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立案操作指引

2022-11-10 16:04
甘肃

HAPPY DAY

1、当事人或者律师进入微信→发现,点击下方“小程序”,在搜索框输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或者进入微信→搜索,直接在搜索框输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点击搜索结果进入微法院小程序。如下图:

2、实名认证。用户在进行操作之前都需要先通过身份认证。点击“未认证”标签,既可进入身份认证界面。或者在“我的”标签页进行身份验证。认证成功后,点击进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分平台”,省份选择为“甘肃”,如下图:也可扫描小程序码关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甘肃”

3、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甘肃设置有“我要立案、我的案件、诉讼交费、多元调解、手机阅卷、智能问答、法规查询、法院导航、代理见证、网上保全、网上鉴定、网上信访、地方特色、司法公开、辅助工具、满意度评价等功能模块。

(1)我要立案

“我要立案”栏目中可进行审判立案、执行立案两项操作。点击立案,选择对应立案法院,根据“一步一导引”的页面提示,提交相关案件信息材料,后可通过小程序查看审核结果。

(2)我的案件

当事人点击“我的案件”进入案件列表页面可进行案号、名称、原被告等字段的搜索,同时可进行未结和已结案件的分类查阅。

(3)诉讼缴费

该功能暂未开通。

(4)多元调解

点击多元调解,自动跳转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当事人按步骤提交相关材料,平台会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案件信息、位置信息等进行调解员的智能匹配。

(5)手机阅卷

打开手机阅卷,在阅卷列表中选择申请查看的卷宗并点击申请阅读,填写阅卷申请后提交完成阅卷申请。在案件列表中点击某个申请通过的案件,可查看电子卷宗。

(6)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与“小法管家”微信小程序对接,提供智能法律咨询功能,用户可以通过文字或语音输入的方式进行提问,获取答案。

(7)法规查询

法规查询可进行法律法规、案例等相关查询。

(8)法院导航

打开法院导航,选择法院即可查看该法院的地址定位,进入地图后点击右下角绿色按钮可跳转至本机安装地图导航软件。

(9)代理见证

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指引、查询、委托代理视频见证、登记立案等服务。通过身份验证的跨境诉讼当事人委托我国内地律师代理诉讼,可以向受诉法院申请线上视频见证。法官通过视频确认委托行为的真实性。

(10)网上保全,与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小程序连接。

(11)网上鉴定,与委托鉴定系统小程序连接。

(12)网上信访,与人民法院申诉信访平台小程序连接。

(13)地方特色,地方特色涵盖共享空间、行为存证两项功能。

(14)司法公开

司法公开包含审判公开、庭审公开、文书公开三个功能,分别与“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三个小程序连接,当事人可根据个人需求查询信息。

(15)辅助工具

包括计算工具、图片转文字、电子签名、风险评估四项功能,通过计算工具可查询审判案件、执行案件、保全费等相关费用,方便当事人、律师对案件诉费的计算。通过风险评估能对案件进行评估,提前了解诉讼风险。

4、身份选择

身份认证成功后,点击右下角“我的”,可选择自己的角色。

5、立案操作步骤

当事人在主页点击“我要立案”标签,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审判立案或者执行立案。根据“一步一导引”的提示完成操作。

6、选择审判立案,提示“是否愿意接受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选择“不愿意”,提交到内网平台。7、点击“+审判立案”。8、选择“为本人”还是“为他人或公司等组织申请”,并选择法院跟案件类型,点击下一步。9、跳转至立案须知,点击下一步。10、系统跳转至上传材料页面,依次上传起诉状、当事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手续和身份材料、证据材料、其他材料,引入送达地址确认书,添加送达地址,红星项是必填项。上传完成后,点击下一步。11、完整填写该页面的所有内容,填写原告、被告自然人信息,当事人有多人的,可点击添加诉讼参与人。12、完成上述操作后,点击提交,弹出确认提交页面,点击确认即可,提交后的案件可以通过“我要立案”页面,进入“审判立案”即可查看审核结果。

温馨提示

1.提前准备好起诉状、身份材料、证据材料、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起诉必备材料;

2.建议通过扫描仪将上述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扫描一定要清晰,完整,扫描不清晰,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无纸化立案规范的,立案法官会在线退回材料)

特别注意事项:

1.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同意进入本平台后,在本平台所发表的文字、语音、图片、视频等均视为本人操作,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同意进入本平台参与诉讼活动的,在案件审理期间不得擅自退出本平台,进入本平台的微信号视为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确认的电子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将依法开展电子送达;

3.通过本平台进行的诉讼行为效力等同于线下诉讼行为的效力,线上电子签名与线下签名具有同等效力;

4.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应当保持手机畅通,若在诉讼过程中发生手机遗失、微信号被盗等特殊情况,应当及时告知承办人并采取补救措施,在此期间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5.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本平台联系法官、提供证据、参与调解、申请保全等诉讼活动;

6.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不得在本平台发表与案件无关的言论、语音、视频、图片等,不得将本平台的内容用于与诉讼无关的任何其他用途,不得截屏、扩散、转发他人。

原标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立案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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