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篇】松江区:“4+X+1”社区矫正小组模式

2022-11-02 17:00
上海

“4+X+1”社区矫正小组模式

——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关键是抓好基层,筑牢基础。社区矫正小组是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主力军,为了更好的充实队伍力量,形成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接地气的基层矫正小组工作队伍,松江区司法局在原有矫正小组基础上,充分发挥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网络和社区大联动网格化管理机制作用,探索“4+X+1”矫正小组建设。

增强合力,管教帮全覆盖

“4+X+1”矫正小组队伍的构建,以“4”为中心,以“X+1”为延伸和补充。其中“4”为社区矫正专职干部、选派民警、社区矫正志愿者及矫正社工组成的矫正小组主体;“X”为社区矫正对象担保人,即社区矫正对象的亲属或工作单位人员;“1”为各村居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组(大联动社区网格管理员)人员。通过“4+X+1”小组模式,引入了与社区矫正对象工作、生活密切接触的同事和亲人,吸纳了社区矫正对象居住环境中的邻里群众,弥补了原有矫正小组由单一政府力量构成的不足,充实了矫正小组的社会帮教力量,形成了对于社区矫正对象全天候管控网络,做到了管理、教育、帮扶全覆盖。

明晰职责,形成矫正网络

为充分发挥矫正小组每位成员作用,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工作合作,我们对“4+X+1”矫正小组成员的职责进行明确和细化:

1.社区矫正专职干部。专职干部为矫正小组组长,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具体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组织召开矫正小组工作会议,制定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方案,传达上级工作任务,指导、评估参与社区矫正的社会组织工作。

2.选派民警。选派民警协助司法行政机关追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本市或脱离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治安管理规定和涉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依法处理。

3.社会工作人员。社会工作人员,简称矫正社工,作为矫正小组联络员,协助专职干部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接受、报到,召集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性劳动。

4.社区矫正志愿者。志愿者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帮教工作,积极反映并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成司法所布置的其他社区矫正工作任务。

5.社区矫正对象家属及工作同事。即矫正小组的“X”成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担保,以协议书、承诺书或担保书等形式落实责任制度,明确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担保人的责任感。担保人协助司法所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工作生活监督,积极配合司法所做好教育感化工作,定期与专职干部联系,反馈社区矫正对象日常动态,特别是对于社区矫正对象不稳定因素或者不正常行为举动及时汇报。

6.社会管理网格成员。即矫正小组的“1”,负责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生活表现和人际交往的监督工作,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情况反馈,遇到突发问题及时汇报。

以联促动,完善工作流程

“4+X+1”矫正小组工作的开展以“联”促“动”为主线,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网络化监管作用。首先是“联”,即联系沟通,以定期召开小组会议、运用网络通信、现代媒介等多种方式,形成矫正小组成员间零距离互动,实现矫正小组成员间信息互补,达到对社区矫正对象动态的即时掌握;其次是“动”,即落实行动和适时变动。落实行动就是在联系沟通、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详实动态的基础之上,制定针对性强、刚柔并济的矫正小组计划,发挥小组各成员的作用,达到以执法监管保稳定,以帮扶互动促和谐,以教育感化显真情的目的。适时变动,就是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现实矫正状况的变动,在小组成员之间及时沟通基础之上,适时调整矫正小组工作方案,达到方案同步、措施灵活、效果明显的目的。

通过“4+X+1”社区矫正小组模式的多年实践,初步实现了矫正工作的“四化”(即:教育形式多样化、监督管理精细化、信息收集多元化、解难帮困人性化),突出了“四重”作用(即:人盯人,发挥帮教管控第一责任人作用;心贴心,发挥排忧解难第一信息员作用;家挨家,发挥矛盾纠纷第一排查员作用;情感情,发挥帮扶感化第一疏导员作用),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原标题:《【奋进篇】松江区:“4+X+1”社区矫正小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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