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新十条”,干货版来了!

2022-12-08 12:46
北京

国家卫健委网站12月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及解读问答,重点内容如下:

“新十条”发布背景:

近期,各地各部门持续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取得积极成效。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病毒变异情况,为更加科学精准防控,切实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本通知要求,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严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关于“风险区域”:

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

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

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更不能随意采取“静默”管理。

无社区传播风险情况下,可不划定高风险区。

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补充说明:

通过流调精准判定风险区域,进一步减少封控人员数量。

如封控后高风险区发现的新增感染者为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管理阳性人员的同住人员、密切接触者或其同住人员,经评估后无家庭外的社区传播风险,不影响高风险区的解封时间。

关于“核酸检测”

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

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

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

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不再开展落地检。

补充说明:

按照二十条优化措施有关规定,对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及商场超市、快递、外卖等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进入医疗机构就诊时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医疗机构不得以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推诿、拒诊急危重症患者。

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保证社会正常运转,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出现疫情后,各地应根据疫情形势和流调研判情况,评估不同区域疫情风险大小,分级分类确定核酸检测的范围和频次,提升核酸筛查质量和效率。

关于“隔离”

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

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

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

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补充说明:

奥密克戎变异株致病性明显减弱,经临床观察,感染后大多为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无需特殊治疗。

关于“社会运转”

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

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

补充说明:

“白名单”管理有关人员,日常需注意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减少与社会面接触,尽可能“两点一线”工作,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正常上班;

检出阳性时,精准判定密切接触者,工作场所不采取临时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进行大范围隔离。

关于“学校”

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

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没有疫情的学校

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

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

有疫情的学校

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

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补充说明: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完善校地协同机制,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特点,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确保师生健康和校园安全。

关于“社区”

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

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

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

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

关于“基本医疗”及“购药”

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

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关于“老年人疫苗接种”

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

优化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

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

各地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补充说明: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苗接种在预防重症、死亡等方面仍具有良好效果,老年人等脆弱人群感染新冠病毒后容易发展成重症、危重症甚至死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获益最大,所以老年人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很有必要。(综合整理自国家卫健委网站)

来源:中国新闻社

编辑:范志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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