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董开军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董开军,1962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88年8月参加工作,2010年1月至2018年1月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原题为《董开军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