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这十年”看生态环境丨坚持两山理念 擦亮生态底色
10月12日,“鹤壁这十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市生态环境局专场。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洪波作主发布党的十八大以来这十年,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认识最深、举措最实、推进最快、成效最显著的十年。鹤壁市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总纲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削减污染排量和扩大环境容量“两手齐抓”,生态保护、生态建设、生态治理“三管齐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鹤壁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根本性的变化。
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2016年7月4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正式打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其列为全市三大攻坚战之一,先后印发了《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鹤壁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在全省率先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散煤污染治理的决定》,制定出台了《鹤壁市地下水保护条例》《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环境保护委员会,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要求,形成了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治理格局。
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深入
十年来,鹤壁市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提升。为了打好蓝天保卫战,鹤壁认真落实控排、控煤、控尘、控油、控车、控烧等“六控”措施,大力开展春季遏制扬尘、大气污染防治雷霆行动、夏季攻坚、秋冬季综合治理等系列攻坚行动,完成燃煤锅炉拆改,油气回收治理、工业炉窑专项治理、无组织排放治理等多项工作。2018年鹤壁空气质量三项主要指标实现“两降一增”;2019年PM2.5、PM10 、优良天数三项指数综合得分50.38,位列全省第6名;2020年PM2.5、PM10实现下降6.6%和7.1%,优良天数同比增加37天;2021年保持3项主要指标持续改善,省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22年截至目前,大气综合指数同比下降,优良天数稳步增加;秋冬季开始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考核以来,鹤壁连续5年全部完成国家考核目标。十年来,鹤壁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了打好碧水保卫战,鹤壁市生态环境局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防控水环境风险为底线,着力打好城市黑臭水体防治、水源地保护、全域清洁河流以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4大重点战役,鹤壁7个河流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全部达到省定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保持100%,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今年一、二季度鹤壁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位列全国第9位和第11位。十年来,鹤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为了打好净土保卫战,鹤壁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农用地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保持100%。全省唯一的“四合一”静脉产业园在鹤壁投入运营,山城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成为国家示范基地、全省唯一。30个村庄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779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实现有效治理,治理率100%。一幅天蓝气清、河湖安澜、沃土广袤的壮丽画卷,已经悄然舒展在鹤城大地上。
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提升掌握运用“三个治污”的手段和能力,以高水平生态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精准治污,坚持“日研判、周调度、月通报”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有关县区和市直单位进行会商研判,协调问题解决。建立24小时数据监控机制、问题排查整改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周排名考核机制,实施24小时数据分析调度、巡查值守、排查整治。建立健全智能化蓝天云平台,实现实时监控、研判分析、快速反应,提升重点区域管理水平。强化科学治污,共建成50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85套空气质量网格化微型监测站、8个河流断面自动监测站、19个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202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基站。指导企业科学编制重污染天气减排清单,细化到每个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备,一企一策、一厂一策,确保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积极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工作,依据技术装备、污染物排放、运行管理、环境绩效等因素,对同一行业不同企业实行分类分级调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坚持依法治污,严格依法审批、依法监管、依法治理,坚决反对“运动式”“作秀式”“一刀切”等执法监管。探索实施“红绿榜”差异化环境监管,根据企业环境违法情况、绩效分级情况、环境信访情况,建立企业环境信用“红绿榜”,凡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行为,绩效分级B级及以上,且无环境信访的企业,纳入“绿榜”管理,非必要不进行现场监管;对于近三年有环境违法行为,或环境信访投诉较多的企业,纳入“红榜”管理,作为“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对象。
坚持助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建立重点绿色帮扶企业名单,实施绩效升级、清洁生产、提标改造等方面的指导和现场帮扶;保障白名单重大项目施工,在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前提下,实行环保管控豁免,避免环保管控“一刀切”。深入开展“企业服务日”、“万人助万企”活动,建立“一企一策”问题台账,协同推进问题解决,得到企业一致好评。创新建设项目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常态化实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的项目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在环境准入方面顺利落地。加快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融合,推动重点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全闭环管理,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做到持证排污、依法监管。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印发了《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两高”拟建、在建、存量三张清单,定期梳理、动态管理。
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鹤壁市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迈开步子、蹚出路子,走出了一条具有鹤壁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淇滨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区,淇县申创的省级生态县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待命名。市级层面,围绕健全制度建设、深化环境治理、优化空间格局、坚持绿色发展、践行绿色生活、树立生态理念等六个方面,积极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经过不懈努力,创新实现了“三个唯一”。鹤壁成功入选国家十大智能社会环境治理特色实验基地,是全国唯一入选地级市;淇河(鹤壁段)以全国第10名的成绩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河湖”案例,是全省唯一入选河湖;全国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试点成功落户鹤壁,是全省唯一入选地市。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同志回答媒体记者关注的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河南省鹤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孙国强就鹤壁空气质量好转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始终把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作为主要任务,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包括加快对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等结构的调整,通过协调调度、督查督办、考核及综合反馈等措施全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2021年,鹤壁市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5.169,较2015年下降30.0%;PM10、PM2.5浓度分别为88微克/立方米、50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27.9%和28.6%。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在全市重点区域布设85个微型监测站点,建设精准监控与大数据应用平台,形成重点区域环境监测网格;邀请国家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专家组和省、市专家,对全市工业企业开展全面帮扶行动,为企业污染治理提供高水平技术指导;2019年7月1日,《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填补了鹤壁环境保护工作地方立法的空白。2019年9月26日在全省率先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散煤污染治理的决定》,再次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保障。
有序推进结构污染减排。全市落后产能和“散乱污”企业实现动态清零。2020年高质量完成清洁取暖试点,全市“热源侧”清洁取暖改造面积4508.65 万㎡,改造户数29.7 万户,实现清洁热源全覆盖。推进鹤淇发电3#机组(原同力电厂1#机组)停机备用,在全省率先实现了30万机组级别的电力机组产能退出。
扎实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大幅减少,推动全市千余家企业实施污染深度治理,火电、水泥等行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72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完成治理,42家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全市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已经淘汰完毕,保留的35蒸吨/时以上的燃煤锅炉、生物质发电锅炉均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燃气、燃油锅炉实现低氮排放。
大力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全域开展禁烧、禁放、禁煤,在全市全域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禁放政策。2021年12月将全市行政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面排查生产、销售、运输、使用散煤行为,推进全市范围散煤动态清零。
持续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2017年,鹤壁划定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截止目前累计核查登记并联网非道路移动机械4948辆,安装5784辆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OBD)设备,建设完成324家大宗物料运输企业车辆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大幅提高了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能力。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梁志华介绍了鹤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所做的工作。
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响以来,鹤壁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鹤壁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取得了以下成效:
水环境质量大幅提升
2012年鹤壁共有四个考核断面(浚县前枋城、鹤壁耿寺、浚县王湾、汤阴五陵),其中只有浚县前枋城断面达到了Ⅲ类标准,好水比例为25%。2021年共四个国控断面(淇河前枋城、卫河小河口、汤河水库、汤阴五陵),其中淇河前枋城、卫河小河口、汤河水库三个断面达到了Ⅲ类标准,好水比例提升到了75%,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2022年,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中,鹤壁第一、第二季度分别位列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第9名和第11名,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污水处理能力。这些年来,鹤壁新建9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和2座工业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了31.25万吨,污水管网覆盖率大幅提高,污水做到应收尽收,切实改善了流域水环境质量,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巩固黑臭水体治理。实现“长制久清”。鹤壁建成区共有黑臭水体7条,总长21.97公里,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的要求,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强化监督检查,被上级部门认定为“长制久清”,并建立长效机制。
深入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排查整治工作,对市、县、乡1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定保护区进行勘界立标,消除环境隐患,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机制;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工作,保障农村水源地环境安全;对南水北调总干渠保护区范围内的村庄污水、工业企业、畜禽养殖等水污染风险源进行排查,关闭搬迁南水北调保护区内34家养殖场(户),保证一渠清水永续北送。
加大农村污染治理力度。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在重点河流(湖库)、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饮用水水源地以及污染较重河流沟渠两侧(周边)划定禁限养区,共计关闭、搬迁禁养区72家养殖场(户)。9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已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连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推进水污染综合整治及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河湖水污染综合整治及水生态保护、修复等,以汤河、卫河为重点,围绕水质达标要求,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增强污水处理能力,切实改善了汤河、卫河流域水环境质量。
充分实现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建成水环境网格智能监管信息化管理系统以及移动应用APP,实时对河流水质进行监测,随时掌握河流水质变化趋势,支撑水质监测、污染预警、污染溯源、目标考核等多项水环境综合管理业务,实现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为水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淇河入选首批美丽河湖案例
2021年,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生态环境部开展首批美丽河湖案例征集活动,通过省级推荐、专家评审、全民网络投票、集体审议等程序,共命名了18条美丽河湖。鹤壁淇河以第10名成绩入选,也是目前我省唯一入选的河流。鹤壁淇河作为“人·水·生物和谐”的生态样板,成功探索出水资源匮乏城市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的路径,做法主要体现在“加减乘除”综合治理上:
做好法治除法,为美丽淇河保护划定制度红线。鹤壁市成立淇河保护办公室,政府主要负责人始终作为第一责任人亲抓淇河保护;2003年和2011年,鹤壁市政府两次发布政府令,划定三级红线,明确工作要求;2009年开始实行淇河护河员制度,护河员既是卫生员,又是监督员和宣传员;2020年,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条例规定,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为淇河禁渔期,禁止包括垂钓在内的一切捕捞作业类型。
做好污染减法,为美丽淇河减负扩容保质。为确保淇河水质,鹤壁市生态环境局针对沿河两岸工农业污染源和农村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同时积极推进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 通过实施“厕所革命”、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统筹治城与治河等措施,有效降低了污染风险。
做好生态加法,为美丽淇河擦亮生态底色。为缓解淇河水量小、季节变化大、下渗严重、干旱季节断流等问题,鹤壁统筹实施了增水节流、人工湿地、生态建设等一系列措施,构建了以乔灌草蓠藤湿相结合的淇河生态保护圈层。值得一提的是淇河国家湿地公园,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已经建成为自然环境优美、湿地景观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独具北方河流湿地特色的国家湿地公园。
做好智慧乘法,为美丽淇河插上“智能”翅膀。为提升淇河管理智能化水平,科学治河,编制实施了淇河保护专项规划,大力推进智慧河流建设。鹤壁规划先行,科学治河,印发了《鹤壁市淇河生态保护利用开发总体规划》等一系列文件;鹤壁推进智慧淇河建设,提高淇河保护和管理智能水平。2018年起启动智慧淇河系统试验,建设视频监控点等硬件设施,配套APP及微信公众号等支撑平台,初步实现了24小时违法违规事件取证及交办处理、水质水文监测、生态物种抓拍及文化推介等功能。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邓云彪先生就统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优化企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回答记者提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在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中,企业是节约资源、污染防治的主体,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扮演着关键角色。环境治理模式不断改进,企业排放标准不断加严,管理制度日臻完善,也对企业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帮助企业更好的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务实服务企业,助力企业绿色发展,优化营商生态环境。
创新举措,优化制度保障,积极服务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稳经济保民生。面对目前稳经济和保市场主体扩大就业的严峻形势,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企业绿色发展的十项措施,从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高效服务企业环保手续办理、实施“红绿榜”差异化环境监管等十个方面助企惠企,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并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扎实为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服务引领,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提高手续办理便捷度。把“放管服”改革作为转职能、提效能、激活力、促发展的重要抓手,采取“四减一优”措施,优化政务服务。依托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行“政务+互联网”模式,推进“数字化”转型,通过“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减事项”“优服务”,真正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更便捷、更有效。大大减少审批环节及审批时间,助力项目尽快落地。
刚柔并济,优化法治环境,实施差异化管理,“宽严相济”避免一刀切。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企业实际,市生态环境局多次组织业务科室和行业专家组成帮扶小组,针对不同行业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现场帮扶工作,对企业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行了一对一现场解答。为企业量身定制环境绩效提升路径,全面诊断、细致解惑,切实提高企业环境管理能力水平,使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中享受环保红利,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民生福祉,是城市名片,也是鹤壁建设高质量富美鹤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统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与企业服务,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打出服务“组合拳”,通过“万人助万企”、“企业服务日”、“我为群众办实事”和“绿色映企服务”等活动,常态化开展企业服务;编制惠企政策“集成包”,绘制了政策办理“流程图”,制定政策告知明白卡,线上线下多渠道发布,推进惠企助企政策落地见效。刀刃向内,主动“体检”,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部开展护航企业发展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从主体责任、政策落实、政商关系、工作作风、“治未病”等五个方面,查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不到位、政策不兑现、作风不扎实等问题,破解影响企业发展的环境问题,营造高效务实营商环境底蕴。
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张文刚就鹤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鹤壁市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推动全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在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完善创建保障机制,建设生态制度体系。成立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挥部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生态市创建工作;编制《鹤壁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5年)》,科学组织实施;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和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完善考核机制,压实工作责任,2021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达到 25%以上,生态制度体系更加系统完整。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维护生态安全体系。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开展大气污染专项行动,优化调整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全面整治城市面源和燃煤污染,精准、科学、依法治理大气污染;落实控制单元治污责任,推进河流综合整治,加强淇河生态保护和饮用水源保护,水环境质量全省领先;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基础性工作,建立土壤环境管控制度,加强农业用地保护,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土壤环境安全稳定。
优化空间发展质量,保护生态空间体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西部山区太行山生态屏障完整;加强湿地恢复保护,积极推进鹤壁森林、城市、湿地、农田、流域五大生态系统建设及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矿山综合整治工作,被确定为全省首家完成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建设任务的省辖市,打造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鹤壁典范”。
推动资源高效利用,优化生态经济体系。积极淘汰落后产能,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组织开展绿色化改造和绿色工厂申报工作,加强能源管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动企业节能降耗,大力实施循环经济。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生态生活体系。积极营造绿色宜居环境,完善城镇、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绿色建筑,践行绿色消费,倡导绿色出行,实施政府绿色采购,生态生活更加和谐宜居。
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文化体系。开展绿色细胞创建,大力创建绿色学校和绿色家庭,积极申报环境教育基地与“四类”设施单位。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和教育,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度与满意度,生态文化体系更加健康高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