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 | 行政区划沿革——内蒙古自治区

2022-09-16 12:39
北京

行政区划承载了城市变迁的记忆。我国的行政区划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或更名、或撤销,或合并......让我们一起去回顾我国行政区划的变迁吧~

内蒙古自治区

清代将较早内附的漠南蒙古各部称为“内札萨克蒙古”, 后来演变出“内蒙古”一词。

1947年内蒙古自治政府将“内蒙古”的含义更改为“山的阳面”即“阴山的南面”之意,汉语一般仍称为“内蒙古”。

中华民国时期,内蒙古地区没有统一的行政区划,分属于绥远、热河、察哈尔(与1949年以后的察哈尔省地域范围不同)、宁夏(与现在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域范围不同)、黑龙江等省及之前的特别区。但实际上各省及特别区的行政管辖权只限于汉族聚居的农区,而在蒙古族聚居的牧区,仍然延续清时建立的盟、旗制度,由各旗扎萨克实际管辖,且盟、旗也没有现在这样的明确边界。

1947年4月23日,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举行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决议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地域包括现在的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以及锡林郭勒盟大部、赤峰市北部。

1954年,现在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地域并入内蒙古。

1955年,现在的赤峰市南部地域并入内蒙古。

1956年,现在的阿拉善盟地域并入内蒙古。后多个盟划出。

1979年恢复原地域。

呼和浩特市

蒙古语,意思是“青色的城市、蓝色的城市”。简称“青城”。因召(庙)较多,又称“召城”。

原分为新、旧两城。旧城建于明万历九年(1581年),相传是土默特蒙古部首领俺答汗及其夫人三娘子所建,名“库库和屯”(即呼和浩特的谐音)。明朝命名为“归化”。

新城建于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清朝命名为“绥远”。

1928年设归绥市。

1914年至1949年先后为绥远特别区、绥远省省会。

1949年至1954年曾为绥远省行政中心。

1954年改名为呼和浩特市,为自治区区辖市、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中心。

乌兰浩特市

蒙古语,意思是“红色的城市”。因内蒙古自治政府在此成立而得名。原名“王爷庙”,因清朝第三代科尔沁右翼前旗札萨克图郡王鄂齐尔在此建立家庙而得名。

1947年建乌兰浩特市。

1958年至1980年并入科尔沁右翼前旗。

1980年再从科尔沁右翼前旗析出复建。

END

注:本文由钟作慈2022年7月整理

钟作慈

北京市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特级教师、北京版义务教育教科书《地理》主编、原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原标题:《科普 | 行政区划沿革——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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