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和 | 讲理也讲情,“三衢和姐”倾心调解恋爱经济纠纷
热恋时,如胶似漆,倾其所有;分手时,反目成仇,锱铢必较。现实生活中,因男女双方未能缔结婚姻关系而引发的恋爱经济纠纷屡见不鲜。近日,江山两位“三衢和姐”导师郑爱华、王爱明就联手成功调处了一起恋爱交往期间费用清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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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情况
2022年8月,江山市妇联收到邻县男子王某的来信,希望帮助其要回恋爱期间给女方方某的经济款项。王某与方某2015年初相识并开始交往,二人虽未领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交往期间,王某以女婿身份参与方某双亲丧事料理及亲戚间的人情往来,累计花费9万多元。方某则在二人关系存续期间,置办了家电、家居等各种家庭必需品、支付家庭开支,并在王某受伤时,到医院照顾并垫付部分医药费。由于王、方二人在协商结婚中未达成一致,王某于2022年3月向方某提出分手,并希望要回恋爱期间支付女方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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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程
鉴于二人对关系存续期间的经济花销存在较大分歧,为确保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妇女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调解过程中,两位“三衢和姐”坚持一是智慧倾听,掌握真情实况。多次以面谈、电话联系等形式,与双方本人、村干部以及男方律师了解情况,在沟通中还原事实真相、触探双方调解意愿;二是适时引导,搭建沟通桥梁。在二人描述细节时,及时指出了对方的优点、付出,借现实中的夫妻相处模式引起共情,帮助二人正确认知双方关系,分析合理的诉求;三是法理兼顾,自愿达成调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让双方提供各自费用证据的同时,不断引导王某、方某讲出各自费用背后的故事,让清算对质过程成为互相体谅的过程。

#3办理结果
经过“三衢和姐”的不懈努力,最终王、方二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方某自愿支付王某恋爱期间经济损失1.5万元,并约定不再就恋爱期间的各种经济往来、人情往来等主张经济赔偿。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江山市“三衢和姐”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工作侧影。自今年5月份以来,江山共组建各级“三衢和姐”队伍2000多人,建成“三衢和姐”工作室23个,在公检法司及部门乡镇基层特色调解队伍的联动配合下,全市共化解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637起。
原标题:《巾帼和 | 讲理也讲情,“三衢和姐”倾心调解恋爱经济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