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酒驾醉驾!濮阳已有多人被处罚!
夏季高温炎热,聚会娱乐活动增多,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易发多发。为遏制夏季酒驾“抬头”态势,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震慑酒驾醉驾违法行为,7月8日晚,濮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按照河南省交警总队部署,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
严查涉酒驾驶行为







酒驾醉驾是交警部门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之一
但总有驾驶人心存侥幸
来看看近日查获的典型警示案例
案例一:2022年6月6日,濮阳市一对好哥们相约一起吃饭喝酒,饭后二人各自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二人先后被濮阳交警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当场测试,李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5mg/100ml、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两人均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调查,程某与李某某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均为C1,程某、李某某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依法对程某、李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21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2022年7月1日20时35分,马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牌号为豫JK**26小型轿车沿濮上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站前路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使用酒精测试仪对马某某进行呼气测试,结果为127mg/100ml,超过醉酒标准,遂将马某某带至濮阳公安医院提取血样,后经濮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在马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0.96mg/ml,马某某系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三:2022年7月1日20时50分,沈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牌号为豫JE**57小型轿车沿濮上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站前路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使用酒精测试仪对沈某某进行呼气测试,结果为118mg/100ml,超过醉酒标准,遂带沈某某至濮阳公安医院提取血样,进一步检验。后经濮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在沈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0.86mg/ml, 沈某某系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四:2022年7月1日21时02分,王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牌号为豫A5**8X小型轿车沿濮上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站前路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对其进行酒精呼气式测试仪测试,结果为61mg/100m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
案例五:2022年7月4日22时16分,崔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牌号为豫A6**7X小型轿车沿黄河路自西向东行驶至京开道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对其进行酒精呼气式测试仪测试,结果为79mg/100ml,其对该结论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崔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
案例六:2022年7月4日22时17分,南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牌号为豫J1**97小型轿车沿黄河路自西向东行驶至京开道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对其进行酒精呼气式测试仪测试,结果为26mg/100ml,其对该结论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南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酒后驾驶的成本,你承受不来!
【饮酒驾驶】
条件: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不含)
直接成本 =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10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
条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
直接成本 =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 =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 =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直接成本 =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在此
也希望每位驾驶员都能
自觉遵守交规,平安出行
身体力行地做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原标题:《严查酒驾醉驾!濮阳已有多人被处罚!》

