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发布校园疫情防控最新政策

2023-01-17 21:45
浙江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第十版防控方案和上级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全力确保春季正常开学和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市教育局日前发布了校园疫情防控的最新政策。

一、加强师生健康排摸

各级各类学校于开学前对师生的基础疾病、心理健康、疫苗接种、感染情况及高龄人员等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健康台账。完善师生诉求反应机制,加强老年教职工健康保障。

二、加强学校健康监测

中小学(幼儿园)根据疫情形势和学校实际,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核酸检测,但不作为师生出入校门的凭证。高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除校内重点人员、跨地区返校入学等特殊情况外,不再要求提供核酸阴性证明。学校必要入校人员进校须提供72小时内的核酸或抗原证明。要强化学校日常卫生工作,严防校园聚集性疫情。各地确定8所中小学开展常态化疫情监测。

三、加强健康驿站建设

高校校医院要建立发热门诊,全天候24小时接诊,开通热线电话或网上咨询平台,为师生提供诊疗和咨询服务。高校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健康驿站建设管理指引(试行)》要求,2023年春季开学前实现关键核心指标全达标。中小学(幼儿园)要设置师生健康观察室,为有发热等症状师生提供临时留观。

四、加强学校专业力量

要加强中小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和高校健康驿站力量配备,完善师生服务保障。要对高校校医院、健康驿站、中小学校卫生室(保健室)从业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水平。有条件的高校要调动校内公共卫生专家资源,动员离退休医务工作者和医学专业学生经过培训后作为预备队。

五、加紧药品物资储备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人口总数的15%—20%动态储备对症治疗药物,并确保有2周以上的对症药物储备量,保证应急情况下足用适用。要根据需要储备足量的抗原检测试剂、医用外科口罩、N95口罩、消毒用品、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确保在春季开学前储备到位。

六、加强转运机制建设

各地各校要与属地卫健部门精准对接,落实医院包联学校制,确定学校师生转诊的定点、亚定点医院,建立稳定对接机制。畅通校内重症、危重症等有关病例转至相关医院专业救治的绿色通道,协同对口医院开展多场景、实操性转诊救治应急转运演练。

七、加强康复健康指导

倡导符合条件的师生,在春季开学前尽量完成第二剂次加强针疫苗接种。从营养饮食、正常规律作息、适度运动、日常个人防护等方面,研究制定感染师生康复期健康管理方案。

八、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关注重点学生,对重点学生开展线上或线下家访,组织班主任、心理教师逐一进行家访与谈心谈话,摸清底数,指导家长科学开展亲子交流。开展线上或线下家访以及“线上+线下”多渠道心理辅导。

九、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回应,解决师生合理诉求。通过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防疫大思政,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高校APP等线上资源,公告栏、校园广播等线下资源,广泛宣传防治知识和就诊流程,公布求助电话和联系人,确保应知尽知、应知应会。

十、加强春季开学谋划

各地各校要按照“应开尽开、有序返校、安全开学”的原则,于开学前7天制定2023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高校要研究制订错峰开学措施。疫情流行高峰期的地区师生暂不返校,开展线上教学。做好师生员工开学前7天每日居家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要及时检测抗原或核酸,不带病到校工作或学习,如实报告学校并延缓返校。师生返校后连续7天开展健康监测,减少人员聚集。

十一、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推动落实校地协同、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学校要主动争取属地卫健、疾控、经信等部门支持,落实学校定点医院就医接诊通道,指导支持高校健康驿站建设。梳理开学前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逐项研究解决。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将开展开学疫情防控检查。

十二、加强应急处突工作

强化落实寒假期间的值班值守,严格执行 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遵守突发疫情“30分钟内”紧急报送、45分钟内书面上报的时限要求,确保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送。

原标题:《市教育局发布校园疫情防控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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