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湖区法院裁定受理鹰潭弈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公告

2023-01-14 08:42
江西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赣0602破10号

本院根据陈曦的申请,于2022年12月30日裁定受理鹰潭弈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2月31日指定江西东昇律师事务所担任鹰潭弈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本院决定由汪生权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丽琴、涂煜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鹰潭弈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2月6日前,向鹰潭弈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桂盛广场二十四楼江西东昇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张家建;电话:1397016435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鹰潭弈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鹰潭弈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2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学习专栏

原标题:《月湖区法院裁定受理鹰潭弈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公告》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