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柯《性史》出版史:"性-思想"与"性-事件"的交错

汤明洁/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2018-02-13 15:02
来源:澎湃新闻

福柯《性史》第四卷的出版在海内外掀起了不少讨论。从法文媒体,到中文媒体,宣传中都强调此卷的出版违背了福柯生前的遗愿,而之所以在此时出版,是借#Metoo运动之机,企图介入这一运动。然而真的是这样吗?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专攻法国哲学的汤明洁老师对这铺天盖地的媒体宣传提出了质疑。首先,《性史》第四卷的写作先于第二、三卷,1982年福柯已经将《肉体的供认》手稿交给了伽里玛的编辑Pierre Nora,但修改完打印稿后,福柯要求推迟出版这一卷,是因福柯经提醒开始着手对早于这一卷“基督教肉体经验”的——古希腊和希腊罗马时期的性史进行研究,也即此前早已出版的第二卷和第三卷。

其次,结合当下#metoo女权运动正在鼓吹判断性骚扰的“同意”标准,有媒体认为福柯《性史》第四卷的出版是在投机女权运动,这在作者看来是自作聪明。即使基督教主张“同意”,但福柯对早期基督教“性”问题的研究,绝不意味着对其规范内容的主张。

福柯

2018年2月8日,法国伽里玛出版社“历史书丛”出版了福柯的《性史》第四卷:《肉体的供认(Les aveux de la chair)》。对于在这个时间点出版福柯的遗作,法国境内外的媒体和公众纷纷做出了各自的猜测:出版社是在风生水起的#metoo女权运动中心存投机心理吗?按照这个逻辑,中国读者还可以猜测:赶在情人节和春节之前出版《性史》新卷,是要在自我关系、家庭关系和性关系问题上(因为《性史》第四卷主要讨论了早期基督教的自我治理、婚姻和贞洁概念),给所有过情人节和春节的人来一剂“强醒针”吗?

归谬并不是目的。在福柯离世34年后出版这样一本从未出版过的遗作,的确要求一个说法,但“说法”永远只能是事后的阐释。该书的法国出版人Frédéric Gros在该书的“告读者”中,则对此完全不做任何“阐释”:“米歇尔·福柯的权利所有者认为出版这部未出版之重要著作的时刻和条件到了……现在,这件事完成了。” 一个“事件”发生了,不在任何系统性中进行阐释,就是将事件如其所是地释放于所有系统中,就是开放“事件”所有可能的功能和效果。

当然,我们还是可以去给“事件”一个关于“事实(faits)”的描述。而这个“事实”就是福柯作品出版的日常现状。1984年福柯去世后,关于福柯本人作品的(法文)出版一直在有条不紊地进行。1994年,伽里玛出版了四卷本《言与写》,汇集了福柯生前发表的几乎所有访谈和文章(当然仍有遗漏),我们目前能够在法国书店买到的是这套书2001年再版的两卷本。1997年,伽里玛出版社开始出版福柯的法兰西公学院讲座系列,从第一本《必须保卫社会》,到最后一本《刑罚理论与机构(Théories et institutions pénales)》,历时18年才全部出齐13部。2008年,VRIN书店从再版福柯的《康德<实用人类学>导论》(初版1964)开始,出版了一系列福柯的会议论文,如:《自我阐释学的起源(L’origine de l’herméneutique de soi)》(1980年美国达特茅斯学院讲座,2013年出版)、《何谓批判(附:自我文化)》(1978年法国哲学学会报告,1983年4月美国加州大学贝克莱分校讲座,2015年出版)、《话语与真理(附:讲真话)》(1983年秋美国加州大学贝克莱分校讲座,1982年法国格勒诺布尔大学讲座,2016年出版)、《诚言自身(Dire vrai sur soi-même)》(1982年多伦多维多利亚大学讲座,2017年出版)。2012年,比利时鲁汶大学出版社出版了福柯1981年在鲁汶大学的讲座《恶行诚言——司法供认的功能(Mal faire, dire vrai. Fonction de l'aveu en justice)》。2015年,伽里玛出版社将福柯列入“七星文丛”,出版了两卷本《福柯选集(Œuvres)》(其中收录了已经绝版的《雷蒙·鲁塞尔》),福柯作品由此正式成为法国文学经典。

所有这些出版也许都有各自关于出版市场的“当下”逻辑,但这些逻辑多数只能是著作本身的(甚至是非意愿的)功效之一,因为一本福柯著作的“思想”内涵及其面世的“事件”能量远大于出版事件本身。《性史》各卷的出版即是如此。

福柯在上世纪70年代关注“生命政治(biopolitique)”的时期出版了《性史》第一卷,那时的《性史》计划是:第一卷:《知识的意志(La volonté de savoir)》,第二卷:《肉体与身体(La chair et le corps)》,第三卷:《儿童圣战(La croisade des enfants)》,第四卷:《女人、母亲和歇斯底里(La femme, la mère et l’hystérie)》,第五卷:《堕落者(Les pervers)》,第六卷:《人口与种族(Population et races)》。这后五卷的出版计划都未实现。法国国家图书馆2013年收藏的全部福柯手稿显示,只有第二卷和第三卷已经开始撰写。已出版的第一卷,延续了福柯70年代对权力的研究,即政治(权力)利用生物学知识(医学、精神病学)控制人的出生与死亡、健康与疾病(还可参见《必须保卫社会》、《安全、领土与人口》、《生命政治的诞生》等),它不是压抑、屈服和约束了性,而是生产了“性”的每一个要素。因为68年五月风暴所主张的“性解放”运动,与这个始于维多利亚时代的“性压抑”预设同出一辙;因为我们所理解的“性”,正是在西方政治技术利用身体实施统治策略的方式(对女人身体的癔病化、对儿童的性教育化、对夫妻的优生学化、对反常快感的精神病学化)中诞生的。在第一卷中,人是权力的对象。可以说,这与福柯早、中期论域中人的角色是一致的,也是著名的“人之死”所在:作为知识和权力对象的人,越是科学越趋僵死,越是革命越受禁锢。

《性史》第二、三卷是在1984年福柯去世(6月25日)前的几周内(4月12日和5月30日)出版的。福柯在《性史》第二卷“导论”中对新《性史》(相对于1976年的《性史》计划)所做的重大改变进行了说明。福柯说自己研究计划的转变是哲学的内在必然:哲学不是带着确定性进行肯定,而是扎进尝试的焦虑之中——哲学思考的过程,就是自我转化的体验,就是永远敢于和能够重新开始。这个新的改变就是将《性史》的研究中心从作为“对象”的人转向作为“主体”的人,就是要对“欲望主体”做一个从古代到早期基督教的系谱学。从形式上,就是1976年的《性史》六卷本计划改为四卷本计划,从第二卷开始重起炉灶:第二卷:《愉悦的用法(L’Usage des plaisirs)》,第三卷:《关照自我(Le souci de soi)》,第四卷:《肉体的供认(Les aveux de la chair)》。福柯参加了第二卷的发布会,而第三卷则是福柯在临终前5天收到的。彼时,福柯刚刚接受巴黎硝石库慈善医院神经疾病诊所的抗生素治疗,初见好转。但5日后,福柯病情突然恶化,与世长辞。尽管福柯的医院“死亡意见书”中只字未提艾滋病,媒体还是将福柯的死因归于艾滋病;尽管吕克·蒙塔尼耶分离出艾滋病病原体淋巴腺病综合征相关病毒(LAV,后被国际病毒命名委员统一称为HI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并将成果公开发表在《科学》杂志上的时间是1983年5月(当时还不确定LAV就是艾滋病的病原体),但福柯在1983年11月的日记中还是写道:“我知道我得了艾滋病,但我的歇斯底里让我可以忘了它”(这正是福柯撰写《性史》第二、三卷与两次赴美讲学相交叉的时期),因为《纽约时代》1982年5月将新发现的艾滋病症状称作“同性恋相关免疫缺乏症(Gay-related immune deficiency,GRID)”;尽管《纽约时报》三个月后就将此症状更名为艾滋病(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作为“男同瘟疫”的误称到1995年后才在媒体(科学界从未使用该名称)真正废弃。福柯已经无法回头告诉我们他用生命见证之“事件”所具有的批判意义(这个意义绝不是像有些美国学者所说的“极限体验”、“把生活变成艺术品”),但苏珊·桑塔格则在《疾病的隐喻》中指出“没有什么比给予疾病以意义更具有惩罚性”,就像女性被强奸是因为衣着暴露,男同患艾滋病是因为同性性行为是不道德的,医院没有指明福柯死因,是为了保护病人(名人)的声誉(预设患艾滋病是有损声誉的)……这些判断都遵循同样的逻辑:将并置的“事件(经验)”简单视为因果,将未经反思的世俗陈见当作真理(规范)。这其实是福柯一生研究所要呈现的批判:我们生活在社会历史假定的因果关系之中,所以福柯承认“我得了艾滋病”;但“我的歇斯底里让我可以忘了它”,所以福柯可以写出完全不屈从于“现代性”(即对“男同性恋”等性经验进行道德歧视及其相应知识生产和政治治理)的《性史》第二、三卷:古希腊思想是如何根据家政(经济)、健康和对主动性(activité)的颂扬来反思“性”行为,并在身体关系、配偶关系、男同关系和真理关系中发展出“愉悦的用法”;希腊罗马时期的思想是如何在民生缺乏民意渠道的专制社会不得不反思“自我关照”的技术,并发展出“自我的黄金时代”。

《性史》第四卷:《肉体的供认(Les aveux de la chair)》

《性史》第四卷就是沿着这个历史和思路的方向,走到对早期基督教肉体经验的研究,走到研究早期教父对欲望的涤罪性阐释和解读。但《性史》第四卷的写作先于第二、三卷,1982年福柯已经将《肉体的供认》手稿交给了伽里玛的编辑Pierre Nora,但修改完打印稿后,福柯要求推迟出版这一卷,因为与福柯思想交流甚密的古代史学家Paul Veyne提醒福柯:一切早已开始。于是,福柯开始着手专门对古希腊和希腊罗马时期进行性史研究(即第二、第三卷)。其实从福柯的“法兰西公学院”讲座的顺序也能看到这一点:第四卷中关于德尔图良、圣伊波利特(saint Hippolyte)、圣·让·克利索斯托姆(saint Jean Chrysostome)等早期教父的研究主题从《对活人的治理(Du gouvernement des vivants)》(1979-1980)中就已开始,直到1984年在《真理的勇气》最后一次讲座,福柯说:“我想明年讲讲基督教的生活艺术、哲学作为生活形式以及苦行和真理的关系。今天,既是我的起点,如果我能够继续;也是对你们的邀请,如果是你们接下这个事业。”这个“明年”要讲的内容是否就是手稿完成于1982年的《性史》第四卷呢?应该不尽是(福柯的法兰西公学院讲座往往比同期出版的正式著作要更丰富)。在《性史》第四卷附录1中,福柯指出了该书的研究思路:1)基督教中存在的某种相对恒定的规定性内核是古希腊的世俗思想中就有的;2)之所以有这样的古代内核,因为早期教父的著作具有自身立足和护教的性质,如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Clément d'Alexandrie)神学就来自柏拉图主义的启发,其道德戒律则来自斯多葛主义;3)希腊罗马时期对主体性和真理关系的新定义给予基督教的古代规定性内核以前所未有的新内涵,并对古希腊的愉悦及其节制概念做出了重要的改变;4)这些改变不在于对“许可”和“禁止”的分野,而在于对aphrodisia(古希腊的“性”概念,包括欲望、愉悦和性行为三个要素,缺一不可)的分析,在于主体与这些“性”要素的关系模式。因此,基督教对古希腊思想做出的改变,并不完全是在法则及其内容上,而是在作为认知条件的经验上。如此丰富的思考,却被媒体“大题小做”了。在《性史》第四卷出版前后,因为该卷讨论基督教时期,而基督教涉及“合法-性关系”的“同意(consentement)”问题(这个“同意”原则其实也来自希腊罗马时期),结合当下从美国大选兴起的#metoo女权运动正在鼓吹判断“性骚扰”的“同意”标准,有媒体就“自作聪明”地认为福柯《性史》第四卷的出版是在投机女权运动。且不论出版社是否真的有这样的投机心理,且不论基督教的“合法-性关系”是什么范围,仅从福柯著作本身的批判性来看,这种关联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谁搬砸谁。因为福柯《性史》研究呈现“性”的各种历史形式及其相互关联的发展变化,不能简单粗暴地理解为对某种历史形式的复古式颂扬。即使基督教主张“同意”,但福柯对早期基督教“性”问题的研究,绝不意味着对其规范内容的主张。小心!这是一个将胡萝卜端上来施以棍棒的人!

不过,福柯的哲学思考和写作的确具有强烈的“现实问题意识”,他对任何特定历史的研究都不是要成为某个领域的历史学家,更不是要主张任何“历史回返”,而是要阐明我们“当下”某个概念或对象是怎么发展变化而来。但这个“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是建立在精深的思考和细致的研究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事件”和“思想”的表面关联上。当然,后者所建立的表面“关联”本身也可能是制造“新事件”的因素。正如福柯当年出版《词与物》的巨大成功,多得益于媒体对“人之死”的误读和鼓吹。但一般来说,这种“事件”的制造,如果没有内涵的深刻关联,则要么是不长久,要么会起到反作用。所谓哲学思考的能力,就是既不受外部(如媒体或出版机构)的“推动”或“阻碍”效应影响,又能够洞察和分析这些“表面”事件可能造成的事态变化,所谓“既要坐怀,又要不乱”:专业动作,请勿随意模仿。

    责任编辑:伍勤
    校对: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