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王”赣锋锂业因内幕交易罚没442万,董事长李良彬被警告

澎湃新闻记者 森宁
2022-12-07 21:35
来源:澎湃新闻

2022年12月7日晚间,有“千亿锂王”之称的国内锂电巨头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业”)公告表示,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公告,赣锋锂业涉嫌内幕交易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电机或*ST江特)股票案。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对赣锋锂业的内幕交易行为,决定没收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10.53万元,并处以331.59万元罚款;

此外,江西监管局对赣锋锂业董事长李良彬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的欧阳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据了解,今年1月24日,赣锋锂业因涉嫌江特电机股票二级市场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其立案。

江西监管局表示,经查明,赣锋锂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江特电机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赣锋锂业与之接洽

2020年4月29日,江特电机披露公告称,由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行 “退市风险警示”。

2020年6月8日,江特电机向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袁州区政府)呈报《化解江特电机退市风险措施报告》,提及多项“预防面值低于1元退市的措施”,其中包括“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强二级市场信心”等。

不晚于2020年6月9日,江特电机董事卢顺民拟定《成为江特电机第一大股东方案》,发送给时任董事长朱军。该方案详细说明了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及股票增发方式成为江特电机第一大股东。江特电机总裁梁云、时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闵银章等高管人 员按此方案积极寻找战略投资者。

2020年6月起,赣锋锂业在袁州区政府的推动下与江特电机接洽。2020年6月18日,赣锋锂业董事长、总裁李良彬,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副总裁、财务总监杨满英等赴江特电机考察,双方就合作事宜进行交流。

2020年7月4日,赣锋锂业向袁州区政府提出收购江特电机的诉求。 2020年7月8日,袁州区政府对赣锋锂业的诉求进行回复。2020年7月13日,江特电机和赣锋锂业在袁州区政府的组织下举行会谈。

2020年8月12日,江特电机和赣锋锂业签订《合作备忘录》,约定赣锋锂业独家认购江特电机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江特电机总股本的30%),成为江特电机的控股股东,李良彬成为江特电机实际控制人。

2020年8月13日,江特电机披露《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称江特电机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随后赣锋锂业对江特电机开展尽职调查。2020年8月20日,江特电机披露公告称,因双方未能就避免同业竞争的解决方式等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江西监管局表示,江特电机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在依法公开前系《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内幕信息。

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9日,公开于 2020年8月13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8月13日。 赣锋锂业李良彬、欧阳明、杨满英,江特电机相关董事及高管人员,宜春市及袁州区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其中,李良彬、欧阳明知悉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18日。

赣锋锂业涉嫌内幕交易“*ST江特”股票

“赣锋锂业”证券账户(资金账号12711582)于2015年5月15日在长江证券新余堎上路营业部开立,下挂2个上海股东账户(B880041403、F118259096),2个深圳股东账户(0800244468、0015915261),第三方存管账户为工商银行1505201219000019371账户,该账户归赣锋锂业所有,由证券部具体负责投资管理。

受李良彬决策安排,由欧阳明具体负责,证券部员工具体操作,“赣锋锂业”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ST江特”股票。

2020年6月22日,赣锋锂业转入3000万元至“赣锋锂业”证券账户。2020年6月23日至7月2日,“赣锋锂业”证券账户买入“*ST江特”股票15677700股 ,买入金 额 2648.37万元 ;2020年7月8日至7月9日全部卖出,卖出金额2763.29万元,获利110.53万元。卖出股票所得资金沉淀在“赣锋锂业”证券账户中。

证监会江西监管局表示,以上违法事实,有江特电机相关公告、相关证券和银行账户资料、 交易记录、交易所计算数据以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证监会江西监管局表示,赣锋锂业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三 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12月7日,截至A股收盘时,赣锋锂业股价报收81.39元,涨0.87%,市值为1559亿元。

据了解,江特电机与赣锋锂业都在江西省注册,其中江特电机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赣锋锂业位于江西省新余市。

2009年,江特电机开始涉足锂电,当年6月公司成立江特锂电,并以此为平台,向锂矿、锂电池、汽车电机、电动汽车驱动总成、特种电动车等锂电产业上下游方向发展。

而赣锋锂业2000年在江西新余成立,目前已成为全球第三大及中国最大锂化合物供应商,是全球唯一同时拥有“卤水提锂”、“矿石提锂”和“回收提锂”产业化技术的公司。其具备五个大类逾40种锂化合物及金属锂产品的生产能力,业务贯穿上游锂资源开发、中游锂盐深加工及金属锂冶炼、下游锂电池制造及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

11月23日晚间,赣锋锂业公告称,将启动控股子公司赣锋锂电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分拆上市的可行性方案论证工作,并授权公司及赣锋锂电管理层,适时推进赣锋锂电分拆上市。     

    责任编辑:康逸梅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