、照料服务(服务)、生育主体(工作)的劳动权益等多个维度入手。

以婚育假期为例,2021年以来,全国多地已推出延长育儿假、产假、婚假的新政策。比如2021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

此类政策是否落实、如何落实值得关注。同时,此类政策是否可能像生育登记政策一样,取消结婚限制,将育儿假、产假惠及非婚生子人群,也值得审慎讨论。

只有完善与生育相关的体制机制和各类环境氛围,才能形成生育放心型、安全型、友好型社会。

 

参考文献

石人炳. 包容性生育政策:开启中国生育政策的新篇章[J].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5(3):92-98.

杨菊华. 生育政策包容性:理论基础、基本意涵与行动策略[J].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5(3):75-85.

    责任编辑:朱玫洁
    图片编辑:蒋立冬
    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