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明︱一周书记:“材料”与“注释”的……另一种力量

李公明
2018-02-08 17:25
来源:澎湃新闻

洪子诚教授的《材料与注释》(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9月)分为“材料与注释”及“当代文学史答问”两大部分,前者是主体部分,以与“当代文学”相关的重要讲话稿、会议记录等材料与注释相对照的形式梳理和钩寻“当代”文学与政治等相关史料;后者以答问的形式探讨当代文学史的写作及教学问题,在这部分文字中充满了作者的人生体验和内心感受,反映出他的真实性情,是有温度、有感染力的文字;从中也可以看到作者对自己的客观认知和谦逊、朴实的品性,恰好是当下学界中难得的一股清流。该书出版后引起当代文学史研究界相当大的关注,各地召开的专门研讨会和众多的评论文章颇能说明其重要意义和影响。

《材料与注释》

“材料与注释”,这个书名并不寻常,值得深入思考。作者在“自序”中说,“最初的想法是,尝试以材料编排为主要方式的文学史叙述的可能性,尽可能让材料本身说话,围绕某一时间、问题,提取不同人,和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情境下的叙述,让它们形成参照、对话的关系,以展现‘历史’的多面性和复杂性”。后来作者对“最初的想法”做了一些修正:“其实,‘最初’并没有这样的想法,只是要为手头留存,但不知道如何处理的材料寻找一个出路。”(《<材料与注释•自序>的几点补充》,《文艺争鸣 》2017年3期,顺带要说的是,作者在该书出版之后发表的这篇关于“自序”的《几点补充》是对原书的写作缘起和方法论以及历史观的重要说明,并且具有独立的、关于“当代”文学史研究的思想价值。)为“材料寻找一个出路”,这既是质朴的想法,我认为同时也未尝不含有对现实语境和学界时风的某些思考。但是过了“最初”之后,写了两三篇,他就想到“是否可以选择各个时期的若干材料——文章,讲话,事件,某一期的刊物,某一作品……做出注释,来从另一侧面显现文学过程,作为‘正规’文学史的补充。这样,材料选取,就不是以未曾公开发表作为主要依据,而主要考虑它们能否折射‘当代文学’的重要现象、问题,以及材料自身的‘体积’(性质、篇幅)和‘密度’(可阐释性)上的限度。” (同上)从“现象”、“问题”到对于“材料”本身的“体积”、“密度”等别出心裁的形容,再回到原“自序”中说的“以展现‘历史’的多面性和复杂性”,就不难明白洪子诚的真正“初心”就是通过强化和提升史料意识,助推当代文学研究的“历史化”。从史料出发,用证据说话,其思想前提就是拒斥真正的历史虚无主义,不回避、不遮蔽、不扭曲历史的真相。应该说这是一种带有自觉意识的叙述方法论探索,由此来看,才能理解配合真实的“最初”想法的“注释”动机和要求已经是高标准的:“为材料的确切性提供支持,或暴露其疑点。因此,注释便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涉及的事件、人物的背景因素,另一是尽可能寻找不同叙述者对同一事件的叙述,或同一叙述者不同时间的叙述,加以印证、对比。”(同上)

应该说,这种“材料与注释”的研究与写作方法已然成为一种“文体”。关于这种写法的文体问题,作者在《<材料与注释•自序>的几点补充》中一再表示“不符合现在学术规范的文体”,并向破例发表这些文章的学术刊物致谢。其实,从一方面来看,就“言之有物”和“持之有据”而言,这些文章都是极为严谨的,作者强调注释是重要部分并要采用每页脚注的形式也说明了这点,也可见目前形式上的“学术规范”对文体的要求是很狭隘的;另一方面,更应该思考的是这种以“材料与注释”为核心的“文体”与通常写作意义上的文体具有不同的涵义。在现实语境中,要把当代文学史研究放置在更真实、更广阔的历史语境中进行,文学与政治形势、文学与社会场域(权力网络及其历史脉络是其重点)的深层联系自然是非常重要的议题,而相应地也会对研究方法与叙述方式提出更带有特殊性的探索要求。

在这里不妨思考荷兰学者贺麦晓(Michel Hockx)提出的“文体问题”,他认为所谓的“文体”(style)作为核心概念远远超出常见的文体学范畴,它“指的不仅仅是语言、形式和内容的聚合物,而且也是生活方式、组织方式(像在社团中)和发表方式(像在杂志中)的聚合物。……我认为,文体这个概念比其他任何尝试区分文体的文本和非文本因素的概念都更具实用性”。(贺麦晓《文体问题: 现代中国的文学社团和文学杂志(1911—1937)》,14页,陈太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贺麦晓的“文体”概念是从他的文学社会学研究方法延伸出来的,他以“文体”作为核心问题和论述视角的意义是使文本分析、个人生活方式、文学体制和社会场域等多重研究融为一体,在阅读方式上强调必须从原初语境中阅读现代文学文本,从真实的文本语境中获得丰富、深刻的体验,从而在文学与社会学之间建立起坚实的联系;另外,贺麦晓把“文体问题”视作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走出“五四”思维范式、实现研究范式转换的重要途径。与他的“文体问题”相比,洪子诚的“材料与注释”有相通的涵义,如对于文本与原初语境、文学与体制及场域等联系的高度重视,以及对文本分析的历史性质的设定,都有相近的目的预期。区别在于,贺麦晓的“文体”更多是对象化的和研究范式性质的,洪子诚的“材料与注释”则更多考虑的是从研究者本身所处的现实语境出发,形成一种“尽可能让材料本身说话”的文学史叙事,而在这种叙事探索中又反过来产生了与贺麦晓的“文体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不谋而合的涵义。其实,在现实语境与研究对象特性的条件限定下,洪子诚拿着手里的这些“材料”如果不想任其沉睡的话,也只能“寻找”到这样的“出路”。陈子善在一次研讨会上指出当代文学史跟现代文学史是两个不同的历史阶段,它所面临的问题,跟现代文学史的处理方式很不一样。我认为在这种貌似简单的论述中,论者其实也是敏锐地看到了在这个“不同的历史阶段”中的“材料”的“出路”问题。他继而认为“洪子诚的尝试开了一个很好的头,书中所提供的材料对我们来理解那个时代的复杂性会有帮助”,应该说正是对这条“出路”的高度肯定。当然,这也不仅仅是现代文学与当代文学所遭遇的难题,洪子诚的“材料与注释”无疑也为探索当代政治史、思想史的多元写作方式提供了有益的启迪。

《文体问题: 现代中国的文学社团和文学杂志(1911—1937)》

在该书中的“材料”与“注释”当然有明确的区分,但是实际上在“注释”中又包含有“材料”,因为在这里的“注释”常常也只能以“材料”说话,二者之间在某种语境中完全可以转化。“注释”当然就是研究工作的一种,其特殊性在于注与释的结合。通常论文中的“注释”的基本功能是给出所引材料的准确出处,同时也可以对某些相关问题给予说明,但是一般不会要求“注释”承担正面的叙事与阐述功能。然而在这里,主要以“材料”说话的“注释”中也包含有评述和阐释的成分,因为毕竟这是在“材料”之外唯一可以表述作者观点的地方,而且人文研究的最根本职责在于意义的探询这样的价值感也使作者无法真正做到“注”而不“述”。读完全书之后,我很明显感到无论是“材料”还是“注释”,在洪子诚的文本中都具有指向两方面的问题意识,一个方面是这些文本得以产生的外部性因素,如政治发展的形势、文学自身的生产体制、文艺政策的展开与执行方式,乃至来自某些个人的特殊因素;另一方面是这些文本生产者本人的真实价值观念、道德状况与人格特征,同时在这两种指向中又都表现出作者的内在紧张:既要指向、揭示和表述,又时刻警惕走向另一个极端和另一种道德化压抑。正是在处理这种内在紧张中特别体现出作者具有克制、客观、冷静和严谨的学术品格,随时坦诚地披露自己在思想上和写作中产生的疑惑,把历史的模糊与不确定的面相真实地呈现出来。作者说希望自己的论述较为的隐蔽和节制,既是“文体”上的考虑,同时也是觉得确定的评论可能限制对材料的多向度阐释,还有就是对论述者自身由“时间”所赋予的历史认知和道德优势的虚妄一面的反思与质疑。因此,“《材料与注释》取这样的倾向,采取‘微弱叙述’的方式,也是一种自觉的选择”。(同上)这是非常细腻、真实的研究心路历程,既能帮助我们理解《材料与注释》的重要价值与特殊意义,也更能引起我们思考历史研究者自身的主体性问题。

还应该特别指出的是,这种内在紧张还来源于作者所欲处理的“材料”具有的特殊性质:一方面,这些“材料”的生产者都是身居某种高位的文艺官员或知名作家和知识分子,这些人的历史与现实状况都充满了复杂性,他们的外在立场、真实心态、道德状况等都会在风向不定的外部政治环境影响下产生变化,要准确把握确乎是极为困难的;另一方面,正如作者在《几点补充》中所说,“这些材料比较特殊,它们是特定情境(反右、‘文革’等政治运动)下的产物;这些检讨书的作者,他们处在人身、表达的自由受到剥夺的情况下。材料固然可以有助了解在这样的‘时刻’,受害者和加害者(加害者在材料中往往隐匿,或不是以个体身份出现)的不同处境、心态,但是材料是否具有文学史的‘史料’价值,研究中是否可以作为史料征引,就很难说,需要对它们做出辨析”。(同上)这是对于“材料”的运用非常慎重、严谨的学术态度,在目前学术生产机制在形式上比较重视材料的时风中,尤其是对于青年学者的论文写作,这种学术态度尤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又例如,在谈到当代文艺界在各个年份发表的纪念《讲话》社论的时候,作者提醒说“在阐释时所要强调的方面,会在看来周全稳妥的文字中透露出来。当年的写作者为了这种表达而字斟句酌,遣词造句上煞费苦心,避免因表达上的失当深陷困境,而读者也训练出了机敏的眼睛、嗅觉,来捕捉到哪怕是细微语气的变化。在这一切都成为‘历史’的今天,最后受苦的是当代文学、当代文化的研习者——也要继续努力训练眼睛、耳朵的灵敏度;他们没有办法规避这个‘吃二遍苦,受二茬罪’的命运。”(150—151页)

在我看来,与“材料”和“注释”这种显豁的“文体问题”相比,上述这些问题意识、论述指向、由此而产生的内在紧张及其释放方式更具有深刻的探索性意义,其中所蕴含的客观、冷静、理性的思维品格对于在政治史与思想史写作过程中无可逃避的价值追问与道德判断而言,也更具有防止容易出现的情绪化与极端化偏向的作用。作为这种克制而严谨的探索意识与方法的成果,在作者即便是极为克制的概括性表述中也是让人兴奋的:“可以约略窥见‘当代文学’的制度性因素中中国作协这个机构的中心地位,以及‘十七年’中文学生产的具体运作方式。林默涵、张光年等针对周扬的检讨书……显现国家和执政党对文学控制,制订实施规划的具体情形,显现文学领域的层级权力结构形态,以及这个时期,权力阶层那种文化官员/作家的双重的身份角色,这种身份之间纠缠制约,和由此产生的冲突。”另外一个角度的观察,则可以看到通过反右斗争、通过作协党组扩大会议,“周扬(和他们一伙)如何在‘路线斗争’的光环下,逐步排除‘异己’,确立他(他们)的权力核心地位。所谓‘一伙’,正如1966年江青他们的‘部队文艺工作者座谈会纪要’分析的,是以30年代左翼文学权力集团为主,周扬、夏衍、齐燕铭,也扩展到林默涵、邵荃麟、刘白羽等。他们的文艺思想资源,重要部分来自俄国19世纪的别、车、杜‘三家村’……这些材料,有助于我们了解周扬(和他们‘一伙’)在权力获取后,他们原先僵硬的理论教条怎样松动,怎样雄心勃勃、紧锣密鼓地推动他们的文学理想和文化抱负,也可以了解在实施过程中,怎样与有偏执狂心理特征的激进政治/文化力量发生冲突中的溃败、破灭,和最后匪夷所思地成为阶下囚……这是当代文学已经讲述过,但仍有很大展开和深化空间的未讲完的‘故事’”。(《几点补充》)这当然是当代文学研究中独具深刻意味的重要成果,这时才能真正理解作者所说的那种力量:“明晰的归纳、判断虽说更重要,在大多数时间里拥有宏大力量,而‘不确定’也并非总是软弱的代名词,偶尔也会具有另一种性质的力量。”(同上)实际上,“偶尔”也并非总是偶尔才降临的,在书中不少地方都闪耀着这种力量的光芒。1962年周扬在“理论座谈会”上的发言中提到“可以找些作家来谈谈,为什么不敢写生活中的问题”。作者在“注释”中说:“这里提出了当代的难题。周扬说要找些作家谈谈‘为什么不敢写生活里的问题’,可是这个问题好像应该回过来问控制文艺的权力阶层才对。”(125—126页)

洪子诚说的当代文学的那些“未讲完的‘故事’”其实并不局限于文学,而是更多地属于“当代”。正如他自己说的,“这些材料也有许多皱褶,里面夹藏着另外的问题。譬如,1962年连续开了半个月的大连会议,议题虽说是短篇小说创作,大部分时间谈论的都是那时的农村状况,和有关的农业政策。……其实,文学与现实问题的这种关系,正是‘当代文学’的重要特征”。(同上)在书中的“材料”与“注释”中,类似的“故事”和“特征”很多。比如,在《1966年林默涵的检讨书》中,林自己检讨认真执行“1961年中宣部关于在报刊上宣传毛泽东思想要防止庸俗化的通报”是“十分错误”,是“对群众学习毛主席著作大泼冷水”(155—157页)。洪子诚在“注释”中详细引述了中央这份报告的主要内容,以及其中所批评的那些现象,如把某乒乓球选手创造了独特的中国式横拍打法、某医院治疗慢性病的一种方法、某农民解决肥料问题的过程等等都说成是学习了“毛泽东同志战略战术思想”的结果(155—156页,注释5),在这里真是充满了“纠偏”与“反纠偏”的悲喜剧,而在今天看来就更是别有滋味。又比如,“在‘十七年’中,邵荃麟等的身份已不仅是作家、批评家,其多层角色中,更重要的是文化官员。不过,其对文学事业的执着,学识和艺术感觉的水准,努力在有限空间里争取文学的理想前景的焦虑和责任心,这些绝不是今天的文化官员可以相提并论的。”(69页,注释6)从“材料”、“注释”的皱褶中自然地蹦出来的“故事”与“特征”或许可以写出一部当代文学的“外传”,相信亦足以传世。

    责任编辑:于淑娟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