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2022-11-29 00:07
黑龙江

经全区人民共同努力,我区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但国内外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较大。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经区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29日6时起,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除划定的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域(详见附表)外,其他区域解除临时管控。区内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恢复运营,私家车、恢复运行的企业或单位车辆可上路通行。倡导广大市民群众尽量减少跨区域出行,非必要不前往高风险区所在城市,确需出行的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二、各类商业门店、经营场所有序恢复经营,严格执行“一扫三查”、戴口罩,严格执行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严格执行限流错峰要求,瞬时接纳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药店严格执行“沃填报”制度,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须实名登记,做好信息推送和回访等工作。

三、辖区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具体防控措施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福利院、养老服务机构、高校继续实行全封闭管理。各类窗口单位的业务,能够通过网上办、自助办的事项,全部采取“不见面”方式办理,如确需现场办理的实行预约制,并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四、辖区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紧压实属地防控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凡失职失责、脱管漏管、不遵守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五、外地抵返高新区人员主动报备行程,入庆时要进行落地核酸检测,高风险人员实施闭环管理。提倡入庆后7天“宅家”生活,非必要不私自外出,坚持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到人员密集公共场所。

六、广大市民群众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不与入庆未满5天的人员聚餐聚会。主动参与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干、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大庆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原标题:《大庆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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