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山湖公园全面“禁泳” 违者罚款
8月25日,记者从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湖公园管理处获悉,虹山湖禁止游泳,违者最高可罚500元。
据了解,虹山湖公园是一个集休闲、娱乐、健身、观光于一体的全开放式生态公园,属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这里是市民休闲、娱乐的主要场所,更是外地游客到访的必游之地,已成为安顺市的一张城市名片。
据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湖公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强虹山湖景区的保护和管理,《虹山湖公园管理条例》经安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实施。
据了解,这是安顺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法,为虹山湖景区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条例中第十八条第五款明确规定:禁止在虹山湖水域游泳。并在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以上行为将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月25日下午,记者在虹山湖大坝看到随处可见的“禁止游泳”标识。两名工作人员守在大坝处,对试图下湖游泳的市民进行劝导。在湖内,并未发现有人游泳。
虹山湖大坝,已无游泳者。“这几天,游泳的人少了。”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湖公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平时,虹山湖内每天有100多人游泳。最近,他们针对这种现象展开整治。现在,每天只有30人在这里游泳了。
该负责人称,现在他们面临的困难是,来这里游泳的市民大多是游泳爱好者。他们常年游泳,养成了习惯。并且,他们会避开管理人员巡查时段游泳。
目前,安顺市西秀区多部门组织了巡逻队,从早上6点一直巡逻至晚上6点。如果发现游泳者,也是以劝导为主。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湖公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呼吁: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虹山湖公园管理条例》,主动制止和纠正不文明行为,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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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虹山湖公园全面“禁泳” 违者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