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举报办法:线索属实最高奖励五千元

人民网
2018-02-12 10:14

涉黑涉恶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将获得1千至5千元的举报奖励。

2月11日,记者从陕西省公安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实现对黑恶势力精准打击,陕西省公安厅将面向全社会收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多种途径举报,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还将获得1千至5千元的举报奖励。

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号召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按照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的部署要求,实现对黑恶势力精准打击,迅速形成严打的高压态势,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省公安厅决定,面向全社会收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主动检举揭发。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经济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当地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宗族、家族势力控制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果业收储、养殖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竟标、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6、在各类集贸市场、旅游景区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滋事、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7、开设赌场、强迫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操控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打砸抢夺等手段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处理,受雇他人充当“地下出警队”的黑恶势力;

10、其他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霸一方等破坏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要求

1、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2、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涉恶人员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活动范围或领域,主要的违法犯罪事实依据等内容;

3、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4、各地公安机关要依据当地实际和案件情况,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要予以现金1000—5000元的奖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视情提高奖金额度。

三、举报方式

1、直接拨打“110”或拨打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举报电话;

2、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3、通过网络和信件举报。

省公安厅“扫黑办”地址:西安市凤城二路19号,邮编:710016。

举报电话:029-86165840(工作时间)、029-86165651。

省公安厅门户网站网址:gat.shaanxi.gov.cn。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公安厅

2018年2月7日

(原题为《陕西省公安厅公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举报办法》)

    责任编辑:张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