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法院节前发放执行款1200万,700多农民工领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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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3 22:22

2月13日上午,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一楼大法庭内人头攒动,市中区人民法院举行春节前农民工工资集中发放活动,为来自安徽、四川、江苏、河南、浙江、山东等省的36名农民工代表集中发放工资款1200万元,他们背负着700多名农民工及700多个家庭的热切期盼。

本文图片 济南中院 图

此次发放的农民工工资款涉及36件劳务费纠纷案件,受雇于某建设公司的700多名农民工在某地产公司的工地上施工,但未如期从某建设公司领到工资。2017年7月份开始,这700多位农民工所在的施工队代表36人陆续将某建设公司和某地产公司诉至市中区法院,市中区法院对该批案件非常重视,第一时间做出判决,判处某建设公司偿付劳务工程款,某地产公司在欠付该建设公司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判决生效后,2018年1月23日开始,36名农民工代表陆续向市中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批案件的执行法官王惠东此时正在休假期间,一听说该批案件涉及到如此多农民工兄弟,王法官毅然决定放弃休假,立即回到院里投入该批案件的执行之中。因该批案件的第一被告某建设公司对外有多笔债务,其在某地产公司的应收工程款已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高新区法院在内的多家法院冻结,且某建设公司与某地产公司的工程款纠纷案件还在中院审理过程中,尚未结案,某地产公司实际欠某建设公司的工程款数额还未最终确定。

面对上述执行困境,市中区法院执行局认为农民工的工资是重大民生问题,一刻都不能等,遂立即向中院执行局做了汇报。中院领导考虑到农民工是弱势群体,为了帮助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立即组织相关庭室和有关基层院研讨。在中院的协调和指导下,市中区法院确定了执行思路。

执行立案后,王法官立即对两被告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采取限高令,某地产公司的一位负责人此时正在外省出差,准备返程时才发现无法购买飞机票,立即打电话与法官协商。经协商,某地产公司同意将1200万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执行款到位后,考虑到这些执行款是农民工辛苦几年的血汗钱,市中区法院决定将这1200万元优先全部发给农民工,20多万的执行费从后续的执行款中收取。

截止上午11:35,1200万元执行款已全部发放到位,36名农民工代表拿到应得的血汗钱后,脸上都洋溢出幸福的笑容,“我们回去立即就发给跟我们出来干活儿的兄弟,拿到钱了,今年大伙儿终于可以安心地过个年啦,感谢法官、感谢市中区法院!”

市中区人民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李予会副院长在案款发放现场表示,农民工兄弟是济南的建设者,他们成就了这座城市的美丽,法院干警们对农民工兄弟心怀感激,对其遭遇非常理解和同情,想到他们从因拿不到钱不敢回家到高高兴兴踏上回家过年的路程,法院干警们再怎么付出都值了。

市中法院一直非常重视民生案件的执行,把保障民生作为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每年春节前后农民工维权案件高发的情况,市中法院集中时间、精力、整合人力和物力突出抓好涉职工、农民工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原题为《700多个农民工领到工资回家过年!济南市中区法院春节前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执行款1200万!》)

    责任编辑: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