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对赞“独”的外企,必须拿起法律武器去“毒”

社论
2018-01-12 18:27
来源:澎湃新闻

继万豪之后,达美航空也被发现在官网中将西藏单独列为“国家”。据澎湃新闻报道,1月12日,在达美航空中文官网右上角“意见或投诉”链接中,“选择国家”一栏里出现了和“中国”并列的“西藏”和“台湾”。但该菜单栏在“选择国家”四字后未显示“或地区”字样。

从万豪到达美、美敦力、ZARA,这些外企分属酒店、航空、医疗科技和航空等行业,却不约而同卷入丑闻,被指支持“台独”或“藏独”,不可不警惕。

尤其是,这些外企并非名不见经传、体量小到可忽略不计,而均是行业巨头,名列世界500强,何以犯这种低级错误?

事关中国主权,必须零容忍。都什么年代了,还试图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玩火?大企业本该有大智慧,自我管理能力更强,法治意识更充分,却做出蠢事,委实低估了事态的严重性,也是打错了算盘。

相关企业也深知自己突破了底线,后果很严重。比如万豪在致歉的同时表态:“我们已采取措施确保类似错误不再发生。万豪国际集团在此重申我们尊重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一贯立场。”可诡异的是,这边向中国道歉,那边为“藏独”点赞,这唱的是哪一出?

 由于该事件尚在发酵,何时平息以及以何种方式平息尚难预料。而还原相关逻辑链条可知,先是网友敏锐发现问题,接着监管部门迅速行动,最后涉事企业被迫回应。相关部门反应及时,值得点赞,但须追问,这种现象究竟存续多久?

一个无需回避的问题是,一些外企有意无意支持“台独”、“藏独”,其员工把台湾、西藏当成“国家”,早已不是新闻,也绝非孤例。故此,万豪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苏安励称给“藏独”点赞系个别员工过失难以让人信服。与其说是员工“手滑”,不如说老总耍滑。

 此事该如何收场?

法治时代,一切按法律办。既然相关外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中国法律,那就依法处理,不枉不纵。比如去年6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不得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相关外企在中国经营,遵守中国的法律是题中应有之义,违法了被中国法律制裁也符合法治要义。

那么该不该抵制万豪等外企?如果身为万豪等企业的用户,有消费能力又有强烈意愿,抵制未尝不可,这是公民权利。但不必上纲上线,以抵制之名排斥所有外资,以防多数遵纪守法的外企被误伤。习近平总书记曾一再强调三个“不会变”:“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对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不会变,为各国企业在华投资兴业提供更好服务的方向不会变。”一码归一码,打击扩大化,只会伤人伤己。

值得一提的是,外交部12日回应称:“我们欢迎外国企业来华投资兴业,同时在华经营的外国公司也应当尊重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遵守中国的法律,尊重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这个也是任何企业到其他国家投资兴业、开展合作最起码的遵循。”这一表态既严肃又中肯。外企在中国投资兴业本是双赢之路,非要挑战中国法律,甚至包藏祸心,搞政治投机,自然极不明智。

 “我们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政党、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块中国领土从中国分裂出去! ​”但愿相关外企体会到洋溢其中的价值立场。不冒犯中国人的情感,不挑战中国法律,这是外企必须牢记的生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