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宣传】还在等什么,快来参军吧!

2023-01-30 22:25
广西

2023年征兵宣传

征集高学历青年参军入伍,是为建设巩固国防和世界一流军队提供人才支撑。参军入伍,走入军营,可以锻造强健体魄,锤炼顽强意志,增长人生见识,学到精湛技术,提拔为军官士官,同时还可以得到优厚经济待遇,享受升学就业等优惠政策。

一、2023年征兵安排

2023年征兵工作已启动,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欢迎广大适龄青年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应征报名。

上半年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18时,下半年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18时。

二、征集对象

男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以大学生为征集主体对象,重点征集大学毕业生。

特别提醒:3月份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中职(中专、技校)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除毕业实习(顶岗实习)以外的学习任务,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入伍后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在部队完成,经兵役机关鉴定合格的,由所在学校审核达到毕业条件的,可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

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新生。

三、入伍条件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政治、身体、文化和年龄等条件标准,其中,入伍的几项基本条件如下所示:

男兵征集年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征集年龄: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四、入伍主要流程

(一)男生应征入伍基本流程

应征报名:①上半年应征报名于2月10日18时前,下半年应征报名于8月10日18时前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参加网上应征报名。完成报名后,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需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各一式两份),及时提交到就读的高校征兵工作站和应征地县(市、区)武装部审核盖章。

参加体检:按照应征地乡镇(街道)武装部通知参加初检,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初检合格人员到应征地县(市、区)征兵体检站参加体检。

接受政治考核:经过体检且合格的对象,要接受征兵机构的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应征公民应如实提供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有关情况。

审批定兵: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经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审批定兵,并对新兵名单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办理入伍手续:经公示合格后,由县级兵役机关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接到入伍通知书后,要按规定转党(团)关系、调取大学毕业生档案交兵役机关一并装入新兵档案。

(二)女生应征入伍基本流程

参加网上报名和择优初选预征对象:上半年应征报名于2022年12月1日至2月10日18时前,下半年应征报名于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18时前,登录“全国征兵网”参加网上报名(http://www.gfbzb.gov.cn)。报名结束后,征兵网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初选预征对象。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按应征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参加政治初考和体格初检。详情请征询市征兵办:0779-3961029/0779-3961026。

五、优待政策

(一)北海市优待政策

1.给予在北海市各县(区)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本科毕业生20000元/人,专科毕业生10000元/人;

2.增发大学毕业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按照入伍地县区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50%增发优待金;专科毕业生,按照入伍地县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30%增发优待金;

3.对到西藏、新疆等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按照当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2.5倍发放优待金。

(二)服役期间优待政策

1.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士兵可择优直接选拔为军官。

2.大专学历毕业生士兵可通过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或参加军队院校本科层次招生考试提升为军官。

3.在部队可参加汽车驾驶、车辆维修、卫生、烹饪、通信等各类专业技术培训。

4.服役满2年的优秀士兵,可直接选为士官,并享受有关待遇。目前,下士士官(服役3—5年)、中士士官(服役6—8年)、上士士官(服役9—12年)月平均工资分别约有6000元、7000元、8000元左右。普通全日制大学毕业学历士兵首次选取士官的,其高中(中职)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

5.保留士兵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权益。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入伍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成员资格应当保留,继续享受土地被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等分配权益。

6.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7.在服役期间受到二等功以上、三等功、优秀士兵奖励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年度优待金标准的50%、20%、10%增发优待金。由政府上门送喜报、奖金和“功臣之家”牌匾。

8.服役期间凭本人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广西区内的公园、科技馆、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免收门票。

(三)退役后优抚待遇

1.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2.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放宽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专科)大学生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3.享受国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优待,根据教育部、军委国防动员部文件规定:2020年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自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执行;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等,给予安排工作。

5.广西区、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每年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时安排相应数量岗位定向招考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考比例不低于乡镇(街道)武装部专武干部计划的60%、事业单位专武干部计划的10%、国有企业、国有控股或国有资本占主导企业新招录职工计划的5%;北海市人民政府、北海军分区2021年8月《印发北海市事业单位定向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定向公开招聘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含毕业班生)。每年拿出的招聘岗位数不少于当年符合定向公开招聘对象条件的30%,其中管理岗位数不高于当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总数的30%。

6.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北海市每年拿出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数不少于当年符合定向招聘对象条件人数的30%,主要面向服役满5年的退役士兵(有参战经历、或个人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表彰,或六类艰苦边远地区、特类岛、海拔4500米以上高原地区服役的可放宽至服役满2年)

7.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考录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聘用,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8.退伍军人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由政府组织培训,发放相关学历和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9.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享受减免税政策。对有创业能力的退役士兵,可给予小额担保贷款。

10.退伍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就业和有就业要求的,享受下列优待: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在地的工商、税务等部门优先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有关税费;

②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按照政策有政府补贴或者补助,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先给予补贴或者补助;

③申请就业的,在同等条件下招工用人单位应当优先录用;

④申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培训机构应当优先安排;

⑤符合条件报考职业院校,在同等条件下职业院校应当优先录取。

(四)广西区大学生参军优待政策

1.凡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大学毕业生全部定兵,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优先选择服役去向,临床医学类毕业生尽量安排到部队医疗系统服役。

2.鼓励毕业班学生上半年参军入伍。上半年参军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部队服役经历等同于毕业实习,所在高校于当年7月份颁发毕业证书。上半年参军的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与相关实习、仅需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评审合格即能毕业的,就读高校于3月初开辟上半年参军入伍学生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绿色通道,毕业班学生凭《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参加评审,合格的于当年7月份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高校应发给学位证书。以上两类毕业班学生均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3.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可免修公共体育、军事课以及相关公共选修课程,具体课程以及课程赋分办法由各高校制定,相关课程学分及成绩按照不低于良好等级赋予。进一步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限制,复学后需转专业的,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4.具有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可将大学生服役经历以加分、加大单项指标权重等方式,计入硕士研究生考试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及推免工作管理办法。高校要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规模,无专项计划的招生单位按规定程序申请增设专项计划。

5.对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推荐评先评优、入党入团、安排勤工俭学岗位、享用高校众创空间等资源;高校每年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时,同等条件下有服役经验的大学毕业生优先录取。医学类大学生退役后参加广西区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推荐免试入读广西区内普通本科院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7.高校毕业生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的(含合同制人员),参加征兵体检、政治考核、役前教育训练期间,其所在单位应当保持其原有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被批准入伍的,应主动书面告知单位,服役期间单位为其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法律关系终止);退役后30日内向原单位提出复职复工申请,并区分安置类型报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服现役时间计算为工龄。

8.已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高校毕业班学生,被批准入伍时,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商本人、所在高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延期2年执行协议的纪要,退役后30日内向用人单位报到,按原签订的三方协议执行。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2年计算为工龄,抵扣2年协议义务期。义务兵役期满被选取为军士或提升为军官的,免除剩余协议义务,不作违约处理,定向医学生按国卫科教发〔2019〕56号文件执行。

9.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安排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1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乡镇专武干部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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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双拥宣传】还在等什么,快来参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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