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一批省重要湿地名单公布,共73个
省政府办公厅在通知中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范管理,认真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基本功能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贵州省湿地资源永续利用、健康发展。
在看名单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下省重要湿地的认定标准——
2018年1月5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重要湿地认定办法》,对湿地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保护标志设立等提出了办法。办法指出,省重要湿地认定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而根据湿地功能和效益的重要性,凡符合下列12条指标的任一指标可认定为省重要湿地:
一、珍稀濒危湿地物种集中分布地,湿地鸟类主要繁殖栖息地或者重要迁徙停歇地。
1.贵州特有野生动物或植物集中分布的湿地;
2.定期或规律性支持着≥500只野生水鸟生存、繁殖、越冬、迁徙停歇的湿地。
二、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
3.分布有≥80种湿地野生高等植物或≥40种湿地野生脊椎动物的湿地;
4.分布有超过涉及县域内鱼类种类60%的湿地。
三、具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或者特殊保护价值的湿地。
5.具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或者特殊保护价值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栖息地的湿地;
6.已建立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或湿地公园的湿地;
7.维系区域水生态安全的8大水系源头或其它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区域的湿地;
8.在全省或全国具有显著的历史或文化意义的湿地;
9.面积≥1公顷,有自然泥炭层分布的泥炭湿地。
四、具有生态系统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湿地。
10.具有贵州喀斯特地区代表性、稀有性或独特性的自然或近自然湿地。
五、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湿地。
11.总库容≥1亿立方米的水库;
12.面积≥8公顷的其它自然或近自然湿地。
在这样的条件下,贵州省第一批省重要湿地名录出炉咯!
贵州省第一批省重要湿地名录
2017年,贵州就提出——到2020年,贵州将新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5个、国家湿地公园20个、省级湿地公园30个,退耕(牧)还湖(泽)1.5万亩,湿地植被恢复和重建5.25万亩,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6万亩,使湿地面积保有量达到315万亩。
在全省人民的努力下,未来,贵州自然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人与自然和谐程度明显提高...
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你能不爱这个地方吗?
(原标题《公布了!贵州省第一批省重要湿地共73个!快来看看有哪些?》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微信 多彩贵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