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父两次强奸10岁侄女被判6年,上诉谎称遭刑讯逼供被驳回

大连晚报
2018-04-20 11:47

日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一起案件。两次强奸自己侄女的男子王某被法院判刑6年。54岁的王某目前家住大连沙河口区,是10岁女孩小丽(化名)的亲姑父。但是王某却将邪恶的目光盯在了孩子身上。

2017年7月8日、7月15日下午,在大连沙河口区一栋居民楼内的家中,王某利用看护小丽的机会,两次强行与孩子发生了性关系。2017年7月19日,迫于压力,王某投案自首。7月20日他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7年12月14日,沙河口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认为,王某明知对方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构成强奸罪。利用监护被害人的机会强奸被害人,应酌定从重处罚。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王某不服上诉。他称自己是在刑讯逼供下做出了有罪供述,其没有实施强奸行为,原判认定其犯强奸罪的证据不足;量刑过重。其辩护律师则认为,王某应以猥亵罪定罪量刑。日前,大连市中院二审认为,王某所谓“受到刑讯逼供”的说法根本是子虚乌有。法院日前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题为《姑父两次污辱10岁侄女,被抓获后判刑六年》)

    责任编辑: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