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最新调研:太湖藻型湖泊生境未发生明显改善

郄建荣/法制网
2018-04-19 16:40

法制网北京4月19日讯  园区水环境问题;重点湖泊、近岸海域总磷总氮污染问题;江河沿岸工业企业密集分布所导致的水环境隐患突出问题等等,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今日表示,尽管我国水污染防治初步取得积极进展,但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张波在生态环境部今天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受国务院委托,生态环境部与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流域、分区域确定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他透露,2017年度《水十条》实施情况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将通报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

2015年4月《水十条》发布,张波表示,《水十条》实施后,15个部门均出台落实《水十条》实施方案。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等部门推动《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修订,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等20项配套政策措施。同时,对《水十条》进展相对滞后的9个省(区)进行专项督导。

据张波介绍,截至2017年底,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中,97.7%完成保护区标志设置。全国29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排查确认黑臭水体2100个,94.3%已经开工整治。584个非法或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完成清理工作。全国涉及废水排放的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2356家,93%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173家重点行业企业完成清洁化改造。指导各地完成2.8万个建制村环境整治年度目标任务。全国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25万多个。

他说,《水十条》实施以来,共推动建成514座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新增工业污水处理能力近1000万吨/天,园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短板正在加速补齐。据张波介绍,2017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比例为67.9%,同比增加0.1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8.3%,同比减少0.3个百分点。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了持续改善的势头。

但是,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张波说,一些地方发展方式粗放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城镇和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面源污染控制尚未实现有效突破。”据张波介绍,全国近三分之二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工业废水,不少园区内存在散乱污企业,一类污染物车间排放口管控要求不落实,固废危废处理处置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大量投饵投肥加剧了太湖等重点湖泊水体中氮、磷含量,进一步增大了蓝藻水华风险。2018年3月调研发现,太湖总磷、总氮含量依然处于高位,藻型湖泊生境未发生明显改善。

同时,流域水生态破坏比较普遍。张波说,重点湖泊、近岸海域总磷总氮等营养性物质持续成为首要污染物,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浅滩湿地过度开发,侵占河湖岸边带的情况屡屡发生,河湖生态破坏严重。围填海规模不断扩大,自然岸线和滨海湿地面积锐减,海洋生态系统空间大幅压缩,自净能力下降。由于江河沿岸工业企业密集分布,与饮用水水源犬牙交错。部分河道、滩涂底泥污染严重。张波认为,由此带来的水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水污染防治存在的这些问题都给水污染防治年度目标的完成带来压力。“2018年,全国Ⅰ-Ⅲ类和劣Ⅴ类断面比例目标分别为68.4%和7.3%。”张波说,1-3月监测数据显示,距离这一年度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张波表示,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督导各地如期完成2018年度《水十条》重点任务。

(原题为《水污染防治初步取得进展但面临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生态环境部最新调研发现太湖总磷总氮含量依然处于高位》)

    责任编辑:崔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