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新增1例初筛阳性
东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新增1例初筛阳性的通报
2022年10月6日0时—12时,我市在隔离管控人员中经核酸检测发现1例初筛阳性, 为其他市县确诊病例外省同一航班4日来(返)琼人员。
一、基本情况
该阳性人员乘坐CZ6676航班于10月4日3时抵达海口美兰机场,落地检阴性;10月5日15时乘坐动车抵达东方市。
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4日
05:44—18:00 乘坐网约车从机场到海口迎阁酒店休息,期间未外出;
18:00—19:00 乘坐网约车从海口迎阁酒店到海口鹏辉广场朋派烤肉店吃饭;
19:00—24:00 乘坐56路公交车到祗园下车,步行到附近海边散步,后乘坐网约车回海口迎阁酒店休息。
10月5日
0:00—11:15 在海口迎阁酒店休息,期间未外出。
11:15—12:00 乘坐网约车前往海口东站。
12:00—13:19 在海口东站候车
13:19—15:00 乘坐C7410次动车(08车厢)从海口东站到东方金月湾站;
15:00—20:00 从金月湾站到东方市板桥镇双沟村金月湾椰海小镇,期间在小区散步。
20:00步行到小区核酸检测点采核酸,后步行回家,后未外出。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二、温馨提示
目前我市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医疗救治等处置工作。与上述病例有同时段同轨迹人员,立即向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联系电话:25527110);如已离开东方市,请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涉疫消息以官方发布为准,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配合落实扫地点码工作,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6日
东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10月6日-8日开展全市区域核酸检测
并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经市疫情指挥部研究,决定10月6日-8日连续3天20时至22时30分开展全市区域核酸检测,并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减少人员流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时-22时30分。
全员核酸检测期间不设置常态化便民核酸检测点。(10月6日已开设的常态化便民核酸检测点暂停服务)
市大剧院东门设置采样点,采样时间上午8时-12时、下午15时-18时,供需出岛人员凭当日或次日机票(凭证)采样。
二、采样对象
全市所有村(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临时旅居人员等。
三、采样点位
各乡镇(区)指定采样点位(原则上在各村、各社区网格内采样,具体点位以各村、各社区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手机,准备好海南健康码或健康码的图片(可从海南健康码导出保存),佩戴口罩,前往就近采样地点接受采样,确保应检必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二)请市民做好个人防护,排队期间保持“一米线”距离,有序排队,按要求进出场地。
(三)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需及时向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四)新冠病毒感染者出院后三个月内原则上不参加核酸检测,如需核酸检测请务必向村(社区)报备,并联系提供单人单管采样服务。
(五)临时交通管制期间,全体市民除参加核酸检测外非必要不流动。
(六)9月26日以来,来返我市人员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请减少流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不参与聚集性活动。
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将被赋黄码,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确保检测工作高效完成。
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6日
原标题:《东方市新增1例初筛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