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调解之窗】房屋继承引纷争,调解介入解心结

2022-09-22 16:55
山东

近日,临淄区金岭回族镇“邻里之家”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继承纠纷,原本剑拔弩张的一家人最终握手言和。

老人王某因儿媳不孝顺,决定自己去世后由儿子和六个女儿共同继承房屋。于是,在去年办理房屋宅基地确权手续时,王某在不动产登记证上只登记了自己的名字,未将名下没有宅基地的儿子儿媳一起登记。年初,王某去世,儿媳没去参加葬礼的行为激起了六姐妹的愤慨,大家坚决拒绝兄弟单独继承房屋。由于双方矛盾较深,房屋迟迟无法办理变更登记,“邻里之家”的调解员常玉美、于锋章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介入调解。

经过调查,王某的六个女儿均已嫁到外村,这次不同意兄弟单独继承房屋,不是为了房子,主要是因为父母的葬礼兄弟媳妇都没有参加。王某的儿子则表示,自己平时管不住媳妇,目前一家人在村里没有宅基地,一直住在自己的养殖场里,眼看孩子长大了,确实需要这样一处房屋留给孩子。

了解了事情的大致经过后,调解员从年初就开始进行调解,经过反复协商,最终达成了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将房屋登记到王某孙子的名下。六姐妹表示,自己同侄子没有矛盾,主要还是生他母亲的气,考虑到他们一家目前没有宅基地,把房屋登记到侄子名下,她们都没有意见。于是双方就此签订调解协议,并将房屋登记到了王某孙子名下。至此,一起持续了大半年的房屋继承纠纷得到化解。

调解员表示,虽然本案最终得到了较为妥善的解决,但留给老人儿子一家的教训是深刻的。本案中,老人的六个女儿均已出嫁,儿子在村里没有单独的宅基地,如果平时孝顺父母,那么老人肯定会在确权时考虑儿子家的难处,将儿子的名字一并登记在不动产登记证上,其他家庭成员也不会有意见。本案说明,平时对老人不尊重、不孝顺,老人去世后却又想得到老人遗产,这样的想法是注定行不通的。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敬、赡养老人自古以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位儿女应尽的义务。我国《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均有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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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治建设·调解之窗】房屋继承引纷争,调解介入解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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