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举办婚礼5天后发现,妻子已和他人领证,能要回彩礼吗?

2022-12-06 19:04
北京

真是太狗血了,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

据原新闻描述,小松(已婚)与小莲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随后两人便确立了恋爱关系。小松的妻子得知丈夫出轨,便与小松协议离婚。离婚后,小松和小莲按照民俗举办婚礼,但两人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每次小松提起要领结婚证,小莲都借故推脱。直到举办完婚礼后的第5天,小松发现小莲其实早已和他人领证结婚。

 

 

其实简单来讲,就是男子婚内出轨小三,被妻子发现后离婚与出轨对象在一起。两人举办完婚礼后,男方为求心安想领结婚证,但是女方一直不同意,结果心真的“安不下来”了!

一气之下,小松将小莲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以及其他费用。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彩礼返还的情况有三种:(一)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三)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以离婚为前提。

在实践中,有其他情形也能要求返还彩礼,比如结婚时间太短、结婚后不让碰、没有生育小孩或者彩礼费用确实很高。如果有以上几种情形,即便是已经结婚登记且有共同生活,法院也会酌情考虑返还部分彩礼。

 

其次,对于小松想要其返还其他消费支出的请求,律师认为,不能要求退还。

恋爱期间,出于共同生活、结婚等因素的影响,情侣之间可能会产生较多的经济往来,但是恋人之间的赠与,如小额物品或者钱物,一般都不能要求退还。但如果是以缔结婚约或者共同生活赠与的大额钱款,在双方未缔结婚姻的情况下,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

 

由于双方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而举办的婚礼,且双方有过共同生活,部分彩礼以用于共同生活,因此法院判决返还6.8万是合理的。其他钱款则因为两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按照恋爱关系处理,视为自愿赠与,对于这男的来讲,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但这也是活该,两人都是婚内出轨,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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