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领你来学法 | 多子女家庭赡养老人的责任分担

崆峒巾帼
2022-12-16 17:14
未知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都应尽的义务,在多子女的家庭,当父母年迈的时候,哪个子女付出得多?老人究竟应该住在谁家?由谁来主要赡养?一系列的问题都会随之而来,特别容易产生家庭矛盾。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案情回顾

年过八旬的赵某,共生育六个孩子(五儿一女),丈夫去世后一直跟随四儿子生活,赵某体弱多病,经常住院,自四儿娶妻以来,儿媳和赵某关系不睦,三年前赵某因意外摔伤后,不能独立行走,生活不能自理,六个子女便签订了一份赡养协议,由老大照顾赵某,其余子女给付赡养费,老三、老五和女儿按照约定给付了赡养费,但其他几个儿子对此置若罔闻,既不照顾衣食起居,也不曾给付赡养费,赵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六名子女承担自己的赡养义务。开庭前,法官与律师对本案几名被告耐心细致地进行“情、法、理”说服教育,但几被告仍不予理会,就其母亲的赡养费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庭审过程中,几被告对如何赡养母亲的事情争吵不休,甚至以老人之前分财产不公平的借口来推脱赡养老人的责任;以自己身体不适、无稳定收入来源而拒绝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等。

律师答疑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1、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有如下赡养义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包括:

(1)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原标题:《妇联领你来学法 | 多子女家庭赡养老人的责任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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