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凤鸣文学奖征文启事
为纪念安徽师范大学杰出校友,江南诗社前辈、诗人、艺术家祝凤鸣先生,感念其生前对后辈的提携与爱护,在祝凤鸣先生辞世三周年之际,江南诗社决定举办第二届凤鸣文学奖,以发掘、表彰为汉语写作提供新的可能性的高校诗人、作者。
安徽师范大学文学底蕴深厚,办学之初,一大批知名的专家学者、社会贤达先后汇聚在菱湖之畔、镜湖之滨,著书立说,弘文励教。刘文典、程演生、杨亮功、陶因、郁达夫、朱湘、周建人、陈望道、朱光潜、丁绪贤、苏雪林以及语言学家张涤华、词学家宛敏灏、红学家朱彤、翻译家力冈、龙学家祖保泉等都曾执教于此。而安徽师范大学诗歌的种子,正是在彼时历史财富与人文环境的双重滋养之下生根发芽,涓滴般汇到江南诗社——这一小块词语的飞地上。
因此,我们本次比赛分为诗歌奖、小说奖两组。将邀请海內外在相关领域做出卓越贡献的诗人、评论家、作家参加评审。本次比赛的评审将全程公开,并接受全体文学同仁的监督。
第二届凤鸣文学奖评奖细则如下:
1、奖项设置
第二届凤鸣文学奖·诗歌奖拟设获奖者七人,小说奖拟设获奖者七人,获奖作品将有机会在澎湃镜相栏目刊发,并签约入驻,另可获奖金300元,奖牌一面,以作嘉勉。
2、参评对象
第二届凤鸣文学奖要求参评对象为高校在读(专、本、硕、博均可)的汉语写作者,文学奖工作人员、往届获奖者请勿投稿。
3、评奖流程
第二届凤鸣文学奖征文自2023年1月25日起,截止于2023年4月25日,仅接受自荐。评选过程将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基本原则。参赛作品将经过初审、复审和终审等环节。评审团由诗人、学者、评论家、作家组成。
■初审:以诗社历任社长、已毕业青年诗人、作家为核心的评委团会在征稿期间,以滚动录取方式,对每份投稿作品进行表决,最终遴选40 ~50份作品进入复审。该评委团成员均不在征稿范围。
■复审:经初审后,留下20份文本以备终审。复审中将选取表现出意象与写作者精神的自足,有明确的方向感,亦有抓地力与离心力,同时为汉语写作开拓诸多堂奥的文本。
■终审:终审评委细读遴选的20份匿名文本,并以每份最高10分最低5分的标准为作品打分(含0.5分)。最终得分前7位的为获奖人。
■最终结果:获奖者无名次高下之分,仅为嘉勉。
4、评审团
■初审评委
诗歌组
陈 迥(青年评论家,诗午餐编辑)
沈嘉昊(青年诗人,江南诗社成员)
许健伟(青年艺术家,江南诗社成员)
马永明(江南诗社第35任社长)
刘 诚(青年诗人,几何诗社成员)
小说组
李恩宇(江南诗社成员,安徽师范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硕士)
邱浩然(青年作家,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赵天琥(青年作家,上海大学创意写作硕士)
■复审评委
诗歌组
付方元(青年诗人,江南诗社成员)
李冠达(青年诗人,江南诗社第33任副社长)
李子龙(青年诗人,首届凤鸣文学奖·诗歌奖得主)
台 风(青年诗人,首届凤鸣文学奖·诗歌奖得主)
陈 辉(青年诗人,首届凤鸣文学奖·诗歌奖得主)
黄语蝶(青年诗人,首届凤鸣文学奖·诗歌奖得主)
吴清顺(青年诗人,首届凤鸣文学奖·诗歌奖得主)
薛 瑞(青年诗人,首届凤鸣文学奖·诗歌奖得主)
张政硕(青年诗人,首届凤鸣文学奖·诗歌奖得主)
小说组
北雪堂(青年作家,首届凤鸣文学奖·小说奖得主)
罔 生(青年作家,首届凤鸣文学奖·小说奖得主)
王欣成(青年作家,首届凤鸣文学奖·小说奖得主)
周 虎(青年作家,首届凤鸣文学奖·小说奖得主)
张佳敏(青年作家,首届凤鸣文学奖·小说奖得主)
周泽宇(青年作家,首届凤鸣文学奖·小说奖得主)
■终审评委
诗歌组
黄 梵(诗人,小说家,南京理工大学副教授)
胡 桑(诗人, 翻译家)
蒋 浩(诗人,《新诗》丛刊编辑)
敬文东(评论家,中央民族大学教授)
刘 波(评论家,三峡大学教授)
蓝 蓝(诗人)
甜 河(诗人)
田 原(诗人,翻译家,日本城西国际大学教师)
肖 水(诗人, 上海大学讲师)
叶 丹(诗人)
张桃洲(评论家,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张晚禾(诗人,记者,编辑)
小说组
方维保(评论家,安徽省作家协会副主席)
王辉城(作家,评论家)
王 中(安徽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闫占士(作家,惠州学院副教授)
张正福(作家,马鞍山市作家协会副秘书长)
■参评办法
请仔细阅读参评办法,不符合参赛条件者请勿投稿:
●参评诗歌作品仅限汉语新诗。小说作品仅限短篇小说。
●参评者提供的诗作限在200行且10首以内。小说5千字以上且1万字以内以内。
●本次大赛只接受自荐电子来稿。(任何竞赛网站或任何第三方平台推荐的均不受理)
●来稿采用“一个Word附件”形式,即多篇诗作和个人信息统合在一个Word文档内作为附件寄送。(投稿邮件下多个附件或者分为多个邮件投送者均不受理)
●来稿word文档最开始段落处注明姓名(包括真实姓名)、出生年月、所在学校、院系、年级、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
●请参赛者将作品分别发送至:
诗歌组: [fengmingsg@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凤鸣-诗歌-参评”字样
小说组: [fengmingxssw@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凤鸣-小说-参评”字样
■主办单位
安徽师范大学江南诗社
■协办单位
澎湃镜相
北京大学五四文学社
复旦大学复旦诗社
香港大学薄凫诗社
南京大学重唱诗社
武汉大学浪淘石文学社
四川师范大学我们诗社
西北大学木香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